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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品牌對加盟主,如何和平收權?

2013-10-14  TCW
 
 

 

加盟連鎖,以利聚人,也可能因利拆夥,最顯著的就是滿街茶飲加盟店,每年都會有新品牌竄起,也有舊品牌退燒,上演「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的戲碼;例如近來暴紅的茶飲清玉,就傳出總部和加盟主爭議,引發衝突。

總部與加盟主間的利益和責任該如何分配,是加盟制度永遠的兩難。總部利潤過少,難以維持後端系統建置;過多,則會引發加盟主不滿。

台灣的連鎖加盟,總部與加盟主的常見關係是買賣關係,加盟主向總部進貨,優點是加盟主百分百掌握利潤,擴展快速,美食達人集團旗下的85度C,即具代表性。

然而,當競爭加劇,加盟主在成本壓力下,就會自己選供貨商,總部和加盟主就遇到利益衝突。成長容易,永續難,勢必轉型為夥伴關係,總部協助加盟店成長,從中抽成,而非賺原料價差,此體系最成功者為統一超商,此時,共利制度的設計是關鍵。

從統一超商轉戰旗下擁有85度C的美食達人集團,執行長謝健南積極轉型,朝夥伴關係邁進,十月十二日將開出第一間85度C二代店。當總部與加盟主的關係發生質變,謝健南怎麼看待其中的利潤與義務分配?加盟主的自由與總部的控制權,又該如何劃定界線?以下是他與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于卓民,對談「加盟體系如何共利?」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于卓民問(以下簡稱問):加盟主和總部是買賣關係,最後,容易有利益衝突,85度C怎麼面對利益衝突的問題?

當夥伴,更能做到品質一致總部投資設備、系統,降低變數

美食達人執行長謝健南答(以下簡稱答):過去我們確實建立在一個交易的關係。自願加盟(見下頁小辭典)最困難的是,他們(加盟主)有各自的意思,總部有活動,他能選擇是否參加,若一半(加盟店)要,一半不要,根本沒辦法玩。

另一個自由的結果就是,大家品質不是做得很整齊。你做好沒有用,別人做不好,一上報,形象就拉下去。

談到7-Eleven,會覺得比較高檔一點,就像穿名牌,名片拿出來,你在7-Eleven,他就會覺得好像很proud(驕傲)。85度C品牌在台灣,還不是在一個很好的位置。

慢慢我們希望把它拉回來(指成為夥伴關係),變成是總部加大投資,如設備、系統,再慢慢轉往委託經營(見延伸閱讀),最後就是做特許加盟。如果制度改成這樣,在一定的標準、控制之下,每家品質會上來,表現較平均。

問:從自願加盟轉向委託,對加盟主來說,最大的差異,就是營收上繳由總部分配、自由度會下降,你怎麼創造加入誘因?

答:當然是分潤問題,他分到的有沒有比以前更多?我們(指總部)是要分毛利,第一,雙方把真正成本攤出來,讓加盟主覺得有利可圖,以前賺一萬,現在可賺兩萬,拿到口袋的錢,應該是等於大於過去,把餅做大。

求生存,要懂得打群架強大系統當後盾,才不易被打趴

問:讓加盟主獲利增加的理由之一,總部就得犧牲獲利,如降低進料價格?

答:不純粹是這樣,過去做好或做不好,大部分都決定在加盟主。因為我只是賣東西,招牌給你掛,剩下的你要自己努力。但變成委託經營後,第一,你必須要有足夠qualified的adviser(有資格的營業顧問),去教他怎麼經營;第二,你要提供一個系統,讓他在整個操作上很簡單;第三,你可以提供系統,增加他過去做不到的收入。

舉個例子,一般的雜貨店跟便利商店,賣東西大部分一樣,差異不大,雜貨店還可能比便利商店便宜,可是你可以去雜貨店繳費嗎?沒有辦法。一個特別的服務,它必須要發明很強的系統,兩個服務綁一起,把餅做大。

問:假設我在小商圈經營85度C,當然是加盟主最了解商圈客群,總部會比加盟主厲害嗎?

答:做連鎖加盟,基本理念是「共存共榮」,兩個人都必須對賺錢這件事是有共識。

當競爭一直持續,基本上未來的獲利鐵定會減少,不只是同品牌加盟者在競爭,很多烘焙店、飲料站,對他們(加盟主)來說都是一種威脅,如果不做全面性店和店串聯,你只能單兵作戰,現在是要打群架的時代了!

至少(打群架)可維持現在的獲利,基本盤穩住了,未來還有可能上去。

以超商訂貨來說,這家店訂貨,可以到另外一家店去取貨(指便利商店到店取貨服務),取貨的那家會說,顧客到我這邊來拿很麻煩耶,可是同樣的顧客也會到你這家訂,到另外一家店取,串聯起來就是另一種服務。

其實,自願連鎖不是從85度C開始,三十幾年前就有了;統一麵包屋也是透過這種方式,一下子就三百多家店,最後開到六百多家,最後就都沒有了;因為他是單兵作戰嘛,沒有辦法打團體戰,一旦團體戰的競爭者放在你旁邊,你就消失了。

利潤分配,取決於自身定位品牌、通路,看得透徹才能賺錢

問:今年頂新旗下的德克士回台開店,為了快速展店,打出讓加盟主分利八○%,吸引最想賺錢,成功欲望最高的一群人。但也有像是統一超商,分利比率約四○%到六○%間,面對不同競爭品牌,你們怎麼決定利潤分配比率?

答:其實這是市場規模的問題。薄利多銷,要思考我的薄利實際上能否支撐總部費用?如果不行,這樣的營運模式是不對的。在中國是太大了,薄利可以多銷,在台灣,薄利不見得可以多銷。

第二個考量就是自己的定位,你是通路還是製造商?如果我有製造的利潤,這邊賠或少賺(指開店少賺),但兩個總結,我還是賺嘛,這也是它的優勢,然後去定出一個比例。

這是我做加盟一直在想的事情,過去,我做這個事情,只從一個地方去賺錢,未來不是這樣,我做這個事情,是要從其他的去賺錢,我只是創造這個環境,一堆人進來,我來收門票,這個叫做多方參與,Google就是打造了一個這樣的生態圈,它給人免費的伺服器用,但是賣的是廣告。

以前我們員工可能認為,85度C的產品一定要自己生產,我問說,誰說的呀?自己生產,成本比人家高,品質也沒比較好,為什麼要自己生產呢?

如果你是通路業者,誰的鳳梨酥好,就賣他的;但是如果我是個製造者,為什麼我只能供給85度C,不能賣給其他人呢?

所以我是從品牌、通路,或者製造者的角度,自己再去重新定義,這之中有太多可以做。當然,每一個選擇都必須回到,你在推的時候,分潤會不會因為你這樣的改變,讓加盟主可以分得更多、市場變得更大。

調配利益,別追求完美結局錯誤中微調,盡量公平就可以

問:總部不只得調配和加盟主的利益與責任關係,還得解決店和店之間競爭、利益衝突問題,85度C有三百多間店,你怎麼做到大家都滿意?

答:在調配利益時,要有個觀念,在整個加盟系統,你絕對不能去追求最佳化,沒有最佳化這件事情。

比如我們做配送,一部車出來,從第一家店到最後一家店就是三小時。第一家店絕對比最後一家店多賣三小時,因為到的時間都一樣,但是保存期限都是一樣。第一家店一定很happy(開心)呀,我多賣三小時;最後一家一定罵。如果我都要同一時間到,你能做嗎?不可能。所以你要去規畫。

比如說,三個月之後我們就來換一下,我有時在前面、有時在後面,讓大家覺得這樣是公平。

這中間的設計涉及邏輯問題,很多人在設計這個加盟,走到最後卻不行,就是因為他希望平分。最後,一半高興,一半不高興,你就做不下去啦。7-Eleven也不是一開始就那麼厲害,也是在嘗試錯誤的過程中不斷微調。

問:加盟連鎖是以利益為前提,怎麼讓以利聚集的人,產生共同價值?

答:企業要去創造這樣的文化,初期連鎖加盟的動力,就是它對錢的追求是hungry(飢渴),但是加盟總部無論在制定標準和規範時,最後一定要回到顧客要求。也就是顧客對你的期望是什麼?我們的承諾是什麼?一步一步往上找到價值,品牌認同出來,才走得長久。

【延伸閱讀】自願加盟、委託經營、特許加盟

自願加盟:店面產權、設備都由加盟主出資,總部授權商標和技術,加盟主享有全部利潤,有助加盟快速擴展。

委託經營:是生產工具和店面產權由總部負責,加盟主以一定加盟金經營,依每月營收比例拆帳,總部對加盟主控制度較高。

特許加盟:店面產權由加盟主自有,設備由總部提供,加盟主拆帳比例比委託經營高,由於雙方投資比例相當,有助於連鎖服務品質。

【延伸閱讀】台灣名師觀點:打造夥伴關係,防加盟主琵琶別抱

加盟總部和加盟主,利益怎分配?加盟總部的定位是關鍵,若總部是供應商,最後一定會與加盟主有利益衝突、難成長,轉成夥伴關係是必然選擇。

但是實際上,在加盟連鎖中,不乏總部同時也是原料供應商的情況,例如7-Eleven和麥當勞,總部獲利來源同時來自加盟權利金和產品利潤,但是後者絕對是低於前者,總部擔任供應商並非以賺取產品利潤為目的,而是為了:1.供貨穩定;2.制衡其他供應商價格;3.補其他供應商的缺口。

在夥伴關係中,總部和加盟主分利的比率則視品牌的強勢而定。強勢品牌,總部的利潤可以拉高,而新進品牌勢必得給予加盟主更多利益,以增加幫總部推銷的意願,一般來說,給予加盟主的比率都介於25%至50%之間。

最後,雖然以利益聚集的加盟,必須建立品牌認同,才能永續,在篩選加盟主就應該選志同道合者,委託經營是常用的制度,讓直營店工作過的員工出來開店,維持對品牌的認同,例如台灣茶飲店中的五十嵐就是這樣的做法,避免加盟主看到別的品牌多一點利益,就琵琶別抱的窘境。

口述:政治大學企管學系教授于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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