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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計:企業為什麼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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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什麼要上市,這一直是個值得琢磨的問題。有一些疑問,如果這個企業很牛,為什麼要拚命賣給別人呢;如果企業不牛,那上市就是糊弄別人的錢,這個結論雖然不道德,但是從商業的角度來說可以理解;但是這裡還引申出另一個問題,那就是風投可能就是吃虧的,因為花了大價錢買了著急上市公司的股權。上市是一個產業鏈,從企業,到資本中介,到投資人,再到審批,最後是基金和股民,生生不息的在來回倒騰資本。今天我們仔細思考一下企業為什麼要上市的問題。

為更規範的管理而上市?

這是上市合理性的常見論證。上市公司將接受公眾和監管的監督,按照法律的要求安排公司的治理模式,公司要有董事會,管理層,監事會,股東會這些組織,還有向公眾披露重大的決策,一些重大的決策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由股東表決通過。看似高端合理的治理制度,確實是一些土老帽企業家的心病。這些企業家往往在磨礪中起家,歷盡艱苦。對於賺錢和糊弄手下人頗有心得。一開始自我感覺良好,但是總不免接觸外面的世界,世面見多了,覺得自己的那一套東西歸根結底是很山寨的。對於外面的制度,對於所謂的高端先進的治理結構有著天然的自卑感。很多人堅持自己的工廠式或者作坊式管理模式,但是也有人被這些企業治理的觀念打動(尤其是上了年紀的,接班有點成問題的企業家),認為自己這一代算是人治,要想讓兒孫能一直富下去,就要有個制度,這樣才能千秋萬代。

公司治理的理論都源於國外,自然這種治理的模式中摻雜了很多外國的商業因素,包括人的思維方式,工作習慣。這和中國的情況有些不同。根據國外的一些統計,大概的結論可以概括為:私有制企業效率高於公有制企業;董事會和管理層權責分工較為明確的公司效率要優於管理決策分工不太明確的公司;完全公眾公司的效率略微優於家族制公司。這些統計的主要指標是資本回報率以及股票收益。從這些統計來看,至少有兩個結論值得關注:第一,規範的治理模式確實能夠提升企業效率,但是這個提升是統計意義上的提升,對於個案而言未必;同時,這個提升非常有限,不顯著;第二,就是上市和更規範的管理不能等同,上市公司都按照法律進行了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設置,但是只有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職責明確,分工合理的公司才能體現出管理的優勢;同樣,這個優勢也不是顯著優勢。

上面是國外的情況,國內的情況也很難說。在國內,公司治理制度做的最到位的似乎是國有企業;雖然官僚,但是國有企業的層級和管理功能的分工確實是在中國企業中最接近法律規定的。國有企業在壟斷行業以及充分競爭行業都有涉及。除了壟斷行業,充分競爭行業的國企似乎數量和體量每年都在減少;而即便在壟斷行業,或者半壟斷行業,國有企業的效率也一直飽受詬病。主要的抱怨是費用太高,另外無法做到在商言商。

從另外的一個方面看,國內做的較好的私營公司中,所謂的治理結構都是一個幌子,君主式的管理無處不在,管理層及董事會相對弱勢,而創始人的強勢貫穿公司的每一個角落。這些企業都令人如雷貫耳,例如蘇寧,美的,富士康,以及平安。所以說,上市不能保證治理結構就得到改善,而且即便改善,也未必真的對公司有好處。

為了身價躍升而上市?

企業上市中最令人神往的原因是身價。這裡面有三個層面的因素,第一,創始人或者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值錢了,而且可以在市場上出售,這是直接身價的增加。假設某企業的利潤是5000萬元/年,大股東持股比例為50%。每年可以支配的利潤理論值是2500萬元,但是現實中的利潤是沒辦法全部拿出來分掉的,能有一半拿出來就不錯了,那麼每年的分紅是1250萬元,這裡不考慮避稅及稅收的成本。但是如果這個企業上市,對於股東而言,至少賬面上的東西就好看了很多:假設企業的發行市盈率是40倍,則企業的估值就是20億元,大股東的理論身價是10億元,打個對折也有5億元,相比1250萬元,至少是翻了40倍;如果股票能順利套現,存在銀行買理財每年分的錢也做企業分紅拿的多,財富瞬間躍遷了2個量級,實在是越想約覺得划算。

但是這裡也有一個問題。就是套現的時間長度。從一個企業開始準備上市,到成功發行,通常要經歷3年的時間(最短)。成功的發行上市之後,企業主並不能任意的套現,而是要經歷3年的限售期,也就是說,在3年內,法律上企業主是不能出售股權的。在此後,企業主可以出售股權,但是有兩個限制。一個是法律上的限制,例如說公告,說明等義務;如果大股東同時又是企業高管,減持每年不能超過一定限制;第二就是市場的反應,如果企業的流通市值不大,那麼企業主減持將必須考慮衝擊後帶來的股價下跌。

所以說,沒有8-10年的折騰,從上市到變現的路將沒辦法完成。

有人認為融資本身就將擴大企業能夠掌握的資源,變相的增加了企業主的身家。這個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要分情況討論。有的企業上市的時候就具備了百億市值,融資金額達到10-30億元之間,這顯然極大的增加了企業可支配的現金。但是多數的企業還達不到這個量級。假如說一個企業5000萬元的利潤,上市估值40倍市盈率(上市後),總市值為20億元,其中15%的股本為公開發行獲得,那麼扣除發行費用,和一些實際產生的公關費用,所能夠獲得的現金數額在2-2.5億元上下,這是多數的情況,較為普遍。這個和開發房地產相比,也不算太多,何況花起來還有很多限制。

為了風投而上市?

有人上市後非常後悔,例如俞敏洪,大概的意思是說,上市是被風投給綁架了。這種心態比較普遍。很多人覺得,企業上市以後企業家也沒法真正的套現,還得艱苦經營;憑空多了這麼多要求你負責公眾股東,還要應對監管,風光的同時也有很多負擔,沒有以前小日子過得舒服,真正便宜的是風投 – 投資以後啥也不管,等著上市一年後就可以套現走人。在很多企業看來,風投的工作無外乎吃飯喝酒拿錢數錢這四件事情。

這種說法對於早些年的風投確實適用,因為那個時候機會多,風投賺的多賠的少。但是對於現在的市場,卻有些不公道。從某種程度上說,如果一個企業不要求上市,那麼即使有風投投錢,價格一定是按照淨資本溢價估值,而不是現在的PE估值法,風投的入股溢價將大幅的降低,因為沒有什麼退出渠道,只能等著分紅。

假設一家企業的淨利潤是5000萬元,可以用於分紅的資金為每年2500萬元,那麼如果入股20%,得到的分紅將是500萬元/年,假設按照8年分紅覆蓋本金的算法,這家公司20%股權的估值將是4000萬元(=500萬元×8),公司的整體估值是2億元。這還是理想的情況,真實的情況是考慮到經營風險可能還要打折。但是如果企業承諾風投上市退出,那麼風投可以接受高溢價入股,原因是退出的回報預期大大的提高了。同樣的公司,假設按照投資前10倍市盈率估值,那麼總估值就是4億元,增發20%的股權價值就是1億元,投資後估值為5億元,是原來估值的2.5倍。

所以說,為了風投上市確實是個負擔,但是前提是企業獲得了溢價融資,從而在短期內獲得了資金優勢。天下沒有不要錢的午餐,如果要接受理想的融資,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這也是上市的一個優勢(或者說打算上市的一個優勢),就是企業在發展的關鍵期可以獲得風投的大量資本,用於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得公司在短期內通過資本的力量實現快速的業務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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