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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如何改變金融 江南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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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那麼多的互聯網金融的文章,一種被認為扮演的是互聯網金融的公敵的角色,事實上,我其實一直很看重互聯網的重要性,在人類生活日益被互聯網給改變的今天,作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的金融背後其實更多還是反映人類行為邏輯的,從這個角度看,金融不被影響和改變是不可能的。只是我不認同,互聯網顛覆金融這個說法罷了。

談互聯網顛覆金融,不如談互聯網改變金融或者重造金融可能更適合和貼切,我們回頭看幾千年的歷史,任何一種新技術的產生,都改變了很多業態。這種改變其實是底層生態的改變,是所有的行業都會面臨的改變,是環境變量,所以,是一種威脅的同時,也是一種機會。我們回頭看IBM生活了一百多年了,但是期間從沒有因為某種技術改變,而使他消失。其實最終消失的是那些固步自封,墨守成規的企業罷了。

我們回頭看金融機構,自從真正意義上的現代銀行制度確立之後,其實也面臨了很多的技術性變革的危機,但是金融機構利用了技術性的變革不斷的自我升級和進化,反而導致比爾蓋茨認為的21世紀的銀行不但沒有成為恐龍,反倒成為更恐怖的存在。通過技術,金融機構也不斷的進行機構調整,業務調整,服務調整,我們回頭看銀行業的歷史,很多存在過的部門的確都消失了,但是金融機構卻從沒有消失,也反映了這個判斷。大家都看到傳統金融機構從過去的手工記賬,到九十年代的電算化,在到之後的數據後台集中化、網絡化,都是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自我革新和升級的表現,互聯網的出現,給了傳統金融更好的武器和工具來自我優化和升級,以及提高效率,這個反應的是互聯網和金融的融和趨勢。

事實上,我自己對於金融的理解,金融的本質存在於人類社會資源的稀缺性,有效進行資源分配是金融的基礎,可以說,在實現人類實現按需分配之前,金融就有存在的基礎,從這個角度來看,金融本身是不會消失的,也不會被顛覆。

而金融中介在期間扮演的角色來看,金融中介本質是更有效幫助發揮金融資源調配能力的相關機構,跟金融扮演的角色其實是一樣的,之所以金融機構可以提升調配資源的效率背後一般是需要具備兩個優勢,第一個優勢是功能性優勢,第二個是比較性優勢。

簡單理解前者是只有我能做,而你做不了,這個可能是有能力問題,也可能是牌照問題,以及其他一些亂七八糟的問題,能力問題能理解,例如有些專業機構,是需要非常資深的專業能力才能進入,別人一般做不了,牌照問題比較容易理解,就是我做是合法的,你做是非法的。這些問題導致了這個事情,我可以扮演這樣的角色,你來扮演就是非法的。
後者的理解是,我能做的,你也能做,大家都一樣。那很多人說既然都能做,這類機構就可以被取消了,因為這類機構的中介意義不大,怎麼說呢?舉個例子吧。黃牛,他排隊買票的事情,其實你也會去做。快遞,也是一樣,都是簡單生產的工具,但是事實上,你不可能去做這些事情。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機會成本不一樣,你去連夜排隊買票的代價很大,你就少賺很多錢,他無所謂。你們成本不一樣的。第二個原因,事實上,因為術業有專攻,雖然都是排隊,人家就是排的比你好。熟能生巧之後形成的一些基本優勢還是有的。從這個意義講,大家都認為去了中介成本最低,我反倒不這麼看,哪怕在流通環節,也是要做區分的,不是每個事物去了中介成本最低。

即使如同淘寶,目前來看,更多反映的還是一種掌握了互聯網技術的中介(淘寶店舖)打敗了另外一個不具備互聯網技術(線下店舖)的情況,也並非是去中介的概念,另外,從一定意義來講,淘寶本身也是個大中介。天貓倒是部分具備去中介的特徵(很多店舖是直接生產商開店舖,也有很多也並非是生產商)。但是京東整體並不反映,京東的背後是線上中介打敗線下中介。

這裡核心講述的其實是,無論什麼原因,撇開專業性和非專業性,牌照和非牌照的原因,就在能力一致的情況下,中介都是不會被取代的,背後其實反映的是比較性優勢的不同,從這個角度而言,去中介在資源相對稀缺的情況下,都不現實的。我們學經濟學,最基本兩大基本假設,第一理性人假設。大多數人都是理性選擇的。第二是資源稀缺性和人類慾望無窮假設。所以,只要是資源稀缺的情況下,比較性優勢就是不會消失的,那背後中介體系必然是不可被取代的。從這個角度上來看,金融這個事物的產生背後的邏輯就是社會資源稀缺,這個大前提的存在,我個人認為「去中介化」就是不可實現的。必然需要中介存在。哪怕現在的金融中介消失了,事實上還是會出現一系列別的中介業態,可能叫法發生改變而已。但是本質他還是中介。而且還是金融中介。

從這個角度闡述,謝平教授的去中介論,我個人就不太贊同了,而且,謝平教授所說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極低,是促成中介消失的主要因素,我個人也是不讚同的。信息不對稱這個事情反倒可能是金融中介產生的一個因素,為什麼這麼說呢?事實上,信息不對稱的大幅度降低是社會進行風險定價的前提,只有充分信息之後,風險定價其實才有可能,而風險定價的背後就是風險差異的認知,不同的人對同一信息的看法不同而產生的風險判斷不一致。這個其實是市場化定價的基礎。

市場上非常普遍的情況是,同樣的基本面情況下,有人賣出,有人買入,大家對其的風險預期是不一致的,最終博弈之後形成市場均衡的看法,其實恰恰反倒說明了信息對稱之後,也無法解答風險判斷的問題,純信息不對稱的解決就可以使得資金自由往來於不同主體是不現實的。信息不對稱只是構建人類風險認知的一個很小的部分因素,同樣的西湖邊的一塊土地,由於各自過去專業不同,經歷不同,甚至背後的資源不同,最後都是會產生不同的看法,信息不對稱是無法抹平這之間的差異的,這種差異的認知的解決需要專業機構的參與。

所以,關於互聯網是否可以使得金融去掉中介這個爭論,個人感覺沒有太多的可以值得爭論的地方,但是這個問題擴展開去,我並不是認為互聯網不影響金融格局,恰恰相反,我個人到是覺得因為有了互聯網的出現,雖然不可能去中介,但是互聯網改變了中介的產生方式,也改變了中介的運營方式,互聯網的出現,會不斷瓦解大中介體系。而從這個角度看,互聯網這種改變中介的生產方式對金融格局的影響要遠遠大於簡單的去中介這個提法。

互聯網的世界改變人類社會最大的其實是一個核心點,就是把原先層級制的社會組織架構給打散了,分化了,原先集中式的組織管理體系,在互聯網的世界裡,變成了鬆散的組織管理體系,類似化整為零的概念,原先的情況下,化整為零的模式,由於缺乏相互聯繫的工具,很容易變成散兵游勇被單獨擊潰,形成不了合力,所以很難生存,但是因為出現了互聯網的模式,散兵游勇的態勢,可以隨時化零為整的同時,又實現了隨機組合、特定組合等一系列的組合模式,也就很容易在需要的時候,化零為整,形成合力,不但更加靈活,也更加的去層級制,現在的微信其實很反映這個特徵,很大程度的改變了社會架構。

這種架構最大的好處是什麼呢?我個人理解是這種架構改變了層級制管理模式的同時,徹底的顛覆了過去專業人才和專業機構的生產方式,我一直在思考「亂世出英雄」這段話,亂世為什麼出英雄呢?因為亂世徹底打散了社會層級制架構,使得人才的產生方式不在是過去階梯制的上升通道和標籤化的產生模式。徐向前28歲就是紅四方面軍總指揮,16歲的肖華是少年共產國際政委,亂世讓社會更趨向扁平化,人才產生方式出現了變革,穩定社會制度下,通用的標準模板是,考試,考試,在考試,然後都考過了,給你個博士學位標籤,這個時候,你就是人才了。但是你是不是真的是人才?不知道。互聯網就改變了這種模式,互聯網改變了過往純粹依靠面試,簡歷,專業,畢業院校來簡單評價一個人的方式,我稱這種方式是事前行為,是對結果的不可預測的,選對了就是對了,錯了也就是錯了,但是互聯網不是這樣篩選的,互聯網裡的人才產生方式一般是結果論的,而且範圍更加的扁平化,也更為直線型。

互聯網是怎麼選的呢?大家看中國好聲音,裡面的專業選手,不是音樂學院的高材生,甚至都沒讀過書,但是他唱的比那些讀過音樂學院的人還好,比那些牛逼哄哄的歌手還好,誰給了這個機會?互聯網給的。在雪球財經、新浪微博裡發表專業見解的人,未必是什麼大公司的行業分析員,他的身份可能只是某個小公司的前台職員,在愛卡汽車上發表某些汽車知識的專業程度近乎於工程師,但是他可能只是某個修理廠的修理工,更不用說某些軍事發燒友,他只是個熱愛軍事,雖然懂上天入地的軍事工具,但是他可能只是個住在某地下室裡的北漂。大量的牛逼人才由於層級制的管理模式下,無法脫穎而出,原因很多,但是互聯網給了這些專業人才特定機會,我接觸很多大型投行的專業人士還有很多券商基金研究人士,也有很多基金經理,事實大量的投資人都在為他們的出入五星級酒店的費用而買單,事實他們並不具備專業能力,他們之所以是專業人士並非是因為他們的專業能力,而僅僅只是因為他們在專業機構裡,甚至他們自己都極為討厭他們所做的每件所謂專業的投資決策,對他們而言,也只是一份工作罷了,互聯網的時代裡,這樣的大部分人構建的中介體系可能會被瓦解。

很多人會說,人才產生方式改變跟中介有啥關係,我個人感覺邏輯是是這樣的,對於很多的機構而言,人才的決定性因素其實是很大的,薩繆爾森一己之力把麻省理工的經濟學院推向了世界經濟學的一流學院,尤其在金融資產管理能力領域,個人能力極為重要,在人才產生方式改變之後,隨之而變的是以人才為核心基礎的中介產生方式也會發生改變,大量的依附於這些個人能力之上的小中介日漸崛起,最終可能會成為抗衡過往傳統金融模式的一股力量。

其實,現在一些資產管理領域裡的業態,已經逐漸反映出這種特徵了,例如現在一個又一個微信群,每個群的背後都是一個自發形成的小中介體系,他們定期探討一個話題,然後共同決策一個行為,他們白天在不同的公司上班,工作之餘會自發聚集在一起探討共同興趣愛好的東西,這種模式是自發的人人組織業態,可怕的地方在於都是一堆充滿共同興趣愛好的人,而愛好則更容易讓大家激發熱情。第二在於通過這種方式,極大的降低了運營成本,各個不同的階層的人是因為需要而被聚集在一起,各自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完美的分工合作來自於愛好的同時還來自於自發的磨合。微信群比較集中的反映了社會分工打破了層級制和組織分工社會自我優化的特徵,事實上每個微信群的背後都是個小中介。

許多個人具備魅力和能力的人,這種魅力和能力是通過互聯網裡不斷的展現脫穎而出的,並非是前面說的學歷和外在標籤所給予的,可以把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進行特定化運營。大量的越來越多的優秀人會形成特定小而美中介體系,或許會改變原先的公司化運行模式,虛擬組織的出現,降低成本的同時,能力外延是得到延伸的。因為,理論上對某一事物對能力的要求是可以通過需求來實現的,互聯網提供了這種可實現的路徑。這種化整為零,同時隨時可以自由組合,自我優化的方式,其實某個程度上,只有通過互聯網才能予以實現。而且會不斷的得到強化,需要的只是一個較好的協調機構而已。

當然,任何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這種業態,也是有缺陷的,就是不能無限擴大他的能力外延,所以,只能形成小型組織,因為是建立在某一特定能力的基礎之上,就必然會不斷的分化,很難集合,更重要的也會出現大量的極端無效組合的情況,因為自發的背後其實也是無序組織的一個體現,靠譜的組織的出現的同時,必然會出現大量不靠譜的組織,但是相對於組織化的公司體系而言,這種不靠譜的代價相對較低。

這對這種人人組織,有人認為可以顛覆金融機構,我個人觀點,如同後面闡述的意義,他們的單一組織體系是無法對抗以制度為基礎誕生出來的很金融機構的,傳統的金融模式,主要是銀行為代表,這些機構存活的前提是制度性保障,是特許經營權,很難說是能力為基礎,甚至是能力厭惡型機構,所以他可以通過制度不斷擴大規模,從而來保證整體的外延可以不斷增加,對抗基本上是不現實的。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但是由於大量的小中介體系的增加,事實上跟大中介是在一個鍋裡吃飯的,小中介的不斷興起,會對大中介總是構成打擊的,尤其在一個市場上大中介佔比達到90%的時候,對大中介的分化和削弱是必然的趨勢。

在金融領域裡面,小中介是以什麼形式體現的呢?會如何進行改變呢?我自己的理解是兩個方面的,第一個是我國的未來會出現大量的基礎於能力優勢或者平台優勢為基礎的小中介,形成了融資中介生態。互聯網的出現會讓很多本身具備金融屬性的業態具備金融屬性,我稱之為泛金融化,這個其實是有的,事實上金融在我們生活中無處不在,你去洗腳店,沖儲值卡,這個行為本身也是一個金融行為,你打麻將,出現了欠債行為也是金融行為,在大量的貿易領域裡面,金融現象就更加的頻繁,但是由於過去,缺乏技術的可實現性,使得這些業態,無法進行金融操作,但是互聯網技術尤其是第三方支付的出現,使得他們可能可以進行金融業務了。金融定義越來越模糊,邊界越來越不清晰,跨界出現了。所以,大量的小金融中介業態出現了。

上一篇互聯網金融現狀的文章,我說京東其實沒必要跟金融機構合作,他完全可以自己來做金融中介,怎麼做呢?做P2P唄。京東其實是國美、蘇寧模式的線上化,也是拖欠大量供應商款項的,對於京東而言,這個本身就是一個金融行為,通過拖欠供應商款項來實現自我資金沉澱,但是對於供應商而言,變相其實是給予京東融資的模式,但是他們的自身現金流就很緊張,所以迫切需要融資,一般而言,首先想到的是供應鏈融資,但是我覺得金融機構效率太低,而且個人感覺對於這部分的客戶而言,銀行是缺乏風控能力的,對於銀行而言是無法有效進行特定區域群體的風險篩選的,他沒有京東更強的控制力,即使獲得了表面上數據,篩選成本也會很高,但是京東可以,事實京東對於這種客戶的融資,跟借給自己的錢,本質是一回事,篩選成本就會很低,因此撇開金融機構的合作,採取P2P的模式,完全可以創造出一個以京東自身為基礎的金融模式來,相比於傳統金融機構而言,可能風險更小,而且實現了特定生態圈裡的金融優化。

阿里金融,有一段話的描述說,阿里金融操作一筆貸款業務的成本是6.7元,銀行是3000元,貌似是這麼說的,這句話對也不對,因為6.7是有前提的,只有在阿里自身生態圈裡才有6.7塊成本,離開了這個生態圈,操作貸款成本可能是6.7萬,因為要建更多的機構和人力成本。從這個角度裡看,阿里體系內搭建金融的成本是遠低於銀行成本的,屬於閉環業務內的操作成本分攤的概念。從某個意義上,阿里金融也是一個嶄新的金融業態,在體系內他可以較低成本來對抗金融機構,從而他也是在蠶食了金融機構的市場份額。

我相信未來會有很多這種立足於生態基礎上的金融模式,其實之前,我也見過不少,有立足於鋼鐵貿易領域的,因為他有比銀行更廣泛的鋼材貿易消化渠道和鋼材貿易監管渠道,有立足於房產的,因為他有比銀行更有優勢的房產定價和房產消化優勢,相信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切入細分行業,形成獨立於銀行風控優勢的領域的P2P,最終其實是撇開了傳統金融機構,實現自我金融化,之前進入不多的核心原因,個人感覺還是因為市場不明朗,這一類機構都不願意碰灰色地帶的原因。

上面說的幾種模式是依附於基礎性生態優勢介入金融領域的,我也見過純粹依賴於能力介入金融領域的(確切的說,大量存活的小貸公司和擔保就是這類模式的典型),事實上,由於我國的金融機構可能更多扮演的間接融資的角色,銀行在期間裡面扮演了很多層面的風險評價的作用,但是這種風險層面的評價,其實在現實中會發現也非常脆弱,甚至可以說,銀行離開了制度性的保障,就專業能力而言,大多數銀行的員工跟社會融資人員可能相比較而言,並不凸顯過大優勢。甚至可能不如。

民間金融存在幾千年,雖然事件屢有發生,但是總體而言,還是表現出了較為強悍的優勢。但是這些民間金融的背後其實更多是個人能力的體現,一旦是需要能力作為基礎,就意味著業務規模無法批量可複製,就沒辦法業態做的足夠大。所以,都只能以較小的業態存在,而且更好玩的是一般操作民間借貸的人士,一般都是依賴直覺和天賦來實現的,當然也有部分是通過過去的經驗來實現,當然說運氣成分也不為過,這些具備一定特定能力的人,過去的從事金融,主要是民間借貸為主,偶後也不少投身到擔保、小貸、信託等領域,但是互聯網的出現,可能也給了這些人一些特定的機會,使得他們可以從原先更多是以熟人圈作為基礎不斷擴展到陌生人圈子。殺熟變成了殺生,本質都一樣而已。

兩種模式上,我比較看好的是第一種個模式,第二種模式我不是很看好的原因是因為我不太相信,在純信貸領域裡面能力性因素的重要性,我還是比較堅持個體金融靠天吃飯這個說法,能對抗終極風險的其實只有制度性優勢,依賴能力很難進行風險對抗,在大勢面前,單一的個體金融只能選擇做和不做,不能決定最終未來,小範圍或許可以,但是大面積基本不行。與基礎於能力的模式不同,第一種模式就相對比較簡單,在基礎性優勢領域裡面,他並非跟傳統金融機構正面對抗,他是依附於實體基礎而衍生出的金融模式,相對風險較低,甚至可以說銀行會趴下,他也未必會趴下,而且第一種模式很多時候,跟自身契合的很緊密,是否出事跟本身機構是否趴下,已經成為一個事情,從這個角度看,第一種模式的成功性遠遠大於第二種。

我相信未來會有不斷的各種更具備金融屬性的業態會考慮利用互聯網的方式來介入到金融領域裡來,互聯網在這個層面上,一方面是扮演了讓機構出來的作用,一方面是扮演了技術的可實現性作用,後者更重要一些。

但是在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領域,我對這種單純依賴能力為基礎的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就更看好了,他們或許具備打敗傳統金融機構的可能性,這類機構更加凸顯和注重個體對市場的認知能力和判斷能力,這種能力的凸顯是很難是可培養和可批量複製的,很難說一個高盛走出來的人,一定就比草根崛起的人有更好的市場認識,更好的風險辨別。所以從這個角度看,互聯網的這種能力扁平化產生模式,就更具備現實意義,我曾經斷言,銀行主導的私人財富部門未來會不斷被互聯網化的財富管理模式給抹平,因為在傳統金融機構對於能力的認知更多依附於資歷,就職條件、職業執照等一系列定性化的判斷,但是現實的情況卻是以結果論的,而且能力為基礎的管理,一般都帶有極大的能力瓶頸,超過一定的規模,管理能力就會失去,從而使得業績會退化,能力就不能被覆蓋,也不能被批量可複製,另外這類模式最重要的是能力會分化,什麼意思呢?一旦一個人具備了能力之後,他就會離開這個組織,自我構建一個體系。只有如此才能讓能力和他所認為的回報得到對應起來,所以這個領域最終是必然被不斷扁平化的領域。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互聯網因為會極大的加劇了能力的分化和在生產,從而會產生大量依附於這些能力基礎上的單個小中介,在純市場競爭格局裡面,例如美國我們就可以看到很多家族財富的財富管理公司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工作室,但是這些小工作室背後的人物都是在業內被證明極為具備財富管理能力的個人。組織體系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個體能力。互聯網在這方面是有意義的。

所以,我第一個關於互聯網改變金融的觀點,就是未來會出現大量的小型業態金融中介機構,他們會分化和蠶食傳統制度性保護的金融中介,但是也只是分化和瓦解以及蠶食為主,對銀行、券商、公募基金等,應該都不會擊垮他們,只是蠶食,因為這種業態由於具備極大的負面性,而且的確需要足夠大的規模才能對抗整體性風險,也更容易被監管,同時背後也帶有社會穩定因素的金融模式,互聯網的衝擊是有邊界的,不可能無限的,但是由於目前我國的這類金融融資模式在社會整個融資佔比比例過高,所以,從短期來看,數據反映上我覺得會經歷一個互聯網金融較大的衝擊期,其實,本質而言,我自己的結論是也不單是互聯網金融,任何一個非管制在內的金融業態生長,哪怕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每一步成長,其實都是建立在銀行業的相對萎縮的基礎上的,由於我國的整體經濟必將不是過去高速增長的情況,所以,必然是此消彼長的結果,但是最終一個相對均衡,傳統金融業還是會佔據總融資部分的較大比例。

而且從中介產生的業態來看,相對低能力門檻領域裡可替換性很強,但是在一些強能力或者是高准入門檻領域裡,事實上專業性和規模性中介的門檻是不可能消失的,中介的誕生是不容易的,例如在一些大型基礎建設領域、軍事項目、大型項目等等需要極高金額和能力門檻,發揮作用的還是大型商業機構,這個角度來看,因此社會融資總體構成部分,從規模上來看,必然還是傳統金融機構為主。

從競爭態勢上來看,我個人感覺雖然這種小而美的金融業態,對銀行業的整體蠶食也好,瓦解也好,最終從整個社會而言,是有好處的事情,對傳統金融機構也是有好處的,因為補充了傳統金融所永遠無法惠及的層面,尤其在管制金融的情況下,事實上,也是因為有了管制,才造就了一個相對開闊和暴利的空間,讓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擠入,如果管制取消了,整個競爭一致的情況下,相對暴利的趨勢本身會被不斷的抹平,所以,管制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是社會,而不是參與者,參與者都是得利者。大量抱怨進入不了銀行體系的民營金融其實也是受惠者,對於屁民而言,其實財是最期待管制放開。

所以,結論是最終的市場格局在管制的情況下,大量的金融業態其實是服務了傳統金融機構無法服務的更好的那部分,而管制取消之後,則是會形成相對具備各自優勢的金融業態,而且競爭更為充分,相對均衡的可能性更大,但是對參與者而言,則更為殘酷,這裡面更由於金融本質是借人家的錢賺錢,帶有極大的槓桿功能,從而造成的負面性也不可小看,會造成社會動盪。過去穩定壓倒一切的背後其實是風險不斷堆積。

從這個推演過程來看,事實上我國目前P2P的確是具備較大想像空間的,但是說實話,也只是理論上的,因為目前的P2P從運行結果來看,是無法解答一個核心的命題的,線上線下不是關鍵的問題,關鍵問題在於就是沒有特許經營的一個金融機構如何有效的控制風險,至少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在現行的P2P機構中,無法有效解答。

前幾天培訓,很多人問我該如何參與金融業務,我其實回答很簡單,你就問你自己敢不敢拿自己的錢去玩?每一筆放貸,你自己敢不敢放。如果你自己都不敢,我建議就別玩了,因為拿別人的錢去放貸,後果更嚴重,危害性更大。

現在的P2P的問題就集中體現在這裡,由於准入門檻過低,導致了整個市場的相對較為氾濫的競爭,而普遍卻沒有反映出核心的風險控制優勢,這個命題無法有效解答之前,規模越大,就必然都是地雷,從純理論角度來看,我個人還是感覺目前沒有任何生態基礎,純粹依賴所謂的專業風控能力進行P2P運作,還是具備理論上的生存可能的,但是這個生存所需要的能力和運氣太多了,大部分人是不具備的。當然這個結果雖然可以預見,其實我也是傾向於通過市場有效競爭來實現,結果的優勝劣汰比單純的進行事前牌照發放更有意義,政府既然允許P2P進行業務操作,短期沒有做監管的打算,那就不要動輒在失敗之後扣上非法集資的帽子。

我曾經針對某區政府打造互聯網金融中心的時候提過三不怕建議,我說,要麼管起來,如果真沒想好怎麼管,那麼做互聯網這東西,就是需要三不怕,不怕砸錢,不怕失敗,不怕出事。P2P本質其實只是一種投資理財的方式,既然允許P2P的模式在中國實施,那就不要怕出事,尤其是群體性事件,對於大多數老百姓而言,其實也是很好的風險投資教育,從來沒有只賺不賠的事情,但是反過來,政府也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配套性事件,簡單也是三點。

第一要進行足夠的道義提醒,針對這種新型的P2P模式,無論是什麼模式,必須盡到道義提醒責任,這個是政府必須應盡的義務,道義提醒要充分,提醒廣大投資人,P2P的風險在什麼地方?充分揭示之後,政府其實是免責的。關於這個風險,我已經寫了太多,這裡懶得提了。過去那種,出事之後一抓了事,至少是不負責的。

第二還是要嚴格進行行業規範,將P2P的投資理財這種模式納入到理財產品的管理規範條理來,至少不能動輒寫保本保收益之類的明顯具備誤導性質的廣告,相對監管要規範。

第三還是要為P2P的規範建立起合適的配套系統,一方面徵信系統對接工作是應該而且有必要建立起來的,針對債權流轉模式,要麼出台法律進行規範,要麼就是建立債權轉讓登記系統,讓債權轉讓的行為進行公示,來替代以前模糊不明的「通知」。從而規避大量無效債權的轉讓甚至一女多嫁的行為。

對於P2P而言,相比於一年前的悲觀態勢,我個人感覺P2P首先是好東西,其次是取決於誰玩,未來相信不少大佬在行業相對規範之後,進場的可能性越來越大,而大量之前進入整個行業的草根們會集體退潮,目前的第一波P2P會在未來一年內陸續離開,但是更大的狂潮在這之後或許會興起,衝擊力更大,第一波是螞蟻,第二波可能是另外一個領域的大象了。

這裡面就衍生出第二個觀點了,第二個觀點就是任何一個非金融領域的大鱷都無法單一有效對抗傳統金融機構。這個其實是針對目前轟轟烈烈的阿里金融、騰訊金融等模式提出來的觀點。事實上,阿里金融理論上已經具備了匯款,存款,貸款的銀行所有的功能了,所以很多人認為阿里具備了顛覆金融機構的可能性。我提幾點自己的看法。

第一沒有獲得牌照的情況下,永遠進入不了真正的金融機構的核心業務範疇,牌照其實是強壁壘,阿里現在有第三方支付,有餘額寶,有資產證券化,有小貸,其實回到最後一系列的業務組合之後,才勉強達到了具備金融的初步雛形,但是這種不持有牌照的行為,使得其介入金融業務的成本是極其高昂的。阿里的資產證券化很多人說等同於吸儲,我個人感覺還是比較扯淡的,先不論阿里的資產證券化的成本至少是銀行目前吸儲的成本的8倍以上,就單結構而言,阿里都必須先形成債權池,然後才能打包做成證券化,從交易結構而言,還必須自身拿出較大的資金來做次級,才能形成8%左右的吸儲成本,這個交易結構的核心,就使得阿里的整個規模就非常難以做大。吸儲在阿里的這種模式下其實是衍生性行為,並非驅動型行為,阿里只有不斷做大資產池,才能有不斷的吸儲行為,而且吸儲金額被限定在資產池的70%以內,其實更低,資金使用效率是非常低的,成本卻又很高,千萬別來跟我扯支付寶上的錢很多,很便宜,這個錢,阿里是不能動的,哪怕一分都不行,弄不明白這點,先找地方學習常識。

所以,這個模式回到核心一句話就是阿里做了那麼多那麼多的事情,回到最後才勉強做到了銀行一張牌照就可以做到的最基本的一塊業務,但是就成本而言,是銀行的數倍之上,這個是典型的不一致的對抗,我上一篇說過,阿里如果要做阿里金融,是必須那牌照的,否則沒辦法玩,永遠只能是自己生態體系裡的自娛自樂遊戲而已,跟金融搭邊不大。不過我到是真比較認同這個模式,所謂交易衍生金融,金融驅動交易。是個相合相生的生態體系,這個才是符合馬云的戰略的。走出這個體系,個人感覺不符合阿里戰略。

所以很多人就寄希望在阿里獲得牌照後的能對抗正規金融機構,怎麼說呢。首先拿到牌照之後的競爭其實是一致競爭,阿里金融本身就是金融機構的一個了,在這個層面,我有兩個觀點,拿到牌照之後,一個淘寶和一個天貓,哪怕交易額在放大三四倍,也養不起阿里銀行,因為商品流通型行業對金融的信貸需求有限,從這個角度看,阿里成為銀行,必然要走出淘寶體系,走出體系外的阿里銀行的成本是現在的幾何倍數的增長,阿里曾經所有的優勢都蕩然無存,什麼數據優勢,那也就唬唬人的東西而已,也有很多人說阿里可以拿到幾百億的支付寶的存款,先且不論這個數額算不算大,就姑且就某大型國有銀行管理人士說的有了支付寶就在存款上完勝了其他銀行的提法,我只能說,我現在終於知道現在的銀行從業人員的水平素質之低到什麼程度了,本來不太信銀行會被顛覆的,現在其實還真有點信了,就這些垃圾在銀行當管理人士不被顛覆了,也難怪了,酒囊飯袋。

我真心想建議他回大學重讀下金融,瞭解下,最基本的核心資本充足率的概念,成為一家銀行就意味著負債端和資產端都要收到嚴格的控制了,吸儲行為是收到資本金的限制的。你一個註冊資本金十億的銀行,你想多吸儲你也吸不了,想在多拉存款的話,你得不斷的增加你的註冊資本,也就意味著支付寶哪怕真能有再多的錢進來,哪怕有再大的規模,對不起,也不一定是你的存款,更別說,你可以隨便用了,由於不同的放貸行為最後的風險定價是不一致的,權重也不一致,按照阿里目前放貸的普遍信用貸款的方式的話,權重佔用極高,估計8%都不夠。

在扯淡點說,阿里自己幹銀行以後,阿里還賣貨幣基金,那就是傻瓜才幹的行為了,銀行普遍不願意賣貨幣基金是因為沖走了大量的存款,阿里幹了銀行之後,那就是自己跟自己打耳光的行為,逼迫自己不得不高息才能攬儲,說免費使用支付寶的錢,那是傻瓜才想的出來的事情,更何況,阿里如果做了銀行,那個銀行還跟阿里做接口?明擺著讓錢從自己的銀行流到支付寶去?

事實上,阿里的金融核心就是衍生於生態體系,超越於生態體系外去幹金融,阿里的優勢蕩然無存,銀行之間的競爭,還是很受到核心資本的約束的,更大的資本意味著能對抗更大的風險,尤其利率市場化之後,中小銀行的生存難度會大大增加,阿里銀行也罷,騰訊銀行也罷,在銀行領域裡面,都很難進入到正面對抗的領域裡去,但是你們說會不會形成特色銀行?當然有可能了,成為有特色的網絡銀行也好,社區銀行也好,零售銀行也好,總是有可能的,說要對抗甚至說要擊垮工行之類的想法,就算了。如果有一天工行被阿里打敗了,我可以肯定的說,是工行自己把自己打垮了,除此之外,不可能。

至於阿里的基礎性平台遇到的問題,我以前扯太多了,也就不多扯了,基本結論是阿里的賴以生存的基礎平台在趨向坍塌,尤其移動端佈局的落後,會成為一個致命的問題。就不多扯了。

前面兩個觀點應該是我自己認為互聯網典型的改變金融的看法,後面在稍微簡單的闡述其他幾個方面的影響,寫的有點膩了,隨便寫點吧。互聯網對金融業的第二個影響,則是體現在第三方支付,從我以前的觀點來看,我個人感覺第三方支付應該是非銀行核心部門,因為從歷史來看,支付需要具備幾個特性才有可能形成,而在技術沒有得到極大的提升的時候,有也就僅有銀行能承擔這個支付的功能,隨著科技的不斷的發展,出現了互聯網技術為代表的支付技術,這種技術的不斷衍生,最終使得銀行其實是可以去支付化了,也就是說不需要銀行來特定提供了,從功能上而言,支付的確可以非銀行所專有,而從銀行自身職能來看,支付是中間業務收入,離開了支付,銀行一樣可以進行存款和貸款,甚至都可以想像銀行脫離自身支付業可以通過第三方支付來實現,前提是第三方支付跟銀行支付一樣介入清算中心。

第三方支付其實是一個輔助性業態,他自身的意義是非常有限的,僅僅只是幫助實現資金轉移支付的工具而已,規模量看上去很大,實際盈利性很差,因為貴了,就沒人用你的,銀行看上去每年2、3000萬億的交易規模,實際上所形成的支付收益在銀行體系大概佔比不足5%非常小的一個數字,也正是因為如此,國內的銀行最初都看不上支付的重要性,也不太願意在支付領域做太多的創新,也是因為這個原因第三方支付夾縫中生存了下來。日本在過去十幾年裡是失去的十幾年,日本的銀行過去十幾年日子挺苦逼的,常年近乎於0利率,這種情況下,特別的注重支付層面的競爭,日本沒有第三方支付這個行業,可能這兩者之間還是帶有較大的關係的,西歐地區支付在銀行業的貢獻度佔比大概達到了25%,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銀行依賴利差所形成的高收益恰恰是喪失支付優勢的一個核心原因。

第三方支付雖然是輔助性業態,但是這個技術卻成為互聯網改變金融的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確切的說,是第三方支付才讓很多本身具備金融屬性的傳統業態日益具備不斷跨入金融領域的可能性,第三方支付最典型的運用其實還是在P2P的交易結構裡面所扮演的角色,P2P是傳統行業金融領域的一個模式樣本,離開了第三方支付P2P其實本身就很難運轉,一方面是支付成本很高,另外一方面則是沒有了第三方支付,便捷性大打折扣。現在很多P2P的借貸規模都很小,而且很分散,日常清分核算,其實都是依賴第三方支付技術實現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第三方支付會是很悲催的行業,但是一旦結合其他應用,第三方支付產生的對銀行的衝擊可能就比想像的更重要了,也就是說,第三方支付可能並不是非核心業務,恰恰相反,他會是非常重要的核心業務,離開了支付,可能銀行會被淪落為被渠道倒逼的格局,單純從資產管理角度來看,資金來源和跟資產收益的實現很多時候是相輔相成的,雖然我們普遍認為資產收益高,資金來源的作用性就會降低,但是事實上,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構成,也很難取得較高收益的,貨幣基金其實就挺反映這個問題,資金來源越穩定,而且規模越大,收益就更容易操作。所以對於渠道的依賴性也特別大,銀行也是一樣如此,如果吸儲成本過高,也很難實現所謂的抗風險能力,也就奢談安全性了。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去支付化了,銀行業的資金入口的主動權就會消失,因為客戶的來源被隔離了,隨著以後各種平台的興起,而且由於資金表現為無紙化,更多體現為了一種數字加密碼的業態,人們對資金的停留跟銀行就失去了天然的物理距離,現在這個趨勢已經較為明顯了,去一次櫃檯辦好所有的網銀和手機之後,就在也不會跟銀行發生關係了,第三方支付的興起,從而讓卡里的資金,更容易到處遊走,不在需要對銀行有太多的依賴,這個時候資金入口其實就很容易外化成各種平台之間的競爭了。體現為了平台所引用的第三方支付的賬戶在銀行資金裡的沉澱,雖然我們可以理解,資金最終沉澱在銀行,但是事實上,影響還是很大的,個人的資金在銀行裡沉澱,成本對於銀行是最低的,但是第三方的資金沉澱在銀行裡可以獲得更高的收益,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更有助於第三方支付跟銀行的議價行為,銀行失去了獲取一般儲蓄資金來源的途徑。

第三方支付打破了銀行支付結算的核心主導地位,目前小額支付領域裡,第三方支付甚至都已經快到了半壁江山的境地了,從這個角度來看,第三方對金融業的衝擊也體現在存款入口之爭上。他使得存款的入口多元化,可以預見未來在低成本的常態日常性的儲蓄領域裡第三方支付會對銀行造成了衝擊。從趨勢上來看,未來大量的資金入口未必是通過銀行入口實現,會散落在各個網絡入口,在各個不經意的消費購物,轉賬遊戲投資等等行為中,實現了存款的轉移,而最終可能都是通過第三方支付的賬戶裡才落到銀行賬戶裡,最然最終歸口會在銀行,第三方支付的大面積推廣和實現和金融機構自身利用互聯網技術自我革新支付體系,這兩個共同的進步,未來有一天會走到正面對抗領域,誰勝誰負很難說,感覺現在銀行革新速度也很快,第三方支付的優勢在不斷的削弱,但是畢竟鹿死誰手尚未可知,衝擊到底影響多大,也只能推測。

由於第三方支付是個需要規模累積尋求規模化收益的領域,同時也是同質化極為嚴重的競爭領域,所以,未來第三方支付會可能有兩個趨勢,一個是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平台型支付公司,市場大概也就一兩家,日益進行彙集到這兩個平台來,因為粘性會越來越強,而且排他性也越來越強,另外就是N多特別小的支付公司,切入細分領域進行捆綁式支付的,類似軟件集成運用的模式,但是普遍都很小。個人感覺,第三方支付從功能上未必是銀行的核心業務,但是從構成上來看,非常重要,是銀行重要的功能,雖然總體體量上,大額支付領域不至於被第三方支付給搶走(應用場景的問題,以及安全性的問題,支付的安全跟便捷性是反比,兩者只能尋求平衡點,不可能同時滿足),但是未來一旦入口都通過第三方支付來實現分割的話,對銀行業的侵蝕會很厲害,所以個人曾建議,未來真第三方支付出現倒逼了銀行格局的情況下,是不允許出現一家獨大的局面的,一定比例以上,要進行拆分運營。不是為金融機構說話,而是整體社會利益考慮,渠道在很多領域裡面倒逼生產方的結果都不好。

第三,互聯網渠道對金融的影響

互聯網企業在客戶體驗和公司運營機制上,比傳統金融的客戶體驗會更好,市場反饋等各方面都具備機制上的優勢,從而更容易貼近普遍性的市場需求,而且互聯網的優越性在流通環節體現為去中介化為特徵,壓縮流通環節,所以互聯網普遍反映具備更好的渠道優勢,而目前的互聯網金融模式除了P2P外,基本上就反映為了渠道模式。典型的就是餘額寶、活期寶、現金寶,等等各種寶吧。

這種模式,就當前我自己的看法,一方面是監管套利,互聯網目前更多還是進行產品的額度細分,期限細分,門檻降低,理論上跟現行的金融產品銷售監管是不相符的。另外,作為渠道,我感覺金融產品其實是不符合渠道為王的基礎性特徵的。第一是金融產品雖然目前具備同質化競爭的特徵(貨幣基金、低風險債券基金和存款都普遍是管制特徵,從而無差異),使得這個兩款產品的銷售渠道都體現較大優勢,因為邊際成本是遞減的,甚至為零,但是長遠來看,金融產品是有風險定價的,不同的產品其背後是有差異的,甚至包括存款,這個差異都會很大,從而金融產品注定是差異化產品。對於差異化產品而言,渠道優勢很難說,好產品不需要渠道,你賠錢去拿估計都未必拿得到,而差產品則需要風險背書,你一個渠道賣了十款產品,哪怕就三個出了問題,都會很麻煩,會形成市場的口碑不好,降低客戶的普遍性購買意願,從客戶體驗來看,最好的客戶體驗,其實是賺錢,虧錢了之後,所有再好的客戶體驗都是空的。要避免這種情況一般通行的做法,都是加入風險辨別團隊,但是這個行為一旦加入,就使得互聯網的優勢就失去了,因為第一每個產品都需要風險審核,則產品銷售的邊際成本不為零,每個產品都需要進行有效風險定價,不具備批量複製可能性,規模受限。最重要的是在金融產品領域裡面,你很難形成有效風險定價,哪怕花了在高的人力成本,效果也未必好。事實上,我個人始終認為互聯網的優勢在於解決相對簡單標準化的產品,對於相對專業性和風險性較強的金融產品銷售,即使短期而言,銷售量會大幅增長,事實上也說明不了太多的問題,所以互聯網這個優勢,改變不了金融業太多的格局,所以對於阿里說日銷售基金2億人民幣,我基本上是一笑而過。

第四,互聯網使得大量數據變成可記錄,大數據應用成為可能,數據的運用是否有效極大將決定了企業的整體運營質量,而且目前來看,大多數人認為,大數據或有可能改變金融傳統的風控模式,從而決定風控質量,這個點上,我個人認為只有理論假設的前提下有可能,現實的可能性有限,先撇開目前大數據受限制於數據孤島等一系列的現實難度,就單一大數據風控模型而言,由於大數據的核心是通過相關性來分析過去從而判斷未來,首先就是缺乏對未來預判的可能的,金融整體上是看天吃飯的行業,如果大數據無法有效解答宏觀經濟走勢的命題,那麼在單一風控上優勢就是失效的行為,最核心的邏輯就在於不同宏觀形勢下,人類行為邏輯的相關性是不同的。而金融帶有極大的風險滯後性,往往在出現宏觀形勢逆轉的下,缺乏有效補救機制。所以我認為大數據是可以提高風控效率,但是不能決定風控結果的。

我自己還是認為大數據的核心意義還是在於進行整體的社會管理或者機構的運營效率提升上具備極大的意義,未來的很多機構之爭,可能會集中體現在對數據的有效應用上,這個決定了整體競爭的效率和結果。

第五,互聯網人格對金融的影響

我估計是最早寫互聯網金融評論的文章,也是最早對互聯網金融的顛覆說進行批判的人之一吧,很多判斷,從現在總體上而言,互聯網金融已經開始日趨理性,不少牛人加入進來,也給理性回歸做了極大的貢獻,我畢竟是非金融研究員,我只是憑藉自己對金融的理解,嘗試解讀互聯網金融,所以專業性和方法論上都是不能夠跟他們做比較的。東方證券金麟有篇互聯網金融的文章,寫的非常的好,可以說所有的互聯網金融文章裡最有高度和前瞻性的文章了。

我很喜歡他的論證方式,雖然不認同他的幾個觀點,例如我認為他過於拔高了阿里小貸的意義等(這個前面已經論述),以及他裡面說互聯網不改變人性的說法,我個人認為互聯網是改變人性的,而且還是極大的改變人性。事實上,互聯網人格一開始就被冠以平等,民主,開放的精神,使得很多本來極為專制的人其實到了互聯網之後,也會慢慢的開始披上平等,民主的思維,沒辦法,不然混不了互聯網,當然也例如很多人在線上線下是兩種人格,很難進行統一,線下是個禽獸,線上往往道貌盎然,當然線下可能是個君子,到了線上也是滿嘴噴糞,金融的第一屬性是政治,其實反映的背後也是人性,互聯網通過改變人的行為方式思維方式,從而改變金融的運營方式,也是能理解的。

從當前的互聯網人格來看,其實骨子裡是屌絲人格,擺在傳統金融業面前,首先一點就是要學會如何處理屌絲文化。其實,這個文化是普遍性的共通的社會問題,目前極端表現為人在互聯網,普遍行為會屌絲化,即使是高富帥也會表現出跟線下不匹配的智商和情緒,更具備攻擊性和暴力傾向,以及智商的低下,更喜歡簡單、快速的評論事物,且評論基礎全憑好惡感支撐,互聯網上不喜歡深入思考,而是喜歡碎片化的思考方式,且比線下的好惡感更強烈的反映,而且反應的還是來去如風似的飄忽不定。熱點轉移非常迅速,今天給你定性之後,明天立刻抽身而去,尋找下一個熱點,如果不進行快速危機公關,就很容易被貼上標籤,基本上就難以擺脫,而且會越抹越黑。

所以在互聯網上負面性的擴散更具備殺傷力,效率更高,速度更快,這種屌絲文化其實是人類整體社會快餐化的一個反映,為了應對這種屌絲文化,互聯網企業普遍是因需而變的,大多數互聯網企業都是喜歡佔據道德制高點,適應屌絲的好惡感,而且往往會製造話題進行公關和反公關,挺有意思的。

利用普遍的不喜歡在互聯網上進行深入思考和閱讀的特性,水軍和標題黨日趨嚴重,通過製造大面積的某種定性的言論,來製造普遍性的社會認定,來去如風,普遍缺乏基本底線,如果無法進行快速危機公關,基本上都會趴下。從整個社會來看,其實這是把雙刃劍,因為劣幣驅逐良幣之後,最終是穿西裝的人也會脫下西裝跟你一樣沒底線,最後的最後是整個社會沒底線。做為金融機構要充分瞭解和認識互聯網的人格化特徵,才能更好的進行互聯網金融運作。

互聯網人格的出現是個社會問題,容易被引導、誘惑,一旦這種人格深入人心之後,互聯網作為技術性運用,是誰都可以進行運用的工具,微博可以是民主監督的好地方,也一樣可以是搞臭別人、內鬥的好場所,P2P可以是融資的好場所,一樣可以是詐騙的好地方,都是工具。
事實上,互聯網的出現是由於IT技術人員的免費,共享、平等,但是商業化下的互聯網,已經脫離了這個概念,(黑客還在堅持,卻被定義非法),以免費圈地,以忽悠起家,以道義吸引等等,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以後合圍之後的獵殺。這種互聯網的通用模式,跑馬圈地下的互聯網策略帶來的壟斷會更強烈,互聯網金融如果真成功,也很難擺脫最終暴利的怪圈。

普惠、民主的金融本身就是個偽命題。一方面金融無道德一說,對暴利的渴望是金融內在驅動力,極大的推動社會進步,不能指望金融具備慈善和道德屬性,那是對金融背後的資本的不尊重,我們要做的是整體性制度的改善,將金融的這種逐利性壓制在一定範圍內,強調自我道德救贖是不現實的。另外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只會更壟斷和追求暴利,因為互聯網是一旦技術應用工具,更容易形成暴利可能性。以及封閉性和壟斷性。互聯網的世界是贏者通吃的世界,每個細分市場基本上贏家吃掉70%份額。

人性發生變化,自然也是會改變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行為邏輯,最終導致金融邏輯也是會發生極大的變化的,如何適應互聯網文化,我個人感覺其實對金融機構是個極大的挑戰。這個挑戰卻又不得不面對,因為人類未來會無可避免的面臨互聯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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