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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因被長期羈押而出局的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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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是非正義」,這句話對於被長期羈押的企業家來說,無疑是一種鑽心的疼痛。長期羈押的企業家在等待審判結果過程中往往焦灼無比,身心疲憊。無論審判結果如何,他們似乎難以逃脫「家破」,甚至是「人亡」的命運。

太子奶創始人李途純翻盤 被拘15月後無罪釋放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而被檢察院拘留長達15個月的李途純,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發出不予起訴的文件。只是,15個月過去,曾經一手創辦的太子奶已易手他人,與他已沒有任何關聯。以近乎生命的代價,他沒有能夠阻止太子奶的破產重組。

張克強被羈押900多天 嚴重超期

從2011年1月14日失去自由算起,身陷鹽湖股權案的福布斯富豪、華美集團總裁張克強已經在云南省看守所度過了900多天,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住在看守所的日子將達到4位數。據看守所通報,一審宣判可能還要拖到10月份,且不排除會繼續延長。律師稱,「這已是嚴重的超期羈押了。」

企業家投資失敗從人大代表變階下囚 自稱湖北李途純

2003年,浙江商人李家巨受隨州市招商引資邀請,聯合出資5000萬元收購了湖北鐵樹紡織印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樹集團);2008年,鐵樹集團以8122萬元的價格被隨州市國資委回購;2010年,隨州市轉手將鐵樹集團廠區186畝土地以3.6億元賣出,成為當時轟動一時的「地王」。此後,李家巨相繼因合同詐騙、職務侵佔的罪名被調查拘留,等到200多天后李家巨「無罪釋放」從看守所出來,他的10年隨州行也幻化成了「竹籃打水」。

 

企業家賣廠房被指詐騙 承諾交4600萬換無罪釋放

作為煙台匯和絲綢公司老闆,邱照軒6年來一直陷身於新橋集團的糾葛,並付出不菲的代價:在看守所被關了整整21個月,被煙台芝罘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在承諾放棄新橋4600萬元拆遷補償之後,邱照軒在2008年12月被煙台市中院二審宣告無罪。邱照軒案被網友稱為「中國首例綁票判決拆遷案」,是透視失范的地方公權力「圍追堵截」民營企業家的典型樣本。

 

女企業家喬紅霞奇案:被羈押5年重獲自由

甘肅女企業家喬紅霞案件更可謂是一波三折。喬紅霞與青島澳柯瑪銷售公司之間因貨款及返利等問題產生糾紛,澳柯瑪先在青島起訴了喬,喬隨後在甘肅起訴了澳柯瑪。蘭州中院、甘肅高院很快兩審審結,均判喬紅霞勝訴。青島中院在甘肅高院對喬紅霞的民事判決已經生效的情況下,仍然對該案進行審理,並以詐騙罪判處喬紅霞無期徒刑。「兩高」在兩地「議員」的壓力下,撤銷了兩地的判決,並指定由天津司法機關管轄,經補充偵查,天津檢方認為該案不構成犯罪,將該案退回青島市公安局。此時,喬紅霞已經被羈押三年多。而按照法律程序,青島市公安局應當立即撤銷案件,無罪釋放被長期羈押的喬紅霞,但青島市公安局在已經作出取保候審的情況下,「委託」澳柯瑪方面繼續把喬「關」在青島某賓館內,將其變相羈押。一直到2007年6月13日,喬紅霞才被無罪獲釋。


鐵本集團十年一夢 戴國芳中年待業

戴國芳,原鐵本公司董事長,經歷了漫長的近四年羈押。其於2004年4月被捕。2009年4月17日,戴國芳被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刑期剛好與其被羈押時間一致。據公開披露的信息,2004年當中央檢查組還沒有完全開展工作,戴出「破財消災」的天真想法,向檢查組遞交了一份「自查報告」,報告中承認「我公司虛開發票近2億元,抵扣稅額近2000萬元。」,第二天他又馬上將抵扣稅款補繳給當地國稅局。而法院最後認定戴的犯罪事實也基本上就是戴的自查報告,還認定其因積極補繳稅款,有立功表現,因此減輕處罰。最初外界對戴國芳和鐵本的未來曾有多種想像:有的說他打算繼續辦鋼廠,還有的說當地政府會給他幾千萬幫他重振旗鼓,後來證明都是空穴來風。一位匿名的當地銀行負責人說,「事情都過去五年了,因為鐵本的事銀行行長都換了幾任,他要東山再起比較難,誰還敢給他貸款?」


顧雛軍被羈押超兩年 多次提取保候審未獲批

顧雛軍,科龍前董事長,2005年7月28日被羈押,該案自2006年12月在佛山市中院結束庭審後,2008年1月30日才作出一審判決。而包括顧雛軍在內的該案九名被告已被羈押逾兩年半。通過知情人提供的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瞭解到,被告人劉義忠、嚴友松、張細漢、晏果茹、劉科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而被告人曾俊洪更是被判無罪。也就是說,這些被告的羈押期限已經遠遠超過法院判處的刑罰期限。該知情人透露,在羈押期間,顧和其他的被告曾經多次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但是未獲批准。


趙新先與三九的興衰:成也蕭何 敗也蕭何

趙新先,原三九集團的掌門人,2005年11月21日以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刑事拘留。直到2007年2月14日,深圳市羅湖區法院才開始開庭審理。2007年8月10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濫用職權罪判處被告人趙新先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此時,趙新先的刑期將近結束,一個多月後,趙新先就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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