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中国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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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ijing.com.cn/2009-05-04/110159423.html
【《财经网》/北京】中国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在现有目标基础上,到2011年,中国将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发改委网站5月3日刊文称,中国将于2010年年底前如期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工作: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 发改委指出,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继出台后,淘汰落后产能成为产业振兴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今年1月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指出,在 2011年底前进一步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 发改委表示,将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建立产能退出机制、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除上述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外,发改委还分别制定了石化、有色金属、纺织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目标。 对炼油行业采取区域等量替代方式,到2011年,将淘汰100万吨及以下低效低质落后炼油装置,积极引导100万吨-200万吨炼油装置关停并转,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炼油项目。 有色金属行业今年将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到2011年,纺织行业重点淘汰75亿米高耗能、高耗水、技术水平低的印染能力;淘汰230万吨化纤落后产能;加速淘汰棉纺、毛纺落后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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