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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被判向百度道歉10天賠償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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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消息,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百度公司起訴周鴻禕、奇虎360公司侵犯名譽權案及訴360首席隱私官譚曉生侵犯名譽權兩案一併作出判決,判處周鴻禕、奇虎360公司及譚曉生敗訴, 要求周鴻禕、奇虎360公司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並處罰金5萬元。另外要求譚曉生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處罰金3萬元。

事件起源方舟子打假奇虎360

《南方日報》此前報導,2012年10月,「打假鬥士」方舟子發微博稱其發現360瀏覽器在用戶使用過程中會私自收集用戶隱私、非法侵犯用戶權益。隨後,360公司和360董事長周鴻禕反擊稱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錢收買和利用以『打假鬥士』的身份惡意攻擊360瀏覽器」,並把矛頭直指口水仗之外的百度,指責百度存在著欺騙用戶以謀取暴利的行為。隨著方舟子和周鴻禕利用微博不斷「開火」,網友對360偷竊用戶隱私事件也不斷地進行揭露。

而據中廣網當時報導,工信部通信發展司司長張峰也對此發言稱工信部正在介入調查,「如果查實確有違法違規的行為,我們部將依法予以嚴肅的處理。」

據前述《廣州日報》消息,2012年10月底,百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奇虎360CEO周鴻禕、奇虎公司利用微博平台發佈惡意誹謗內容,嚴重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名譽權。360安全衛士官方曾發佈微博稱「有網友爆料稱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錢收買和利用」、「充當打擊360的馬前卒」等,並稱「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體資源和一些所謂打假鬥士,抹黑360安全瀏覽器」。

同時被訴的還有奇虎360公司首席隱私官譚曉生。百度稱,其在微博發佈的「方舟子是一桿付費槍,背後操縱者就是百度」等共計15條微博純屬捏造,構成對百度的侵權。

根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周鴻禕、奇虎360公司應在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在其新浪微博首頁顯著位置發表對百度的道歉信,持續時間為連續十天,道歉信須經該院核准,若拒不履行,該院將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媒體上公佈本判決的主要內容,費用由周鴻禕、奇虎360公司承擔。

日前,百度宣佈進入安全市場,推出的「手機衛士」主打「防吸費、省流量」的賣點。這也是繼移動分發、視頻、搜索之後,百度和360之間爆發的又一場戰役。

附:360官司十三連敗

2010年12月,360惡評百度軟件,誘導用戶卸載,被判賠38.5萬元;

2011年3月,360董事長周鴻禕捏造事實詆毀金山,被判賠5萬元;

2011年4月,360惡意詆毀騰訊軟件,被判賠40萬元;

2011年5月,360抹黑金山,誘導用戶強行卸載金山網盾,被判賠35萬元;

2011年8月,360抹黑金山員工李鐵軍,判賠5000元;

2011年9月,360侵權騰訊軟件一案得到終審判決,360敗訴;

2011年10月,360抹黑金山,誘導用戶強行卸載金山網盾一案終審,駁回360上訴,維持原判,360被判賠35萬元;

2011年11月,360訴金山不正當競爭及損害商業信譽,被判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駁回360全部訴訟請求;

2013年03月,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法院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2013年4月,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挑起3Q大戰,被判賠500萬元;

2013年4月25日,360強行篡改百度搜索結果頁面,造成混淆;故意仿冒、混淆搜素結果,劫持百度流量。被判45萬;

2013年7月,360董事長周鴻禕對北京金山公司造成名譽侵權,須道歉並判賠5萬元。

2013年12月,奇虎360公司、CEO周鴻禕和首席隱私官譚曉生因侵犯百度名譽權,被判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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