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梁杰文「可換股債券財技」一文商榷(字眼略有調整)

筆者一直有留意這名作者的文章。雖然編輯不會管太多內容的質素,可能認為自己賺份人工就算,做事就當然不認真,對一些很細節的地方不會留意。

但關於這類文章,這些是筆者的本業,當然就會細心對待,可能經常有人以為我是壞人,連找也不敢找我,以為我要和他們吵大鑊,不過這也算了,事實上不是我不想找人,是我怕他們不高興又怕他們忙,怕打擾他們。但我這個人很隨和,如果你很想知道某些事情,或者不懂的地方,我絕對能給出答覆。但事實上別人總是對知名度較高的人多些認同感,別人總當我是傻仔。不過我滿喜歡現在這個情況,至少我還可以好像有理有據地罵人吧。

這就是有部分人認為我眼紅,但我都是不介意,我介意的是這個人文章的質素,這個人寫的東西可能曾經有用心的地方,但找條文上就有些粗疏的地方,今天我們就用短短的篇幅談談這個東西。

1. 「普匯中金(997)打算拓展融資擔保業務,日前公布集資安排,配售代理按包銷基準配售一批6.5%年息1年期債券,金額1.9億元,同時公司將向債券認購人發行同等金額認股權證,認購期1年,行使價0.65元。這個定息債券與認股權證構成組合,實際上與一般可換股債券相若。認購者可收取定額利息外,同時有權在1年內行使或出售權證獲利,較可換股債券靈活性更高。該股1年前曾發行一批3年期可換股債券,年息3%,是次集資方案,年期較短,利息卻高逾一倍。」

按: 如果細心留意可換股債券的條款,2012年發行的債券,換股價30仙是非常貼水的,較當日收市價28.5仙,僅高出5.26%,但是這一次可換股債券分為兩項,換股價65仙連等額購股權的債券,較當日收市價溢價22.64%,如果把換股溢價年化之,後一種債券的溢價大約要補償5.23%,即是可換股債券利率達8.23%才算合理,至於75仙的可換股債券,溢價更達41.51%,大約要補償10.36%,即是13.36%,但考慮到換股後出售的不方便,這兒要有點折價,所以這價錢是否合理,大家應該了解,如果隨便斬掉一兩句,這就是不大妥當。

2. 「除集資用途,上市公司能透過發行可換股債券間接繞過《上市規則》最少25%公眾持股量規定。長和國際(009)需資金發展物業,4月初向大股東發行3.15億元可換股債券,換股價0.43元,較收市價0.53元折讓19%,該批債券可換股數量是已發行股本94%,若獲全數轉換,大股東股權由56%增至77%。惟公眾持股量定義上只計算「已發行股份」,可換股債券歸類為「債務」,只要尚未行使,公眾持股量仍是44%,沒有違反規定。」

按: 老實說,這段東西「長和國際(0009)....至77%」的部分,只是一個事實的描述,根據公告,這段話是對的。但是前一段,筆者早期的文章是有談及這些東西的,事實上,有一些例外情況,公眾持股量可正式低於25%,亦可利用一些手法去把它維持於25%以上,關於正式間接的方式,筆者也曾提及。最近David Webb 也寫了一篇文章建議取消公眾持股的限制,亦可參考一下。


3. 「可換股債不計利息,較一般銀行貸款吸引,大股東慷慨地為公司免息提供發展所需資金。」

按: 這句肯定是有一些問題,「可換股債不計利息,較一般銀行貸款吸引」,不計利息這一句話可能還有點道理,但實際上可換股債券在會計帳目上是會分為債權部分及購股權部分,債權部分會按公平值折扣,然後按公平值利率計算利息金額,例如這公司在2010年11月公佈收購的地產項目,發行了0.5%利息的可換股債券,在2011年報表上亦按公平值7.698%計算(附註28),但這家公司向銀行以地塊融資,以現時情況,我想都是較這利率差不多。所以實際上這句話只能說是「可換股債無現金利息,較一般銀行貸款吸引」。

如果真是免息提供資金,大股東可以直接以免息墊款給公司,只是按關連交易相關處理即可,這次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換股價是43仙,但以當時股本計的資產值是1.58元,是否慷慨,還是有代價有意識攤薄小股東,相信大家有自己的答案,片面地寫一些不明就裡的文章,真是使我非常不滿意。


4. 「若長和藉向大股東配股集資而非可換股債,大股東持股量增至77%,公眾股東股權將降至23%,低於25%規定,計劃不易得到港交所(388)批准。」
按: 這句話有點問題,如果要寫得合理還欠兩個字,應為「若長和藉向大股東以相同價格配股集資而非可換股債.....計劃不易得港交所批准」。因為如果照他的寫法,配股價可以配合控制至適合的水平,倒不如直接以特別授權配售股票,由大股東承接大部分即可,這樣就可能避過限制。所以他連基本原理也沒搞清楚就寫財技,是誤導讀者的行為。

5. 「可換股債行使價一般高於現價,才算合理,否則將產生攤薄股東權益效應。」
按: 這句話也是有問題,高於現價是合理,因為是時間值的問題。但是這不關攤薄股東權益的事,無論如何做,可換股債券都有機會換股,一換股就是攤薄了每股盈利,但對每股資產淨值要視乎公司的每股有形或無形的資產值如何,才可以下一個適合的判斷。但如果沒有換股就是沒攤薄。

6. 「上月瑞年國際(2010)向中信集團旗下中信國通發行可換股債及認股權證集資,共將發行2.2億股新股,差不多盡用一般性授權上限(僅差約80萬股)。可換股債券行使價3元溢價約56%。即使將來可換股債及認股權證被行使,致使大量新股發行,惟新股以3元發行,相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較少。」
按: 這段東西完全摸不著頭腦。用盡一般性授權是事實,但是以2012年底每股資產值3.70元計算,本身無論是2.2元和3元換股都是會攤薄每股盈利和股東權益,所以這句話應該是這樣說,「即使將來可換股債及認股權證被行使,致使大量新股發行,惟新股以3元發行,相對以當時價格2.2元發行,對攤薄影響較少」。

7. 「公司以折讓價發行股份,惟不能低於市價20%,否則需得股東特別授權。2月中國農業生態(8166)向大股東發行可換股債券,每股行使價低至0.01元折讓80%。換股股份佔已發行股本逾1倍,將來新股發行時,難免大幅攤薄現有股東權益。
行使價僅0.01元,認購人可謂立於不敗之地,帳面利潤可觀。最終4月底股東會以些微百分比(56%贊成及44%反對)通過決議案,可換股債得以順利發行。因將來可換股債被行使時,新股將以0.01元發行,對股東權益的潛在攤薄影響巨大,難怪股東會上反對者眾,可惜贊成人數始終較多,決議案獲多數通過,反對者也無可奈何。 」
按:  這段東西引用的法例屬於例外情況,問題不在於折價發行股份。

根據上市規則13.36(5)條,條文如下:
「(5)  如屬配售證券以收取現金代價,而有關價格較證券的基準價折讓20%或20%以上,則發行人不得根據《上市規則》第13.36(2)(b)條所給予的一般性授權而發行證券;上述的基準價,指下列兩者的較高者:
(a)  簽訂有關配售協議或其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證券的協議當日的收
市價;或
(b)  下述三個日期當中最早一個日期之前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i)  公布配售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證券的交易或安排之日;
(ii)  簽訂配售協議或其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授權發行證券的協議之日;或
(iii)  訂定配售或認購價格之日,
除非發行人能令本交易所信納:發行人正處於極度惡劣財政狀況,而唯一可以拯救發行人的方法是採取緊急挽救行動,該行動中涉及以較證券基準價折讓20%或20%以上的價格發行新證券;或發行人有其他特殊情況。凡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證券,發行人均須向本交易所提供有關獲分配股份人士的詳細資料。

撇開事實不談,翻開這公司2012年的報告,公司只剩下79,000元的現金,但欠中國鐵路貨運(8089)1,100萬,公司已陷於負資產,2012年3月13日的配售可換股債券集資2,000萬元失效,可以見到是需要緊急支持的,所以這可向港交所申請可按例股東授權折價20%以內發行擴大前股本20%以內股份。但問題在於2個,一是發行3,450萬可換股債券後,換股後佔擴大後股本54.06%,超過一般授權的限制,二是由大股東中國鐵路貨運(8089)認購,是屬關連交易,所以才需股東通過。

如果以市價折讓80%計算換股價來看,可能真是帳面獲利可觀,但從公司資產負債角度看,其實認購是有利公司的安排,因公司已處負資產邊緣,所以無論如何低價發行新股,每股資產值定會上升的,況且明知這堆廢紙不值錢,是否真的能夠全部出掉這堆時值1.7億的股票呢,這些人的思考非常奇怪,令人費解。 至於反對者眾,扣除大股東的7億多股,只是佔非大股東股本的23.68%,這是否代表所有公眾股東呢,相信也可商榷。

但是有些人總是以財技的角度理解,以為攤薄公司權益。如果這次認購改以供股集資處理,這班人又會認為又有得炒,又有發達機會。這堆忽略公司基本情況的人,總使筆者感到無可奈何。

總的來說,我真的不知道是作者還是編輯的問題,如果真是要寫財技,字眼必須要精準,但這篇東西明顯錯漏百出,希望大家寫這些文章時,能夠小心一些對待。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8823

再論梁杰文「殼股現實」及「殼股誘惑」之問題

前兩星期,筆者已論及其文章「可換股債券財技」一文之問題所在,但寫了一篇接近沒有養份的文章,之後兩篇文章均是論述內房殼殼的資料,但是筆者仍是不滿意部分資料仍是無法良好地改正,但是那些東西是錯得甚有問題,甚至影響了結論。上星期我沒有時間去再寫這些文章提及的東西,這個星期我有一些時間,我們連這星期的一篇文章再來談一談。

1. 殼股誘惑 (2013年06月28日文章)


朗詩買入深圳科技約63%股權,總代價13.61億元,較公司最新經審核資產淨值5.29億元溢價158%,反映殼價逾8億元。是次收購,朗詩僅買入約63%股權,殼價卻較以往平均值高逾一倍,外人當真猜不透原因。

其實不用外人都猜不透,你細心就可以了。

如果分析公司入面的資產,不難分析原因。其實除了這間公司外,之前金地商置(535,前孫福記、新福港、威新集團、星獅地產)當時是以43仙提出向股東全購,以他的定義來看,全購隱含市值為29.51億元,以他的定義來看,至2012年3月31日淨值是23.79億元,實際殼價5.72億元,當時有位孫先生說公司低估了,並需要重估,最終重估出來的價值增加至36.33億,但是實際上因為部分物業未有開發,所以最終都是以29.51億這個價格出售。因為深圳科技(106,前世界發展、十字軍、偉東集團)情況也是差不多,甚亦有過之,所以這部分的溢價應是關於未開發房產。

根據公司的年報,公司現持有3項資產,分別是深圳的曙光大廈、永恆商業大廈6樓及安力工業中心2218室,分別列帳為投資物業、待售物業及租賃土地及樓宇。

但事實上,3項物業均有所低估,第1項不知為何可能只可租不可售,第2項及第3項因為列帳方式不同,所以造成低估,如以市場價計算以下物業,其實價格會增加不少。

1. 曙光大廈
這物業位於南山科技園。根據金地商置在2012年7月私有化之文件,他們有一項位於南山科技園的物業,資本值為3.57億,以發展面積24萬平方米計,每平方米價格14,875元,但事實上,根據搜房網資料,附近最近的物業市值已大約在12,000人民幣至25,000人民幣之間,何況他的物業其實非常開揚,面對河景及哥爾夫球場,所以估值應該不錯,在此預期應該在價格的上限,大約20,000人民幣。

2. 永恆商業大廈6樓
這項物業最近的成交紀錄,已在12,000元左右,但因為記在待售物業下,以成本價計,導致低估。

3. 安力工業中心2218室

可能這物業當作經營用途,故列為租賃土地,故被列作以折舊計算,所以在時間推移下,帳面價格下降,但實際市場價格上升,這個差距會更大要回復。故以市場成交價約4,000元計,亦要補算。

如把價格補回,實際殼價只是2.89億,不算過份高估,要高估就只是可以稱是斷章取義。



2. 殼股現實 (2013年07月05日文章)
1. 上周末獲安徽內房商仰智慧入主的嘉輝化工(582),去年業績受累LED業務轉差及商譽減值,巨虧逾3億元,相等於公司去年底止總權益四成。

我懷疑作者編輯又是不太懂看帳目,如果要看總權益其實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只是股東權益加少數股東權益,少數股東權益是不關股東事的。實際要看股權權益才知道公司的公司股東損害的慘烈程度,如果以股東權益4.83億計,股東虧損為3.3億,這比率大約68.6%。

2. 最誇張不得不提恒力商業(169),其換殼過程尚未完結,全購要約最快待下個月初才完成,但托著萬達集團的光環,市值膨脹至120億元,市盈率迫近50倍,市帳率15倍...
他又搞錯了公司股東權益和總權益這一部分,要看股東權益應看股東權益一欄,2012年底為6.67億元,以這基礎計市帳率是17.76倍,但是這是兌換了1.68億可換股債券的數字,如把這數字調整,大約是15.16倍。

如果最終把全部剩餘的3.21億可換股債券兌換後,股本會增至3,916,988,547股,市值是158.40億元,市帳率是8.38倍。

3. 按理很少公司不怕其煩進行這類反收購交易,早知如此,當初何不從正常途徑申請上市,料是中央早已嚴令內房公司不得上市集資,招商局地產才借東力實業融資。惟招商局地產隸屬國企,原本以為遵照國家意旨辦事,現在卻出此「過牆梯」,當真奇怪。
招商局在內地已有深圳上市的招商地產,所以不存在不得上市集資的問題。根據筆者所得資料,應是不得在A股發行上市集資,君不見在香港仍有房地產業務公司嗎,只是換了包裝。正如剛才買殼的嘉輝化工(582),他的老闆在中國都有一隻剛借殼上市公司藍鼎控股,也是遇上同樣的問題,於是轉赴香港買殼。所以這句應改為「料是中央早已嚴令內房公司不得於A股市場集資,招商局地產才借東力實業融資。」

4. 去年獲中糧集團收購的僑福企業(207)還未公布任何大計,仍保留舊公司名稱,沒有改名打算。
他還有以高位減持呢,不知有位當年和梁生有些關係的先生常常在擾亂我的人,還向我曾經說這隻不是殼股呢,編輯不可不察。

5. 內房公司買殼,再遠一點,是3年前遠洋地產(3377)以每股1.542元斥資逾6億元買入奇盛集團(174)69%股權。當時遠洋集團已於本港上市,總資產逾千億元,市值達300億元,入股刺激奇盛股價升至歷史新高。遠洋地產意向將奇盛作為物業相關業務的獨立平台,藉與遠洋集團關係能參與更大規模的物業項目。

惟入主後多年,業務發展僅是買賣數個中港物業單位作投資及收租,最特別動作是10年底改名為盛洋地產,不足一年,11年7月再改名為盛洋投資至今。現時股價約1元,想必已令不少股民心碎。


他忽略了一項2011年5月被取消的注資。當年總資產以人民幣計是未逾1,000億的

有人肯定怪我,當年為何不寫這些,現在日日來隊人,你仲唔是衰人? 但我真的不喜歡寫財技,我只想寫一些真是有業務的公司,寫這些學了也沒有用,只是有趣,賺不了錢,寧願免費畀大家任睇算。如果編輯功力不夠,完全看不出他文章的問題的話,不如叫他寫一些輕鬆一些的文章,我又不用被迫為他宣傳,讀者又不用接受些錯的東西,這樣就一舉三得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63250

三論梁杰文: 「分拆上市」遺漏之資料及缺失(更新)

筆者已有2篇文章,談及他3篇文章的問題,包括談及他手上「可換股債券財技」、「殼股現實」及「殼股誘惑」文章上的問題。前兩日再看過他這篇「分拆上市」的文章,發覺仍有錯漏及忽略。今日再次指正他的錯誤。

(1) 最近港股迎來一片分拆潮,多家上市公司有意分拆旗下業務獨立上市,單計9月份先後6間公司宣佈分拆計劃,包括電能實業(006)、新世界發展(017)、眾安房地產(672)、嘉裡建設(683)、信義玻璃(868)及利福國際(1212)。若全數成功上市,已接近去年全年7宗數目。

筆者按:
其實這個事實是有忽略及遺漏的。如果9月份來看,視乎你在甚麼基準看,但如果他包括了新世界發展、信義玻璃及利福國際的話,其實他們早在2013年9月之前公佈了分拆的計劃,只是有部分之前是告吹了,或者早已發過公告正在進行中。

以下指出這些公司的問題:
1. 新世界發展分拆酒店業務,其實早在2013年3月已公告上市,在6月10日發了初步招股書,後因估值問題告吹,最近才捲土重來
2. 信義玻璃早在2011年已公佈信義光能上市計劃,在2011年11月曾招股上市,但因估值過高失敗,在2012年引入基金投資者,2013年2月已經發出公告上市,但最近才成事。但最近正美豐業(8135)的上市,他是第二大股東,如果他指這樣,也大致成理。
3. 利福國際分拆方面,其實這項消息不是9月發出的,是2012年10月已經出現,但由於物業高度限制的問題,所以才延至上月才正式可以上市。

但就算這樣,以他這樣廣的定義,其實還有很多上市公司在9月公佈上市計劃,包括但不限於:
已成事的:
1. 皇朝傢私(1198,前中意控股): 分拆其為大股東的家夢控股(8101)上市。
2. 華夏醫療(8143,前泓迪應用環保、泓迪有限公司): 分拆旗下藥業連鎖惠好集團為萬嘉集團(0401)上市。
未成事的:
3. 花樣年(1777): 分拆管理業務為彩生活上市。
4. 盈信控股(15): 分拆建築業務為怡益控股上市。
特別例子:
5. 中國香精香料(3318): 中國綠島科技(2023)股東之一為這公司。
6.
匯財軟件(8018): 前身業務是匯盈控股(821,前亞洲網上交易科技,創業板編號8101)的軟件業務、後來轉至新濠國際(200,前澳門電力)的業務,之後轉回前新濠環彩(8198,前威發系統)控股股東陳錫強之手再上市。

這部分故事,筆者有時間會再提及的。所以可以說,其實最少有10間以上進行分拆計劃,超過上年的7間。

2. 惟凡事無絕對,2月永利控股(876)以介紹形式分拆從事物業投資業務的永利地產(864)上市,集團以實物形式,每股獲分派一股新公司股份。分拆前永利控股股價上漲,高見2元,市值達6.5億元。半年後,現時永利控股及永利地產市值各約2億元,共4.2億元,分拆可謂「弄巧反拙」。

筆者按:

其實該公司早已在2012年8月31日公佈分拆計劃。當日市值約3.3億。現在永利控股發行股數320,525,879股,每股64仙,市值2.05億,永利地產發行股數386,175,758股,每股59仙,市值2.28億,合計市值大約4.33億元。那是不是弄巧反拙? 如果要舉一個實例,其實可以舉僑威國際(1201)分拆出來的宏創高科(8242),當年上市價80仙,現在只剩下28仙,跌幅65%。這個故事我也想分享一下。

3. 今年4月,同仁堂科技(1666)落實分拆從事中藥產品研製,並於香港及海外市場經營零售及批發分銷業務的同仁堂國藥(8138)於創業板上市。同仁堂國藥共發行2億股,其中1億股用於優先發售。同仁堂科技股東可優先參與股份發售,每1,000股將獲分派170股保證配額,雖然每手獲分的保證配額不多,但股東可額外申請其他股東放棄認購的保證配額。
當時發售反應一般,不算踴躍,部分同仁堂科技股東放棄認購其保證配額,1億股中,6,400萬股撥歸申請超額股份的認購人,分配比率10.51%至100%。同仁堂國藥首日掛牌,升勢如破竹,較配售價3.04元高約一倍,隨後股價表現亮麗,短短幾個月升至14元,當初積極參與認購新公司股份的股東,獲利豐厚。

當時發售反應一般,不算踴躍,部分同仁堂科技股東放棄認購其保證配額,1億股中,6,400萬股撥歸申請超額股份的認購人,分配比率10.51%至100%。同仁堂國藥首日掛牌,升勢如破竹,較配售價3.04元高約一倍,隨後股價表現亮麗,短短幾個月升至14元,當初積極參與認購新公司股份的股東,獲利豐厚。

筆者按:
這段東西又錯了幾個地方:
1. 公司最早的進行是分拆在2010年12月,公佈是在2011年2月,落實是4月5日,上市是5月7日
2. 公司最終分配的是6,410萬股,不是6,400萬股
3. 公司收市價是6.53元,較配售價3.04元,是高逾114.80%,不是只有約1倍,是逾1倍。

希望編輯們做事要清楚一些,不要再犯一些基本事實性質的錯誤,若果編輯不懂這些資料出自何處,做細心的分析,用專業的言語寫出不認真的資料,確實會鬧出笑話。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6313

財技密碼 - 梁杰文 供股也可愛 (2012年11月02日)

1 : GS(14)@2012-11-03 11:51:28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28213&d=1881
2 : Ar Yan(11362)@2012-11-03 12:28:43

你有咩見解?
3 : GS(14)@2012-11-03 12:32:31

2樓提及
你有咩見解?


... 他鍾意博咪博囉,我都唔玩的,火中取粟不是我擅長,須知道我覺得我是同班財技高手過招,輸面太大,市面上大把股票又平又靚,我唔明點解我要花咁多心機研究咁多呢d野來贏小股民的錢
4 : GS(14)@2012-11-03 12:33:19

贏一倍真是唔難wor,我今年都中好多5成、1倍股票,4隻算少啦
5 : GS(14)@2012-11-03 12:35:00

他的至少四隻的對手是同叔、鱷少、阿倫李同埋賭王,你賭埋佢
6 : GS(14)@2012-11-03 12:35:24

正經野學唔到學埋d邪道
7 : cody9(14279)@2012-11-03 22:05:50

喺囉,其實每轉買賣執十零二十個℅,每次複利率咁叠上去,假以時日一定好嗰佢咁賭囉。再者賭財技股都賭得唔大啦。
8 : ckcy2k(19663)@2012-11-03 23:53:18

I lament that there are fewer and fewer conscientious financial writers in local newspaper.

~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
9 : GS(14)@2012-11-04 16:58:20

7樓提及
喺囉,其實每轉買賣執十零二十個℅,每次複利率咁叠上去,假以時日一定好嗰佢咁賭囉。再者賭財技股都賭得唔大啦。


有d人真是博命的
10 : GS(14)@2012-11-04 16:59:20

8樓提及
I lament that there are fewer and fewer conscientious financial writers in local newspaper.
~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


寫份稿又唔是執得多,又要被人媽媽叉叉,賣下廣告賣下自己,為自己賺籌碼就得,良心就擺一邊啦
11 : ksw(1423)@2012-11-05 10:33:10

我看這次不會炒, 供唔乾就知味道.
先來個一成配股, 再供你一次仲唔投城? 哈哈
反正錢已到手, 供唔乾先拿錢

佢地內應外合, 隨時轉花臣, 唔夠抽唔夠抽
12 : GS(14)@2012-11-05 12:22:42

11樓提及
我看這次不會炒, 供唔乾就知味道.
先來個一成配股, 再供你一次仲唔投城? 哈哈
反正錢已到手, 供唔乾先拿錢
佢地內應外合, 隨時轉花臣, 唔夠抽唔夠抽

not 10%,they MUST wrong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1031869_C.pdf
發行配售股份之一般授權
發行配售股份無須取得股東批准。
配售股份將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權發行,惟限發行最多577,619,966股股份(相當於該日之本公司已發行股本20%)。發行及配發該570,000,000股配售股份將動用約98.68%一般授權。於本公告日期,除根據配售協議建議發行配售股份外,本公司未曾動用一般授權。
13 : GS(14)@2012-11-05 12:24:55

share repurchase is 10%, but issue is 20%...their book is always WRONG.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1031584_C.pdf
議案撮要 票數 (%)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5(i) 批准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本10%
之股份購回授權
(列於股東週年大會
通告內第5(i)項之普通決議案)。
1,215,102,827
(100%)
0
(0%)
5(ii) 批准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本20%
之股份發行授權
(列於股東週年大會
通告內第5(ii)項之普通決議案)。
1,214,851,464
(99.98%)
251,363
(0.02%)
14 : GS(14)@2012-11-05 12:27:18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1112011495_C.pdf
just little portion of companies did this before
15 : GS(14)@2012-11-05 12:27:48

you may still choosing 20% right, not a MUST
16 : ksw(1423)@2012-11-05 13:29:51

多謝湯兄, 原來仲係KEEP住20%, 我仲以為改左
17 : GS(14)@2012-11-05 22:16:39

16樓提及
多謝湯兄, 原來仲係KEEP住20%, 我仲以為改左


是他本書唔知點解short 左,港交所的確有用呢種實務,Webb 都全力推介,但唔是強制性的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1819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