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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与富通谅解备忘录正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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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ijing.com.cn/2009-03-16/110122318.html


备忘录约定平安旗下的平安人寿最高可以持有富通4.99%的股权




  【《财经网》综合报道】平安与富通的短暂联姻终告结束。
当地时间3月15日,富通集团(Fortis)发布公告称,2007年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平安)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已于3月13日正式失效。
2007年11月28日,平安与富通签署谅解备忘录,约定平安旗下的平安人寿,最高可以持有富通4.99%的股权,超过这一上限则需富通董事会的批准。平安集团执行董事、集团总经理张子欣以非执行董事的身份加入富通董事会。
根据平安的公告,这笔投资折合人民币238.74亿元,资金来源是平安旗下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出于资产负债匹配和分散投资风险的考虑,平安将长达数十年固定利率保单的部分保费,购买了富通的股权。
2008年3月,平安公告将动用
资本金,以21.5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富通资产管理公司50%股权。
不过,之后国际
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平安对富通的投资出现巨额亏损。2008年10月6日,平安表示,将对富通投资约157亿元的市值变动损失计入三季度的利润表。
2009年当地时间2月11日,富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主要内容为将其在比利时的银行业务75%股份股权,以及比利时保险业务10%股权出售给巴黎银行(BNP)。此前平安就已宣布,将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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