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CBD終局難了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2-16/100339040_all.html

 從7月8日北京市國土局公佈朝陽區CBD核心區土地招標(下稱CBD招標)結果至今,五個多月過去了,CBD招標的大贏家們仍在忙碌於各個變通環節。

  據財新《新世紀》瞭解,一些奪標的外資企業,由於外管局審查等原因,至今未能繳納土地款,而這一期限按標書規定最晚是9月;正如之前業內猜測, 一些聯合體奪標後內部分歧加劇,「有的企業想退,有的想轉股權,很亂。」一位奪標企業負責人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還有某些實力雄厚、單獨奪標的大企 業,此時還在想辦法修改規劃、改高度或改用途,「這是為了更符合企業的經濟效益。」上述人士隱晦地說。

  據財新《新世紀》記者瞭解,CBD全部成功出讓的14塊地,目前都沒正式開始建設,而且各地塊建設週期均將大大超過預期。一位參與CBD方案估 價的諮詢機構人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大家都在跟政府談判,所有當時算的建設週期以及投入市場的時間,都要延遲至少20%-30%。比如中信的 『中國尊』說要建五年,但實際上六年能建完、七八年能投入使用就不錯了。」

  CBD招標充分暴露了中國式招標的弊端(參見本刊2011年第20期封面報導「搞定一場招拍掛」)。招標期間,從政府對標底大致範圍的「暗 示」,對與誰聯合的「提示」,一直到結果公佈後,對修改方案和規劃的決定權控制,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從來不是單純的「組織者」或「協調者」。

土地款卡殼

  財新《新世紀》記者獲知,很多中標企業目前都卡殼在土地款繳納環節,主要集中在外匯管制障礙,以及中標企業總部能否踐諾搬遷至CBD區內等問題上。

  從7月份開始,幾家外資企業便開始籌資,包括募集房地產基金,專門投入CBD項目。但因外管局管制房地產相關資金結匯,截至目前,部分中標外資企業(包括港資)的資金仍投不進項目公司,無法繳清土地款。

  一般情況下,外管局對資金規模比較大的交易審批時間約為六個月到九個月。「外管局對外資投資樓市管制原本就很嚴,加上近來人民幣持續升值,管制 就更加嚴格了。」仲量聯行北京研究部主管覃曉梅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最近外資在中國樓市的交易不活躍,北京市場中有幾樁大的整買交易都卡在外管局審 批上。

  按CBD標書有關規定,中標企業最晚在9月就應全部繳清土地款。標書要求:招標單位確定中標人後,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書》,中標人應在接到通知書後10個工作日內,到國土局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標人與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30日 內,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政府土地收益(即土地出讓金)。

  除了外匯管制的原因外,一些聯合體中標的企業,還卡在了繳納土地款的方式上。

  據一位中標企業高管透露,一些聯合競標的企業,中標後成立了合資的項目公司,他們想以項目公司的名義去繳納土地款,即把錢「套」到這個項目公司 裡。「但『套』不進去,目前北京市國土局還沒答應,還在談。」而資金「套」不進項目公司的具體原因,在於部分項目公司的註冊地不在朝陽區CBD。政府擔 心,部分聯合體中標企業,不能按時履行將全部公司總部的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遷入CBD區域的承諾。

  CBD招標標書顯示,中標企業需承諾將擬成立的項目公司註冊於朝陽區CBD,同時需要承諾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將全部中標企業總部的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正式遷入CBD。政府此舉無非是為了增加稅源,但這對那些聯合競標企業來說,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由於財務資信、開發能力和納稅能力在評標體系中佔有相當大的分值,為了在異常激烈的競標中獲勝,企業幾乎都組成了聯合體的形式參與,最終競得CBD核心區14宗土地的也都是聯合體,其中規模最大的聯合體有14家企業,其餘大部分是三四家企業聯合的情況。

  上述中標企業高管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這些聯合體中的一些企業,顯然無法在短時間內將公司總部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遷至CBD,如三星物產 株式會社、亞視、正大集團以及民生銀行,民生銀行目前總部位於西城區,是否能如約搬到CBD,牽扯的問題不是一家企業能說了算的。

  為了避免上述承諾淪為一紙空文,國土局要求競標企業簽訂履約保函,金額為中標地價款的10%,如果期滿未能踐諾,則須向國土局賠償這10%的地價款。按金額計算,違約中標企業的賠償額可能在1.2億元至6.3億元之間。

和政府博弈

  據財新《新世紀》記者瞭解,在有的聯合體中,股權分割的爭議已經日漸激化,有的企業想退出,有的則在股權劃分的問題上「打架」。一位中標的金融 企業人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正大等14家企業聯合體中標的Z14地塊是鬧得最厲害的。它們自己內部的事情都還沒弄清,更別提交土地款了。」不 過,這一消息尚未得到正大等14家聯合體企業方面的證實。

  上述人士透露,「有的企業想退出,但是政府這邊不答應,可能有的企業當初給了政府一些承諾,現在退出肯定難以兌現承諾。」該人士所指的承諾,不僅包括遷入總部的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也包括方案裡提出的要建設各種「基地」「中心」或「交易所」的承諾。

  這顯示出聯合競標的弊端,也暴露了招標文件的漏洞。標書規定,「為保證CBD核心區物業的整體品質,不允許分割出售產權。中標人必須保證對項目持有、經營時間在十年以上,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商務中心區管委會同意後,方可出售。」

  但標書並未規定不能出讓項目公司股權,這給以財務投資或「中間人」身份捆綁參與投標的企業留了「後門」,導致CBD項目公司股權可隨意「倒手」,最後的中標人可能並不是項目的真正使用人。

  財新《新世紀》記者獲知,股權轉讓只是在極小範圍內展開,大多數企業並不想退出,因為畢竟當初拿地非常不容易,而且價格低廉。很多中標企業確實 決定自己建,像中信集團、中國人壽以及中金參與奪標的Z15、Z13和Z3等地塊,這些企業在土地款和股權上都沒有大問題,但它們中的一些企業也在和國土 局溝通,希望能夠修改規劃。

  上述幾家中標企業的一位人士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證實,「我們確實在和國土局談,想改容積率和一部分用途。當時競標方案主要是按照政府意圖做的;現在拿到地了,出於成本控制的考慮,企業希望能夠按照自身的情況來做。」 這位人士透露,「很多企業都想改,但跟國土局的溝通進展緩慢。」

  這些坐落於CBD的超高層建築,今後很可能成為北京的地標建築,在規劃、建設、施工和裝修等方面的要求都很高,投資額龐大。以中信集團中標的Z15地塊計算,除了63億元的出讓金,五年的建設週期,投資額至少達到100億元。

  上述人士認為,政府還有很多該做但是沒做的事情,「比如沒有統一協調,沒有組織大家坐下來開會互相認識一下,統一方案和意見。十多塊地同時開工 是一個系統工程。現在很多企業都換了新人負責CBD地塊,和以前競標的不是一撥人,我們更不認識了,真不知道以後怎麼統一協調開工。」而這些問題不可避免 地導致一個結果:建築週期拖延。

  2011年9月,北京市CBD商務節期間,中信集團中標的Z15地塊——高度500米的「中國尊」舉行了奠基儀式。但據財新《新世紀》記者瞭解,那只是政府出錢在做市政、管道等一些基礎工作,中信集團並沒有開工建設。

  另據財新《新世紀》記者瞭解,CBD全部成功出讓的14塊地都沒正式開始建設。

  對於土地款是否繳清、何時開工建設的問題,北京市國土局工作人員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一切都在正常進行中。北京市CBD管委會也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稱一切都在進展中,可以關注政府的公告。

  此外,Z11的命運仍懸而未決。7月8日,北京市國土局宣佈,報價與底價完全相同的Z11地塊被確定為無效投標,按流標處理,將擇機再賣。但截至目前,Z11地塊仍未拿出一個令各方滿意的處理結果。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068

阿里並UC:四個男人間的故事終局

http://www.iheima.com/thread-12060-1-1.html
百度19億美元收購91後,中國互聯網併購整合記錄又被刷新了。今天,UC優視宣佈併入到阿里巴巴集團公司,組建為阿里UC移動事業群,俞永福則被邀請加入阿里巴巴最高的業務決策團隊,任阿里UC移動事業群總裁。雖然官方暫沒有透露併購整合金額,但俞永福已在和內部員工信中興奮地表達:「整個交易總對價遠遠超過之前中國互聯網最大併購交易『百度19億美元併購91』。」這個估值,據傳在40億到50億美元之間。

這不得不讓人想起一個月前的GMIC。俞永福出人意料地炮轟百度,並在演講的最後表示:「今天做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這句話是長城會前兩天的晚上,俞永福更新的一條微博內容。隨後媒體採訪中,多次被追問這個重要的決定是什麼,俞永福始終避而不答。想來當時那個重要的決定,是俞永福是UC與BAT的併購曖昧緋聞做出了決定,這是繼2009年、2013年阿里集團對UC優視投資後,雙方實現的全面融合。這也意味著,國內互聯網格局中最後一個重要變量已經塵埃落定。

複雜和激烈競爭的中國互聯網一直被標註為三個男人的故事——富於夢想的馬云(天秤)、高富帥的李彥宏和低調內斂的馬化騰。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成為眾人搶灘的領域,深耕該領域數年的UC在這場適者生存的競爭中,一直被BAT當做重要變量來追逐。

三點構成一個穩定面,但如果在三點中加入第四個「變量」點,形勢就變得很微妙了。




「入口」UC

2011年以來,互聯網巨頭BAT的圈地和混戰愈發白熱化,從生活消費到電子商務,從無線服務到互聯網金融,巨頭們樂此不疲地過招「三國殺」。BAT對UC急躁的的輪番併購只因格局正在發生劇烈變化:在過去的幾年間,中國的互聯網巨頭們已經集體患上焦慮症——在PC弱化的將來,如何將PC時代累計的優勢複製到移動端,是馬化騰、李彥宏以及馬云等共同考慮的問題。

從互聯網往移動互聯網延伸的過程中,BAT或多或少遇上了阻礙——原本在PC端暢通無阻的業務和推廣招數行不通了。尋找一個在該市場已經有成熟產品和經驗的團隊來迅速彌補移動互聯網入口,這也是BAT不斷收購移動互聯網產品的邏輯。

移動互聯網有五個公認入口:一是硬件,掌握在手機廠商手裡,二是網絡,掌握在運營商手裡;二是瀏覽器和超級App;三則是搜索引擎。(應用商店也被視為一個入口,但從內容角度來看,應用商店只能帶來分發流量而不可能帶來內容流量。)

在以上五大入口中,能被BAT納入麾下並短期見效的入口也就瀏覽器和搜索引擎。客觀來看,UC的確處在移動產業鏈條上的一個重要位置。在應用商店模式弊端越來越顯現的背景下,輕應用及web app將在未來逐漸成為主流,而這恰恰是UC耕耘多年的領地。而在另一移動互聯網入口——搜索,UC旗下潛行四年的移動搜索業務神馬月度活躍用戶數達到1億,國內移動搜索引擎市場的滲透率超過20%。

除了UC本身所處的產業位置,更為讓BAT心動的是UC的各項數據。它擁有國內少數除了BAT之外擁有上億活躍用戶的應用之一,UC瀏覽器目前全球用戶超過5億,艾瑞諮詢的數據顯示,其旗下手機瀏覽器在國內移動瀏覽器市場的月度覆蓋人數佔比達到了65.9%,和中國網民花費時間最多的三大應用之一;它是國內最重要的第三方移動應用分發渠道之一;在炙手可熱的手機遊戲市場擁有覆蓋大量開發者的成熟分發能力。

除了強大的內容平台,UC甚至還做到BAT未必做到的事情——UC也是國內最早一批進行國際化探索的互聯網公司,海外用戶早早地過了億。

借助這些成績和雷厲風行的團隊,UC無疑是那個極有可能改變中國互聯網商業格局的「變量」.BAT都認為成功收購UC就意味著拿到了「船票」,並恰如其分地緩解了他們在移動互聯網佈局上的飢渴。

原本,UC想要傲然地成為BAT之外的另一極,坐上中國互聯網第四把交椅。按照俞永福的意思,其實在2010年,UC就已經具備了上市的條件,「對比360上市之前的兩個關鍵指標,第一個是瀏覽器用戶1.72億,另外一個是收入3.7億元人民幣,我們早就達到了這兩個指標。」

於是,即使俞永福不斷在強調UC不賣,但絲毫不影響BAT對其的青睞。UC一直躺在各個巨頭的收購名單中,並「定期」成為移動互聯網收購緋聞主角。

中國互聯網江湖的是非,充滿了男人們的野心、夢想、意氣和算計。有時候商業的翻臉遠比情感起伏來得快得多。在這場BAT對UC的的追逐併購中,馬化騰一度示愛,俞永福不賣,後來UC開始長達5年的騰訊抗戰史。和UC保持長期曖昧基友關係的百度曾伸出橄欖枝,俞永福拒絕,後來今年5月那場被稱為移動搜索第一戰的「百神大戰」爆發了。馬云酷愛武俠,熱衷佛禪研究,此時他表現出似乎更懂男人的夢想和奮鬥,對俞永福說,來我這裡,做你想做的事。俞永福心動了。

阿里:志在必得

2009年,阿里巴巴對UC進行第一輪戰略投資時,UC的用戶還是1億,國際化的想法剛剛形成。而如今,UC的全球用戶已經到達5億。

不管馬云當年對UC的投資是洞悉全局還是誤打誤撞,在這些年裡,馬云一直向俞永福表達了增持的意願,直至上個月阿里提交的招股書透露信息,阿里巴巴已佔據UC66%的股份,但控制權仍在俞永福手裡。這個月內發生了很多事情:京東成功上市,微信小店正式上線,搜狗整合微信資源推出微信搜索……對於這些被外界視為對阿里巴巴發起進攻的舉動,馬云始終悶不做聲,而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完成一個個的併購。當然,這次說服的是俞永福。

馬云和俞永福的私交不錯,在多個場合,俞永福在毫不掩飾對馬云的稱讚,甚至將之捧為貴人。從俞永福的初衷來看,私交歸私交,商業歸商業。但在說服俞永福這件事兒上,馬云比其他人有耐心得多,誠意也是顯而易見:來我這裡,做你想做的。這是俞永福最看重但百度騰訊不願意給的。當然,一個足以讓俞永福可以給全部員工交代的估值也是關鍵。雖然目前沒有公開交易金額,根據俞永福內部信,這筆交易「將創造目前中國互聯網史上最大的整合」。

為什麼馬云對UC如此勢在必得?上述提到的UC產業鏈價值顯然是一大原因。回溯阿里巴巴近年來以及最近幾次的收購,有些人看不懂馬云的棋局——併購對象太分散了。在移動領域,收購了美團、陌陌、丁丁網、友盟等,而在更多垂直領域,金融上收購天弘基金、文化上收購文化中國、體育領域收購恆大足球……如果加入UC,馬云的戰略意圖就清晰了。近年來,馬云一直強調做生態而並非公司。

今天的阿里集團,在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云計算、大數據、文化娛樂、物流、國際化甚至體育等多個垂直業務上的縱深佈局,已經遠遠超越了國內任何其他互聯網公司的格局。然而在這個佈局中,阿里始終缺少能持續提供巨大流量的源泉,UC的加入彌補了這一點。如果說阿里巴巴在編織一張很大的網,UC便是線。作為一個基礎平台,串聯起所有的縱深佈局。更重要的因素則在於俞永福領導的UC團隊。在移動互聯網領域,這支隊伍稱得上兼具經驗、敏感度和有實力的團隊。

對阿里來說,這是個接近完美的佈局;而從UC角度來看,阿里其實遠比騰訊和百度更適合UC。縱觀BAT的收購整合策略,騰訊和百度更偏向將業務嫁接在其原有業務上,這種策略更適合產品單一型公司。而UC瀏覽器作為一款平台型產品,已經有一套完整的業務體系,顯然阿里的整合能讓UC發揮更大優勢。

百度:失之交臂

去年百度創造的中國互聯網併購記錄「19億美元收購91」的收購案,女主角本應該是UC。

由於對移動互聯網反應遲鈍,在BAT競爭中,百度已經落後一步。從主營業務出發,百度將其移動戰略寄希望於移動搜索上。從業務契合度上看,UC對百度支撐力度是目前任何一款產品都無法替代的。瀏覽器和搜索是天生一對,這一邏輯已經被360在PC端成功證明,神馬搜索則在手機端進一步證實,推出一星期後,神馬搜索已經獲得20%的國內移動搜索用戶滲透率。在移動瀏覽器,UC長期穩居65%以上的用戶滲透率,很長時間裡,UC為百度無線提供了三成以上的流量。UC的海外市場成功拓展也對百度未來的國際化戰略意義重大。

在稍縱即逝的歷史窗口期,只有圍繞渠道把握住穩定的用戶量,後續的變現和商業化才會成為可能,這也是為何巨頭哪怕付出令人瞠目的價錢也要拚命搶佔移動渠道的邏輯所在。

對於想要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後來居上的百度來說,買下UC等於為自己買下未來衝擊千億美金市值的可能。拿下UC,無論在資本市場,還是移動互聯網的業務拓展,百度都會表現得遊刃有餘。

這場聯姻本來可以成為美談。作為之前多年的合作夥伴,李彥宏幾乎是看著UC過去幾年的快速成長。俞永福甚至還說過,BAT中從業務上最瞭解UC的就是百度。從2008年開始,UC的流量和營收都是取得了百倍的增長,這些百度看在眼裡震撼自然是很大,所以百度很早就伸出了橄欖枝,李彥宏也親自全程參與了談判。百度給UC的估值則是20億美元——在當時,這也是一筆創造了中國互聯網併購整合記錄。

坐到談判桌上時,分歧便出現了。最根本的原因在李彥宏身上,矛盾點則是控制權。李彥宏和俞永福應當是惺惺相惜的兩個男人,同樣的理性、低調,同樣的理科男,同樣都是天蠍座。問題就出在這裡,兩個天蠍座的男人相遇,大家都想控制局面,最後這場談判竹籃打水。後來俞永福在媒體採訪中說到:「百度只有李彥宏一個人能做決定,其他無論哪個人說白了都是執行層。即使百度和UC的戰略發展高度協同,俞永福和李彥宏也是匯報關係,而不是合夥人關係。」

隨後的事情所有人就都知道了,百度沒能說服俞永福出售UC,轉而以19億美元收購了91助手,與UC徹底分道揚鑣。愛不成,仇相見。如今,雙方已為移動搜索大打出手。一個有意思的事情是,在百度對UC旗下神馬搜索的特別關照中,俞永福憤而更新微博:「五一期間認真做了反思,為什麼百度發佈手機瀏覽器,UC很淡定,UC發佈神馬移動搜索,百度很瘋狂?今天做了一個很很很重要的決定。」

高富帥的李彥宏終於親手把自己好基友俞永福推入馬云懷裡。

騰訊:紛爭不斷

在輿論印象裡,騰訊是最不可能與UC牽手的公司,因為兩者之間的紛爭可以追溯到2008年,QQ瀏覽器推出以後,就沒有過任何走到一起的跡象。但即使是這樣,其實馬化騰對於UC的價值,還是一直很認可的。

在手機上,瀏覽器保持了舉足輕重的入口地位,即使是已經擁有微信和手機QQ兩大手機應用的騰訊,瀏覽器還是騰訊想守住的入口。這也是這一輪的收購狂潮一切都圍繞著移動互聯網上的「入口」展開的原因。馬化騰之前說過,騰訊要「連接一切」,最近QQ瀏覽器推出了微信版可以看出,瀏覽器顯然是可以實現不同終端連接的極佳工具。

作為國內最大的手機瀏覽器,馬化騰第一次向UC投來橄欖枝時,那時QQ瀏覽器還沒開始做,當時的騰訊和百度一樣更傾向全資收購,而不是戰略投資。俞永福拒絕了這個提議。

隨後騰訊乾脆推出了QQ瀏覽器。然而根據艾瑞的最新報告,UC瀏覽器用戶滲透率達到65%,而QQ用戶滲透率徘徊在30%左右。這樣騰訊更多希望給予瀏覽器開展的業務進度一步步推遲或改變。

在和騰訊的競爭中,俞永福和馬化騰私人關係還是不錯的。而因為雷軍的存在,兩人的關係更為微妙。

俞永福曾說過其創業過程中最感謝的兩位貴人,一個是馬云,另一個便是雷軍。在俞永福加入UC創業時,得到的第一筆融資便是來自雷軍。雷軍還曾任UC董事長。小米推出的米聊和騰訊存在競爭關係,但其代表的金山則是騰訊的戰略合作夥伴。

其間,雙方競爭出現了些口水,比如騰訊利用自身壟斷業務對UC瀏覽器進行打擊,發佈虛假市場數據等。雙方在手機瀏覽器的戰爭正式擺上了檯面。

在衝突中,俞永福向馬化騰發出了第一條短信。「有市場就有競爭,UC還是一個年輕的創業企業,我們希望UC成為受人尊敬且有所成就的人,希望就一些事情跟馬總溝通。」馬化騰也「禮貌」性地回覆了俞永福:「永福,雖然我們有多款競爭,但是我們也相信大家都有底線,是良性競爭。」

在馬化騰不痛不癢的回覆中,雙方的競爭愈演愈烈。在此過程中,騰訊依然希望通過錢來將UC納入旗下,取代原有的QQ瀏覽器,傳聞出來時,CEO俞永福還不失時機地通過其新浪微博調侃道:「如果併入騰訊後,至少是把手機QQ瀏覽器統一命名為UC瀏覽器。」這當然是一句玩笑,但能確定是,此輪結果條件依然談不攏。

值得一提的是,和李彥宏一樣,馬化騰也是天蠍座的。

現在,四個男人間的故事終於有了結局,以馬云徹底拉攏俞永福告終。這個變量作為馬云下一步的籌碼,究竟能發揮多大效能還有待檢驗,尤其是當你要面對微信這樣的產品的強硬挑戰時。但可以確認的是,今天之後,無線互聯網的天平已經又向阿里傾斜了一點。

來源:中國企業家雜誌
作者:keyla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1921

“天地俠影”PK廣匯能源案終局:四條網帖質疑上市公司,被判“損害商業信譽罪”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8047

已投產的新疆廣匯新能源一期120萬噸煤制甲醇\85萬噸二甲醚及5億方液化天然氣項目。 (CFP/圖)

在押近一年半後,一個在互聯網上發帖質疑上市公司“造假”行為的個人投資者,終因“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放棄上訴。“天地俠影”案步入終局。

南方周末多次跟蹤報道此案,蓋因隨著表達渠道的日益便利和民眾對資本市場參與度的提高,互聯網上正湧現出越來越多的“天地俠影”們。而言論的邊界究竟應該在哪里,批評上市公司應持怎樣的尺度,成為一個新的話題。

新疆法院的本次判決,涉及了有關言論究竟是觀點還是捏造虛假信息,利益動機和定罪的關系等,留下了一個有關批評邊界的樣本,以待各界評說。

二十八下午,身在上海的嚴義明律師突然接到新疆烏魯木齊天山區法院書記員打來的電話,告訴他當天(2015年2月16日)法院已到看守所對他的當事人汪煒華進行了宣判:汪煒華犯損害商業信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事情要追溯到一年半前,2013年10月初,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在上海家中突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人員“帶走”。至宣判之日,汪已在押近一年半,接近宣判的刑期。

汪煒華是一位個人投資者,過去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從事網絡通信領域研究工作。他以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資本市場里各個主體發表尖銳言辭,是個小有名氣的“刺頭”。

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是當年汪煒華在網上重點抨擊的幾家上市公司之一。因廣匯能源報案,汪被新疆警方帶走。

廣匯能源所屬的廣匯集團,是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涉足能源、房地產、汽車服務和機械工業等產業。公司實際控制人孫廣信有“新疆首富”之稱,是《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的常客,2014年以232.6億元的財富值排在第28位。

汪煒華被帶走後不久,便被烏魯木齊警方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實施刑拘,一個月後,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並於2014年6月由新疆烏魯木齊天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天山區法院進行審理。

當時在法庭上,汪煒華堅稱無罪。在此之前,他甚至拒絕了以“認罪”為前提的取保候審。

直到近半年後,此案才作出判決。

2015年3月3日,汪煒華的母親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盡管汪煒華要求上訴,但家里商量之後,最終決定放棄上訴,“我們太害怕了”。

目前該案上訴時效已過,這意味著曾震動資本市場的“天地俠影”案,終於如此收場,當然不排除仍有後續風波。

延期的審理加重的量刑

這個判決的下發時點,成為了一直堅稱自己無罪的汪煒華最終放棄上訴的關鍵因素。

2014年提起公訴時,天山區檢察院曾經提交給法院的一份《量刑建議書》稱,汪煒華“利用互聯網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以“損害商業信譽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罪名的法定刑期是兩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因為汪煒華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因此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汪煒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件在2014年8月開庭審理時,汪煒華已經羈押了10個月,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這意味著,如果法院按照檢方建議的判處一年以下刑期,汪煒華在案件宣判後就能恢複自由身。

不過,三個月到期後,天山區法院於2014年9月和12月兩度做出延期審理決定,理由包括“合議庭認為本案屬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等。

2014年12月末,汪煒華70歲的母親通過他的個人微博發表公開信,質疑“如此簡單明了的案件,為何司法程序走得這樣艱難,甚至蹊蹺”。

一個隨之而來的尷尬問題是,隨著案件審理的延期,汪煒華實際羈押時間一天天超過了檢方建議的量刑時間,嚴義明曾抗議稱這個做法“損害到汪煒華的人身合法權益”。

至2015年2月除夕之前宣判時,汪煒華已羈押了一年四個月,而一審判決給出的一年六個月刑期,恰好比這個羈押時間略長。

這個判決的下發時點,成為了一直堅稱自己無罪的汪煒華最終放棄上訴的關鍵因素。

汪煒華母親說,如果上訴,又需要經歷一套司法程序,參照之前的案件進程的“拖沓”,很可能一年六個月刑滿也不能完結案件,甚至會拖到兩年乃至更久,即便上訴,二審也還在烏魯木齊進行。

在和律師商量過後,汪家決定放棄上訴。在電話里,汪煒華的母親哽咽著反複向南方周末記者強調,放棄上訴不是汪煒華的意思,這是她這個做媽媽所提的要求,“人能盡快出來就是最大的幸福”。

汪煒華在澳大利亞的兩個孩子,每次與奶奶視頻通話時都問,爸爸還有多久才回來。過年時,兩個孩子分別給汪煒華寫了一封短信,家里請律師帶給汪,汪又通過律師回了一封短信給孩子。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認定為“捏造”的證據

汪煒華在QQ聊天時的一些言論,最終也被法庭確認為其犯罪證據。

從判決書來看,汪煒華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捏造”的網上言論,與檢方起訴指控內容一致。

這些言論來自汪煒華的三篇新浪博客和一條微博,這三篇博客總計近八千字,主要是汪煒華對廣匯能源公告信息、財務數據的分析和推測。而稱廣匯能源是黑幫企業的那條微博,是廣匯能源和一家運輸公司發生糾紛時,他寫下的一句感悟,那條微博至案發時被轉發了四次。

法院認為,這些信息在網上被多次點擊和轉載,損害了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

判決書上列舉了15份庭審舉證和質證後,法院予以確認證據,用以佐證上述判決。這些證據主要包括,廣匯能源提供給警方的報案材料和澄清公告、警方從汪煒華電腦調取的QQ聊天記錄等資料、對汪煒華的訊問筆錄,以及向幾位曾經與汪煒華在QQ上談到過廣匯的家人、朋友進行的證人取證。

值得註意的是,過去汪煒華在QQ聊天時的一些言論,最終都被法庭確認為其犯罪證據。

這些QQ聊天記錄,包括汪煒華對家人說的一句“廣匯能源將會成為我的成名作”,以及汪煒華和朋友、相熟的媒體編輯提到“廣匯早晚要崩盤”“我估計廣匯要走德隆的末路了”“以後還是要細致些,特別是對廣匯”“對廣匯,我一追到底”等字句。

而對汪煒華所重點指責的廣匯能源財務等問題本身,除了當事方廣匯能源的自陳,法庭認定的證據中並沒有針對相關問題的司法或其他第三方的獨立調查。

被法庭認定為捏造的這些內容,汪煒華被抓前曾經發郵件向證監會和新疆證監局舉報,他當時還高調地在網絡“直播”舉報過程和內容,並引來媒體的關註和報道。

汪煒華被警方帶走之後,曾有媒體在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詢問過相關情況,當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目前不掌握此事具體情況……證監會一直以來都支持並且歡迎社會各界對資本市場參與各方加強監督,但這種監督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理性、客觀,避免誤導市場。

南方周末記者詢問了汪煒華的律師和家屬,他們均表示,汪被抓之後,舉報之事相關部門並沒有再給出新的反饋。

汪煒華所寫的這些內容,是分析與觀點,還是捏造事實,是此前庭審時控辯雙方爭論最為激烈的問題之一。

在法庭上,汪煒華的辯護律師曾經出具了多份汪煒華博客中推理所用的數據和資料,包括上市公司公告和地質勘探報告等公開資料。

但是檢方認為,汪煒華在這些事實性資料基礎上所做的結論——財務欺詐、操縱股價、曲線買賣自家股票和黑幫企業,屬於“捏造事實”。汪煒華的辯護律師則回應稱,這部分有的屬於汪煒華的分析和觀點,是他根據公開事實信息進行的個人判斷,不屬於捏造虛假事實。

這正是汪煒華一直以來的質疑缺環——他的文章結論,往往來自推理,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操作、資金流動等方面的情況,他作為局外人並無任何實質性“證據”。

早前在網絡上,也有網友向他提出了這一點,但汪煒華認為這應該交給證監會去調查,而不是自己來查。從他歸案後的筆錄內容來看,也依然是持這個觀點。

對於這個關鍵爭議,法院的認定是:汪煒華在博客文章中,捏造針對廣匯能源的虛假信息,並在互聯網上予以散布,符合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已超越了發表觀點或分析結論的正常範疇,故對被告人和辯護人所持意見不予采納。

“資本市場是一個高度專業化市場,有一定投資經驗的投資者,依據公告等公開信息,經過合理推論發表觀點,對於監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幫助投資者做出理性判斷,具有積極意義。汪煒華不是專業新聞單位或機構,他是作為個人在網絡發布自己的觀點和評論,如果這樣的行為定義為犯罪,顯然會極大抑制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輿論監督的熱情,與證券市場監管的基本理念、公民言論自由保護的思想相悖。”這是受辯護律師委托、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為該案出具給法院的法律咨詢意見書中所陳意見。顯然,並沒有“打動”法院。

“無經濟利益”不影響定罪

法院認為,是否具有經濟利益並非該罪成立的主觀要件,故不予采納。

在法庭上,汪煒華和其辯護律師另一個著重強調的點,是汪煒華對廣匯能源的公開質疑“沒有任何經濟利益,不存在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的主觀目的”。

這也是從汪煒華開始撰寫文章抨擊廣匯能源之初就反複強調的:“本人只看空,不做空”。

被抓之後,關於他持續質疑廣匯能源是否存在利益動機一度在網上引發猜測,甚至流傳出說法稱他“背後有團夥作案”。不過,從持續約半年的偵查及兩度補充偵查結果來看,雖然警方對此奔赴多個省市調查取證,調取了汪煒華及多位家屬的股票賬戶,對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進行筆錄,並未發現汪煒華存在牟利行為或動機。

根據筆錄,警方偵查階段,也曾多次問汪煒華,“誰讓你發的這些文章?”汪一直回答說,“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根據過往公開報道,南方周末記者梳理了部分最終被判“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案例,主要包括競爭對手惡意作為、因個人恩怨報複和做空牟利等情況,尤以第一種為多,並未發現類似汪煒華的情況。

對於這個爭議,法院給出的結論是:汪煒華發表博客時,多次使用惡意貶損語言,並作出確定性論斷,應當明知自己在互聯網上的言論必然損害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而故意為之,符合該罪主觀構成要件,而其是否具有經濟利益並非該罪成立的主觀要件,故不予采納。

值得一提的是,判決中,廣匯能源所強調的“公司對新疆貢獻巨大,廣匯崩盤,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否定孫廣信,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等意見,法院認為與指控事實沒有法律關聯。

廣匯能源方面還強調,汪煒華的行為導致公司市值蒸發十億元,股民虧損嚴重。檢方最早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里稱,已查證多位投資人因受汪煒華“虛假信息”影響,低價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

但在起訴書中,對這部分內容未做具體表述。法院判決書則認為,這部分“意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汪煒華希望家人把判決書貼在個人微博上供大家評說,但他的母親很猶豫,害怕在兒子平安歸來之前再惹出事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34836

中國央行決定推出大額存單 利率市場化棋至終局

來源: http://www.gelonghui.com/portal.php?mod=view&aid=2787

本帖最後由 WENBEN 於 2015-6-2 17:40 編輯

中國央行決定推出大額存單 利率市場化棋至終局
作者:劉曉翠

本周二,中國央行決定推出大額存單產品,投資人包括個人、非金融企業等。至此,中國利率市場化只差放開存款利率這最後一步。

央行規定,個人投資人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於30萬元,機構投資人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大額存單期限包括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18個月、2年、3年和5年共9個品種。

大額存單發行利率以市場化方式確定。固定利率存單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計息,浮動利率存單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為浮動利率基準計息。

所謂的大額存單,是指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面向非金融機構投資人發行的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

央行提到,從國際經驗看,不少國家在存款利率市場化的過程中,都曾以發行大額存單作為推進改革的重要手段。而目前,我國推出大額存單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從我國的情況看,近年來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加快推進,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已擴大到基準利率的1.5倍,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顯著提升,分層有序、差異化競爭的存款定價格局基本形成,同時,同業存單市場的快速發展也為推出面向企業和個人的大額存單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推出大額存單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大額存單是利率市場化過程中自然而然的步驟。”民生銀行金融市場部首席分析師李誌強曾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當前存款利率市場化區間浮動進一步擴大,按照利率市場化“先大額後小額”的推進節奏,同業存單對募集資金對象有門檻限於同業,大額存單發行將範圍放開至企業和個人,通過同業和大額存單實現大額存款完全市場化後,再逐步轉向小額存款,所以大額存單是完全放開存款端利率市場化的一個必然步驟。

自1996年建立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至今,中國利率市場化之路已經近二十年。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和外幣存貸款市場的利率市場化基本完成。目前,央行放開了貸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也分別在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先後擴展至基準利率的1.2倍、1.3倍。

今年5月10日,央行在宣布降息的同時,也將存款利率上浮區間上限由基準利率的1.3倍調整為1.5倍,不少分析師預測,央行下一步便是完全打開浮動區間,那麽中國將完成利率市場化的最後一躍。


以下為央行新聞稿全文:

為規範大額存單業務發展,拓寬存款類金融機構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範圍,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人民銀行

2015年6月2日


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大額存單業務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大額存單是指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面向非金融機構投資人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是銀行存款類金融產品,屬一般性存款。

本辦法所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以下稱發行人)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

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投資人(以下簡稱投資人)包括個人、非金融企業、機關團體和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單位。

第三條 發行人發行大額存單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全國性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員單位;

(二)已制定本機構大額存單管理辦法,並建立大額存單業務管理系統;

(三)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四條 發行人發行大額存單,應當於每年首期大額存單發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年度發行計劃。發行人如需調整年度發行計劃,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重新備案。

第五條 大額存單發行采用電子化的方式。大額存單可以在發行人的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第三方平臺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渠道發行。

第六條 大額存單采用標準期限的產品形式。個人投資人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於30萬元,機構投資人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大額存單期限包括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18個月、2年、3年和5年共9個品種。

第七條 大額存單發行利率以市場化方式確定。固定利率存單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計息,浮動利率存單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為浮動利率基準計息。

大額存單自認購之日起計息,付息方式分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還本。

第八條 發行人應當於每期大額存單發行前在發行條款中明確是否允許轉讓、提前支取和贖回,以及相應的計息規則等。

大額存單的轉讓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轉讓範圍限於非金融機構投資人。對於通過發行人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等自有渠道發行的大額存單,可以根據發行條款通過自有渠道辦理提前支取和贖回。

第九條 對於在發行人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發行的大額存單,發行人為投資人提供大額存單的登記、結算、兌付等服務;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清算所)對每期大額存單的日終余額進行總量登記。對於通過第三方平臺發行的大額存單,上海清算所應當提供登記、托管、結算和兌付服務。

第十條 大額存單可以用於辦理質押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質押貸款、質押融資等。應大額存單持有人要求,對通過發行人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等自有渠道發行的大額存單,發行人應當為其開立大額存單持有證明;對通過第三方平臺發行的大額存單,上海清算所應當為其開立大額存單持有證明。

第十一條 每期大額存單采用唯一有序編號和命名。發行人或上海清算所應當準確、連續記錄投資人持有大額存單情況,不得與其他產品的投資信息相混淆。發行人為投資人開立大額存單專用賬戶,投資人購買大額存單遵循實名制規定。

第十二條 發行人通過第三方平臺發行大額存單,應當於每期大額存單發行前至少1個工作日在本機構官方網站和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臺披露該期大額存單的發行條款,並於發行結束後次一工作日內披露該期大額存單的發行情況。

發行人通過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等自有渠道發行大額存單,應當於發行結束後次一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相關發行信息。

大額存單存續期間,若有任何影響發行人履行債務的重大事件發生,發行人應當在事件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在本機構官方網站和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臺予以披露。

信息披露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大額存單業務提供第三方發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平臺。

第十四條 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市場發展狀況,對大額存單發行交易的利率確定及計息規則等實施自律管理。

第十五條 大額存單在會計上單獨設立科目進行管理核算;在統計上單獨設立統計指標進行反映。

第十六條 發行人開展大額存單業務,應當嚴格執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有關規定,防範利用大額存單業務進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辦法》(銀發〔1996〕405號文印發)同時廢止。

以下是答記者問:

1.什麽是大額存單?推出大額存單的主要考慮是什麽?

答:大額存單是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面向非金融機構投資人發行的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從國際經驗看,不少國家在存款利率市場化的過程中,都曾以發行大額存單作為推進改革的重要手段。從我國的情況看,近年來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加快推進,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已擴大到基準利率的1.5倍,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顯著提升,分層有序、差異化競爭的存款定價格局基本形成,同時,同業存單市場的快速發展也為推出面向企業和個人的大額存單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推出大額存單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大額存單的推出,有利於有序擴大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範圍,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也有利於進一步鍛煉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培育企業、個人等零售市場參與者的市場化定價理念,為繼續推進存款利率市場化進行有益探索並積累寶貴經驗。同時,通過規範化、市場化的大額存單逐步替代理財等高利率負債產品,對於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也具有積極意義。鑒於此,人民銀行決定於近日推出大額存單產品,並制定了《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2.哪些機構可以發行大額存單?哪些投資人可以認購大額存單?

答:大額存單的發行主體為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等。為規範大額存單市場定價秩序、促進形成合理的存單市場價格、有效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以下簡稱自律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大額存單推出初期,將首先在自律機制核心成員範圍內試點發行。此後,人民銀行將結合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以及大額存單市場發展情況,有序擴大發行人範圍。

大額存單的投資人包括個人、非金融企業、機關團體等非金融機構投資人;鑒於保險公司、社保基金在商業銀行的存款具有一般存款屬性,且需繳納準備金,這兩類機構也可以投資大額存單。考慮到不同投資群體投資能力的差異,《辦法》在存單起點金額設計上對個人和機構投資人有所區別,個人投資人認購的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於30萬元,機構投資人則不低於1000萬元。未來,結合利率市場化推進進程和金融市場發展情況,人民銀行可對大額存單起點金額適時進行調整。

3.大額存單通過什麽渠道發行?如何定價?

答:大額存單發行采用電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發行人的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發行,也可以在第三方平臺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渠道發行。通過發行人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等銀行自有渠道發行大額存單,與現有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的發售方式類似,發行便利性和客戶接受度高,市場基礎好。在此基礎上,人民銀行還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大額存單業務提供第三方發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平臺,進一步豐富大額存單發行交易渠道。通過第三方平臺發行大額存單,更能體現大額存單電子化、標準化的特征,有利於存單的集中流通轉讓。具體采取何種方式發行,由發行人根據自身業務特點、經營管理要求並結合市場狀況自主確定。

大額存單發行利率以市場化方式確定。固定利率存單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計息,浮動利率存單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以下簡稱Shibor)為浮動利率基準計息。大額存單利率實現市場化方式確定,是我國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將為全面放開存款利率上限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Shibor作為貨幣市場基準利率,具有基準性高、公信力強等優點,以Shibor作為大額存單的計息基準,符合國際慣例,有利於促進形成合理的存單市場價格,進一步完善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

4.大額存單是否可以流通轉讓?是否納入存款保險範圍?

答:從國際經驗看,成熟金融市場國家的大額存單都可以流通轉讓,而且活躍的二級市場是推進存單市場發展的重要前提。借鑒國際經驗並結合企業、個人等不同投資主體的交易需求,《辦法》規定大額存單可以轉讓、提前支取和贖回。大額存單轉讓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轉讓範圍限於非金融機構投資人及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機構;通過發行人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等自有渠道發行的大額存單,可以根據發行條款通過自有渠道辦理提前支取和贖回。此外,大額存單還可以用於辦理質押。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大額存單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

5.如何規範大額存單市場發展?

答:為提高大額存單業務透明度、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確保存單發行交易規範運行,《辦法》對大額存單的信息披露、登記托管等制度作了相關規定。《辦法》要求,發行人通過第三方平臺發行大額存單前後,都應當在本機構官方網站和人民銀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臺進行信息披露;對存單存續期間發生影響發行人履行債務的重大事件也應予以披露,信息披露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對於通過第三方平臺發行的大額存單,由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清算所)提供登記、托管、結算和兌付服務;對於在發行人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發行的大額存單,上海清算所應當對每期大額存單的日終余額進行總量登記。為規範大額存單登記托管業務,保障參與各方合法權益,上海清算所將制定並公布《大額存單登記托管業務操作規程》。

此外,自律機制將按照激勵與約束並舉的原則,對大額存單發行交易的利率確定及計息規則等實施自律管理,促進大額存單市場規範健康發展。為發揮好自律機制對大額存單業務的自律管理作用,自律機制將制定並公布《大額存單管理實施細則》。


來源:華爾街見聞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47726

知乎的“野心與終局”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116/160872.shtml

知乎的“野心與終局”
曲凱曲凱

知乎的“野心與終局”

周源用了六年的時間終於把知乎打造成一家獨角獸公司。

市場競爭的魅力和價值

周源用了六年的時間終於把知乎打造成一家獨角獸公司。

16 年年中的時候,我曾經認真考慮要不要去知乎工作。我還記得,當時我給某個知乎高管發微信,大意是說聽聞知乎內部節奏很慢,是否執行力上會有問題?

要知道,對於一家互聯網創業公司來講,內部的執行力和大家的工作態度是直接決定生死的。而那個人給我的回複很有意思,他回複的是:

“不存在了。”

中文的“了”表示完成時,用在這里很恰當。

在我問這個問題的前不久,姬十三的果殼剛剛上線了一個新產品,叫“分答”,隨後知乎的節奏明顯快了起來,從值乎、到知乎 Live,再到電子書店等等新產品不斷叠代。

所以,主觀上來講,作為一個熱愛知乎的日活用戶(整個 16 年我的登錄天數是 360 天),我是感謝姬十三和果殼的。

這就是市場競爭的魅力和價值所在。

532140238548983480

在不確定的年代,更要追求確定性。

上周,我去參加了華興的新年媒體溝通會,整場下來讓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包凡所說的:“在不確定的年代,更要追求確定性。”

去年整個一級市場的投資數量不降反升,但如果分割來看的話,會發現早期投資的數量大幅下滑,而後期投資的數量大幅上升。

顯然,基金們也都在“追求確定性”。

徐新在和周源短暫接觸之後,就用極快的速度和不低的估值敲定了這筆投資,正如一位做後期的投資人朋友幾周前曾經跟我說的:“知乎這輪融資太順利,份額想搶都搶不到了。”

對於今日資本來說,知乎就是這麽一個確定性偏強的案例。畢竟創業項目也有頭部、腰部和尾部之分,知乎作為目前市場上少有的頭部項目,還是比很多同類項目要來得穩妥一些。

但是,確定性和上升空間之間往往是有矛盾的。知乎的終局到底會是什麽?還有多大的上升空間?該如何盈利……?

抱著這諸多問題,我一邊思考一邊翻遍了周源在知乎上的所有回答。我發現,在他的 341 個回答里,有很多非常深入的思考,可以或直接或間接地回答我的很多疑問。

365551239654818593

(知乎創始人周源)

一)知乎的本質是什麽?

需求從來不是被創造出來的,而是重塑、遷移或轉型的。所以知乎的產品形態也一定是還原了某種線下的場景,那就是問答對話

人和人的交流是靠互拋問題來延續下去的,所以問答本來就是人們最基本的加深彼此連接的方式。如我在 從“知乎Live”新產品,談談社交媒體的本質 這篇文章中所寫的,社交媒體的本質就是搭建媒介,那麽無疑問答就是那個最自然的媒介。

也如周源所說,人類每天都在大量交換信息,而問答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種方式,但傳統線下的問答是低效的,比如你不一定能問到對的人,比如你們的對話不能留存下來給後人分享等等。

所以,知乎要做的就是提升人們交換信息的效率,而且是真正有價值的信息。

在知乎的初心一文中,周源又說:

我們相信一點,在垃圾泛濫的互聯網信息海洋中,真正有價值的信息是絕對的稀缺品,知識──被系統化,組織化的高質量信息──都還存在於個體大腦中,遠未得到有效的挖掘和利用。知乎提供了一個產生,分享和傳播知識的工具,我們鼓勵每個人都來分享知識,將每個人的知識都聚集起來,並為人人所用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知乎要做的其實是提升人們交換知識的效率,方式就是通過問答連接人,讓每個個體貢獻自己的大腦。

372356094229495907

(知乎的產品流程設計圖)

二)為什麽知乎做起來了?

越大道至簡的東西,越有價值,也越難做起來。問答這個看起來無比樸實的事情,為什麽知乎能做起來?

周源在一個回答中提到說:

一個社區想要規模化運轉,一定需要 4 個要素,第一是規模,多才不同,不同即豐富;第二是成本,溝通交流成本要足夠低,否則社區運轉速度會很慢;第三是清晰度,每個用戶都明確從社區中可以幹什麽,獲得什麽;第四,這也是最重要的,最容易被忽視的,就是文化。

從產品層面來說,前三點知乎做的都沒問題,從運營角度來說,第四點知乎做的尤其好,我覺得這就是知乎能做起來的主要原因——足夠耐心而精細化的運營(具體表現為諸如對早期用戶的把控篩選、長期內測不開放註冊的政策等等)。

用戶們不斷地因為優質的用戶群體,和這個群體生產的好內容而來。

而從產品壁壘角度來講,知乎具備一定程度的網絡效應,和更大程度的規模效應。

對社區來說,用戶的網絡效應是單點放射狀的,即知乎內所謂的“大V”單向輸出給他們很多的粉絲們,所以對於大V來說,是有一定網絡效應留存的,但對絕大多數的長尾用戶來說,知乎提供的並不是社交的價值,而是閱讀和學習的價值。

也就是說,知乎最成功的點,也是最大的壁壘,其實是他的規模效應。人越多,每個問題就越可能被適合的人回答,就越可能留下和新增好的“知識”,也就越吸引人。

217843877134200505

三)知乎、分答和羅輯思維的區別?

同樣是當下最火熱的“知識變現”的代表,這三個產品其實有很大的區別。

知乎做的是連接人和其背後的知識,最終是一個有內容沈澱的社區。這種產品形態是我最看好的。

羅輯思維其實本質上是電子時代的出版社,之前幾年,很多人把出版社線上化,做的事情只是單純的把紙質書變為了電子書,但事實上,媒介徹底改變以後,內容的呈現方式為什麽不能一起改變呢?

視頻、語音、文字等等,各種形式的內容,都是出版物。得到的團隊就是電子時代的編輯部,得到的想象空間就是整個出版內容市場。

但是,和知乎比起來,得到目前更像是一個純自營的團隊,延展性不如知乎這樣的 UGC 平臺。我相信在未來,知乎和羅輯思維在某些層面會有一定的競爭,尤其是頭部的“意見領袖”資源和相應的電子出版業務上。

最後,分答是目前為止,我最不看好的一家。

周源曾經對“有無公共區域(社區)的社交產品”做過評論,他說:

我覺得兩者在產品設計上最大的不同是,如果情況是“寫操作”(內容創造)發生在私人區域,信息想要大規模的沈澱,有目的的生產內容,是很困難的。

知乎就是有公共區域的社區,而分答則是無公共區域的個人變現工具。工具走的是流量的路線,更多是短期的變現,是對流量的收割,那麽怎樣長期而持久的延續下去,怎樣和先天具有流量、用戶、又有內容的知乎、甚至是微博等競爭,是分答最大的問題。 

四)知乎的盈利靠什麽?

作為一個頭部項目,知乎最大的不確定性仍然是贏利點,我不認為目前的值乎、知乎Live 等產品能支撐知乎的 10 億美元估值。

雖然周源強調的是知識分享,但不得不承認,目前知乎上的很多內容最多算是輕知識,就是那種讓人感覺到自己好像在變好,但實際有沒有卵用並不一定的那類。

很多真正需要學習的知識,更像是上課,是要付出努力和汗水的,是反人性的。

知乎Live 目前的很多內容最多叫做“分享”,而不是“課程”。但是真正能持久盈利,且能賺錢的,都是課程,尤其是應試教育。這還是因為學習是有部分反人性的因素存在,大多數人學習都需要被督促,被強迫。

所以,考研培訓、四六級培訓、出國考試培訓、公務員培訓、IT 職業培訓等,這類的教育課程才是市面上最長久而可持續盈利的(K12 除外,因為 K12 的用戶和付費是兩個群體,所以例外)。

這些培訓的共同點是:

1)有明確時間節點和里程碑事件

2)培訓質量和結果可量化

3)明確的利益結果導向

所以,如果知乎真的想憑借 Live 產品持久盈利下去,我會建議從目前的“分享”類別中,分離出一條應試教育課程的路線。不然,“分享”也一樣是收割流量的行為,哪怕知乎的內容能夠源源不斷吸引流量,付費用戶的完成率和複夠率長期來說也一定是有問題的。

當然,除了知識付費,另外知乎應該做卻一直沒做好的一點就是廣告。

所有的社區,尤其是信息流型的產品的主要盈利方式從來都是廣告。怎樣不損害用戶體驗,又能做好廣告是知乎最重要的一步。比如朋友圈廣告,就很好的從損害用戶體驗,變為了讓人期待的產品的一部分。

271603975091241980

(互聯網經濟的主循環)

五)知乎的終局是什麽?

我在 暗流湧動的互聯網世界 這篇文章中曾經引用過上圖,這張圖講述了互聯網經濟的主循環。

看到徐新投資知乎的消息以後,我突然想到了去年同期華創資本吳海燕主導的對“什麽值得買”的投資。我覺得這兩個案例在本質上有很多共同點。

正如徐新在知乎上的回答中所提到的:

互聯網進入下半場,交易相關的大平臺已經形成、幾乎壟斷。如果你做電商,你就要問自己兩個問題:你比京東好在哪里?你比淘寶好在哪里?而內容的春天才剛剛開始。以前大家買東西圖的就是便宜、便宜就是流量入口。現在流量入口是內容,不管是買東西還是生活中做各種決策,大家都要看內容。

不論知乎、還是什麽值得買,在互聯網經濟的主循環那張圖中,都位於“該買什麽”的位置(不只是買實體商品,也可能是買虛擬服務),這就是內容作為入口的價值。

比如,我現在買任何東西,都會下意識的去知乎搜一下有沒有什麽推薦。當然,“什麽值得買”還提供了鏈接,可以同時解決“哪里去買”這個問題,就更加的有價值,這應該也是知乎可以探索的方向。

但不管怎麽說,目前市場上的電商巨頭們最缺的都是“該買什麽”這一點。甚至可以說,看內容選產品這個行為,可能會最終複刻人們線下這個字的精髓。那麽同樣投資了京東的徐新,是否能牽線讓知乎和京東在內容和電商的結合中有更多的合作呢?這會是我特別期待的事情。

最後,再說遠些,開個腦洞。

周源在“你如何看待 Google 搜索組更名為'知識集團'?”這個問題下,回答說:

邏輯上,數據、信息和知識是遞進關系。 

……

對信息的索引,Google 已經做的很好了,服務器每天還在不停抓取,但是,有些東西搜索引擎索引不了,或者說不是常規處理信息的方式可以處理的。

如果真的如周源所說,數據、信息、知識是遞進關系,那麽百度與知乎,是否也是一種遞進關系?從信息的搜索,到知識的搜索,在未來五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內,又會發生什麽?

不論如何。要實現這些願景,無疑,這次的融資應該花更多的錢在升級團隊上。十億美金的估值是開啟新階段的標誌,如果運氣足夠好,通往百億美金的路也還在前方。

知乎
贊(...)
文章評論
匿名用戶
發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2512

已經“妖孽化”的共享經濟:本質、真相、困境與終局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804/164472.shtml

已經“妖孽化”的共享經濟:本質、真相、困境與終局
黃有璨黃有璨

已經“妖孽化”的共享經濟:本質、真相、困境與終局

“共享經濟”的商業化之路,也許註定會面臨更多考驗。

來源 | 黃有璨(ID:owen_hyc)

文 | 黃有璨

(1)

如果要給已經進行過半的2017年找一個熱詞,“共享經濟”一定是一個可以入圍的選項。

有些出人意料的,進入到經濟下行周期的2017年,“共享經濟”不僅沒有降溫,反倒似乎變得更加火爆起來。

從共享單車、共享籃球、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共享床鋪、共享按摩椅,甚至是共享女朋友……一時間,各種與“共享”有關的概念和項目層出不窮,無論創業者還是資本都發瘋似的開始往里紮,似乎我們真的開始來到了“一切都可以共享”的時代。

這場景,像極了2015年時,O2O大潮下,一切你想到想不到的服務都開始“上門”的時候。

然而,2015年的那波潮流中,包括“上門洗車”、“上門洗腳”、“上門做飯”等等在內的O2O項目,事後都被證明大都只是創業者和資本們美好的臆想,既難以支撐起一個成熟的商業模式,也很難對於某種恒定的用戶需求提供穩定、可預期的解決方案。

而當下,在整個互聯網業內,“共享經濟”也正面臨著越來越大的爭議,開始被一部分人視為是某種“妖孽”式的看不懂也琢磨不透的存在。

以至於,當下在行業內,也慢慢出現了這樣的說法——

生態、情懷、共享,堪可並稱當代互聯網三大被炒爛了的概念。

站在“共享經濟”已經無處不在甚至顯得有些泛濫了的這一年,我們似乎有必要冷靜下來,重新對於所謂“共享經濟”進行一些更為深入、理性的思考。

(2)

談論“共享經濟”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界定一下,到底什麽是共享經濟?

如果回歸到發展路徑和屬性來看,可能存在兩種意義上的“共享經濟”。

2

最初意義上的“共享經濟”,起源於美國,其目標導向在於“通過閑置資源的共享並將其與有短期使用需求的用戶間實現匹配,從而實現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在這個過程中,使用者可以以較低的價格享有服務,而資源占有者則可以利用資源的閑置時間而獲得收益,大家各取所需。而Airbnb和Uber、乃至Zipcar等等,都成為了這一階段中的代表公司。

而這種以“致力於解放已有閑置資源”為導向的“共享經濟”,也往往被視為是較為純粹的“共享經濟”。我們不妨稱之為“A類共享經濟”。

而進入到2015年之後,“共享經濟”的邊界開始被擴大。雖然仍然關註於“推動社會資源匹配和使用效率提升”,但是否一定是要通過“撬動閑置資源共享”來實現,則開始有了不同的做法——由此時開始,開始有越來越多的“共享經濟”創業項目選擇了自己集中采購或生產大量物品,然後通過出售其臨時使用權獲得回報的模式,其中以摩拜和ofo等共享單車為首。

這個階段的共享經濟,其導向開始全面轉化為“弱化’物權’,強調’使用權’”。

本質上來看,它其實已經高度近似於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分時租賃”模式——它立足的基礎不再在於“挖掘已有的閑置資源”,而是在於“我能集中提供一批產品的’短期使用權’”,並依靠持續出售產品的短期使用權而獲利。

我們不妨稱之為“B類共享經濟”。

然而,A和B二者之外,可能還存在著一類“偽共享經濟”。

在我看來,一個共享項目之所以能夠區分於過往的一些線下傳統生意被稱之為“共享經濟”,可能在於兩點,也恰是這兩點,令之可以顯得顯著比傳統生意更加創新,效率更高——

1.它並非如傳統線下模式一樣,是純粹依托於自然流量看天吃飯的,而是把需求和供給雙方都集中起來進行運營,再統一通過線上方式來重新進行供給端和需求端的匹配,並可以通過運營手段持續提升其匹配效率;

2.它面向解決的並非是用戶“隨機性”的需求(所謂隨機性需求類似於用戶逛街過程中湊巧看到了一個娛樂項目受之吸引,於是決定去嘗試一下,但在逛街之前用戶其實沒有這個需求),而是特定場景下目的和訴求非常明確的需求。

但我們當下正在面臨的局面,卻是大量“吃自然流量+隨機消費”型的業務,開始雨後春筍般,匪夷所思甚至幾近強行試圖要與“共享經濟”沾上點邊(舉例,考慮一下原有的租書店搖身一變自稱為共享書店,原有遊戲廳、網吧等自稱為共享遊戲機、共享電腦等),類似的現象,在業內也飽受詬病與非議。

在我看來,這類“吃自然流量+隨機消費”型的所謂共享產品,是不折不扣的“偽共享”。

“偽共享”的出現,很大程度上跟2017年的資本圈缺乏可追捧的概念和風口,從而紛紛紮入“共享經濟”這個這一年里為數不多的還可以炒一炒的領域有較大的關系——從來資本與“概念”,都是互相催生的。

但,如果排除掉這些純粹只是來蹭個概念的不靠譜玩家與項目,我們上面提到的A和B二種共享經濟之間是否真的存在著本質化的差異?

(3)

如果站在商業立場上看,我傾向的答案是:更加註重“解放現有閑置資源”的A類共享經濟與更接近於“租賃”模式的B類共享經濟之間,或許只是切入點不同,而並不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本質上,無論A還是B,最終必然走向一個成熟的商業項目。而一旦回歸到商業本質,任意一個項目終歸都是要進入到某個可行的市場領域尋求逐利的。

這樣一來,你可能會發現,也許所謂“共享經濟”,只是切入某個現行成熟的商業市場並試圖最終形成壟斷,獲得利益最大化的一種手段。

timg

湯姆.斯利在其2017年出版的著作《共享經濟沒有告訴你的事》當中,毫不留情的揭露了這一切——在他看來,當下的大部分共享經濟公司的必然會經歷的典型發展路徑,事實上是先打著“分享”的旗號,通過種種方式逃避監管,一步步壓低使用其平臺的勞動者的報酬,從而可以切入某個成熟市場中收獲較大市場份額,並逐漸形成壟斷,最終,再在此基礎上獲得巨額利潤。

回顧起來,無論是滴滴、Uber還是Airbnb的發展,都與這一路徑是高度吻合的——在早期,人們享受著“共享”帶來的便利和優惠,也漸漸形成了牢固的使用習慣,滴滴、Uber還是Airbnb也借此得以進入到出行和差旅住房市場,但當最終市場業態接近終局時,你會發現,在各大共享平臺中無論叫車還是住房的價格都在顯著回歸,甚至在繁忙時,一個用戶可能要支付原本車價的2-3倍才能叫到車。如若考慮到整個市場中的出租車數量並未出現太大變化,這可能意味著平臺已經具備了借由壟斷地位擡高市場價格,從而最終收獲更多利潤的力量。

假使有一天共享單車大戰也接近終局,最終仍然出現一家獨大的局面,你猜會不會也會出現在該領域內一家獨大壟斷一切呼風喚雨的局面?

以這個邏輯看來,“解放閑置資源”和“分時租賃”之間,在商業上或許註定殊途同歸。這無關於道德倫理,只關乎於商業邏輯。

這樣看來,拋開我們上面提到的顯著的“偽共享”項目,在諸多A型和B型共享經濟項目之間,或許只存在某個項目的商業路徑能否走通的區別,而不存在“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商業”,又或是“A和B到底誰才是純粹的共享經濟項目”的區別。

(4)

所以,如果理性的思考,在各種從籃球到衣服到按摩椅到床鋪,在各類琳瑯滿目的“共享”項目中,到底哪些“共享”才是真正靠譜和可行的?

我們來看一個故事。

假如,身在帝都的你今天搬家,因為要搬運的東西太多太沈重,你強烈覺得自己需要一輛貨運手推小車來幫助你完成搬家。你可以選擇買一輛,但一想到你如果花掉近千元大洋買完一輛貨運手推小車後,很可能你接下來2-3年內都不會再用到它,相反,為了存放和維護這輛手推小車,你卻需要耗費大量精力和投入成本,比如你需要為它找到一個固定地方來存放,你會擔心放在家里孩子會不會碰到發生危險,定期你還要打掃擦拭一番以至於不讓它變得太臟……

於是,你猶豫了。

這個時候,如果有人告訴你,他知道一個“共享手推小車”的平臺可以出租手推小車,你覺得你會不會眼前一亮趕緊上去試試看?

所以,上面的描述,構成了一個事物在供給端“可被共享”的首要前提——用戶雖然對某一事物的使用需求是剛性的,但該物品售價較高,使用頻次卻往往較低,因而用戶擁有該事物所產生的便利性和用戶因為占有而必須支付的成本(如閑置成本)將接近互相沖抵。故:擁有類似需求的用戶可能會越來越不傾向於“擁有”該事物。

沿著剛才的故事情節繼續往下。

假如你現在真的打開了一個“共享手推小車”的APP,試著要在上面租一輛車,但花了15分鐘找了半天,你卻發現整個APP中,離你最近的可供租用的手推小車,離你可能有10公里遠,且一旦租用,必須上門自提,且用完後歸還也必須自己送還。對比起來,可能離家門口500米的五金雜貨店就能花上幾百塊買到一輛小車,你覺得你還會選擇租用嗎?

所以,這構成了共享經濟在用戶消費端能夠發生的另一個重要前提——供給端可以基於地理位置上相對集中和充分,能夠確保用戶產生需求後獲取“使用權”的便利性,且用戶的使用成本必須顯著低於購買占有成本。

我有點不記得曾經是在哪本書里看到過這樣一個案例,說的是矽谷最早投身“共享租車”的Zipcar,早年發展時增長一直非常緩慢,直到後來,他們基於某個區域做了一個嘗試:在該區域中大量投放車輛,並建設租車點,確保該區域內任何一個用戶只要想要租車,最多在步行5-8分鐘內必定可以到達一個Zipcar的租點,從那之後,Zipcar的業績開始了相較之前幾何級的增長。這個案例的背後,也正影射著我們上面提到的這個前提。

繼續回到故事。

假如你就是那個“共享手推小車”APP的運營方,現在,在你的APP里已經有了數量足夠多的手推小車可供用戶租用,你也已經成功解決了我們上面提到的用戶使用成本的問題,可以確保用戶在產生需求後,15分鐘內肯定可以拿到小車。

但是,你在運營了3-4個月後卻發現了兩個致命的問題——

你發現,在消費端,雖然在某些情況下租用小車是剛需,但存在這類需求的人群基數其實是很小的,平均下來,在一個區域內,你一個星期能接到1-2個訂單就不錯了;

為了降低用戶的還車成本,你設置了一些固定還車點,但卻發現在這樣的方式運轉下,小車的損壞率和丟失率都很高,平均每4-5次租用就會帶來一次損壞或丟失……;

試想,在這樣的背景下,這個項目還能做嗎?

所以,“共享經濟”要能夠成立的第三個重要因素,關乎於商業——

在一個共享經濟項目中,你的預期收益要能夠大於預期成本(包括維護成本、初始投入成本、存放成本、防盜成本等)之和,且面向整個市場的預期收益必須能夠帶來商業想象空間。

(5)

假使以我們如上的幾個思考和結論來重新審視目前我們可以看到的諸多“共享”項目,或會得到一些有趣的答案和判斷。

我們不妨來做一些簡單的思考和延展假想。

對於“共享籃球”這樣的項目,符合“剛需+使用頻次低”的界定嗎?對於那些視打籃球為剛需的用戶來說,他們是不是應該會更高頻的打球?一旦打球變成高頻,他們是不是更應該選擇自己擁有一個籃球才更合理?另外,籃球屬於使用時可多人共同使用的物品,所以,即便打球對我是剛需且我又真的不傾向於自己買個球,我是不是只要知道我身邊誰有球可以借就好了?更何況,擁有一個籃球的成本並不算太高。

對於一個號召家長們把自家孩子的玩具共享出來可供租用的“共享玩具”項目,雖然目前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玩具閑置的現象是不爭的事實,但如何應對小孩玩玩具損毀率高的現實問題?假如租來的玩具小孩玩起來損毀率天然就很高,為什麽家長們不選擇自行購買呢?此外,對於租賃玩具而言,衛生狀況也是家長們極度擔心的一點,但假如你要每次都給每個玩具消毒的話,你的成本又將急劇上升,損毀+折舊+衛生……這些成本加在一起的話,玩具真的能夠滿足“預期收益大於預期成本”的條件?

對於一個“共享輪椅”項目,要在供給端做出多少儲備和投入,才能滿足“用戶獲取便利性”的條件?如果我租用一個共享輪椅的結果是我必須去6公里以外的某地自取,那我還會選擇租用嗎?

同理,包括“共享服裝”、“共享充電寶”、“共享床鋪”等等在內的諸多項目,當你以類似的邏輯去試著思考和驗證它們時,你也會得到一些有趣的答案。

如果結合上面的邏輯粗粗想來,或許倒是一些售價較高、易被閑置、折舊不會根本性影響使用、本身可供持續使用的生命周期更長,且能夠使用較合理方式解決“被盜+損毀”問題的事物更適合被共享。放開猜想一下的話,例如Xbox或PS4等售價不低的遊戲機是否更有可能?

但無論如何,看起來,真的特別適合“共享經濟”的事物,應該已經不多了。

(6)

我們不妨再把視角回到當下。

放到2017年的大環境下看,一方面是依然層出不窮各種稀奇古怪的共享經濟項目,另一方面,現有的一些具備標桿意義的共享經濟項目,也正漸漸來到深水區。

無論是誕生於2008年的Airbnb,誕生於2009年的Uber,誕生於2012年的滴滴,還是從2014年開始漸漸火爆起來的共享單車,正都越來越多的面臨著一家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所必須面對的,也是最至關重要的現實問題——盈利。

如前所言,當我們放長周期以商業角度來審視“共享經濟”時,它們看起來其實更像是通過一個細分切入點進入了某個市場的一種行為或策略。

而現在,在出行、住宿等領域,領頭的共享經濟企業們已經占據了足夠多的市場份額。

0

邏輯上看,任何一個互聯網產品,在已經獲得了足夠多的用戶,並占據了他們足夠多的使用頻次和時間後,一定會自然而然的轉向商業化導向,試圖獲取到更多利潤,這個邏輯,哪怕一貫號稱“克制”的微信也無法躲過。

於是你會看到Airbnb的房價和滴滴的打車費都在漸漸上漲,你會看到滴滴還在試著擴大自己的邊界不斷上線了租車等業務的同時也試著推出了“豪華車”等商業化產品。不出意外的話,共享單車也會漸漸停止“免費”的補貼,開始試著自我造血。

然而,“共享經濟”的商業化之路,也許註定會面臨更多考驗。

無論是前述A和B當中哪一種類型的共享經濟,其誕生之初,之所以能夠獲得強大的社會認同和輿論支援,或許在於他們都存有一個共同的價值訴求——希望用更少的設備數量,服務好更多的人,提升整個社會的運轉效率。

然而,在商業世界中,隨著企業的發展和一個領域內競爭的加劇,這個原有的核心理念,正在變得越來越立不住腳——當共享單車在許多城市已經幾近“泛濫成災”,擠占了大量公共資源,甚至是開始為城市街道管理帶來額外成本和難題之時,你還能認同它們是在“用更少的設備數量,服務好更多的人,提升整個社會的運轉效率”嗎?

此外,“共享經濟”們一旦開始追求商業化和規模化,也必將在安全、規範、監控、服務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進而無限將服務標準化。然而,這些東西,不正是最早“共享經濟”們試圖顛覆和革命掉的東西嗎?

如此種種,都極容易讓輿論和社會漸漸站到“共享經濟”的對立面,而一旦失去強大社會認同和輿論支援的支撐,共享經濟的商業化之路,每踏出一步,如稍有處理不慎,都將容易招至更為猛烈的反彈——此前滴滴出行在完全取消補貼後曾經階段性遭遇的猛烈吐槽,正源自於此。

從這個角度看,我傾向於認為,既然是任何一家能夠走到市場規模較大化,有資格開始追求商業化的共享經濟公司,其商業化進程亦或必然是一個至少2-3年周期(甚至更長)的漸進式過程,需要抱有足夠強的隱忍和耐心,才有可能沖破桎梏,而鮮少能夠一蹴而就。

而所有懷揣著憧憬奔著“風口”在近兩年一頭紮入共享經濟大潮的創業者,亦當看清此點。

(7)

最後,我們不妨來重新審視一個問題:共享經濟的終局是什麽?我們又該如何看待它?

在我看來,隨著人們的時間、精力越來越稀缺,擁有一件非高頻使用型事物對人們帶來的額外成本亦必將越來越高,如此背景下,“共享經濟”或將成為一個長期存在,且或會持續湧現出各種不同的“共享經濟”項目。

且,在某個市場領域已被充分填充後,該市場或會往進一步細分的方向發展,就如滴滴在打車出行市場趨於飽和後上線了“豪華車”,而共享租車領域的微型電動車租賃項目也開始持續出現。

此外,一切共享經濟的終極追求,或許都是在起始階段借由犧牲掉少數人的利益為代價,進入到某個特定領域內形成壟斷,追求利益最大化,並借此完成該領域內新一輪服務標準和科學技術應用的升級和更叠。

認清上述此點後,或許我們才可以更客觀理性的去審視它——

或許它誕生之初的本意是好的和善意的,但在一個資本和市場驅動的環境中,它必然需要接受資本的驅動,追求增長、財富和利潤,走上一條與最早它被人們所鼓吹的形象截然不符的道路,產生“資本的惡”。

然而,正如《共享經濟沒有告訴你的事》一書中寫到的:“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是沒有捷徑的,遏制共享經濟的惡也沒有捷徑”。

所以,我們既不應用過於理想化的視角來要求“共享經濟”,也不應對之抵觸和恐懼,我們只需要明白和理解:它或許只不過是商業環境下的一種必然產物,伴隨在它身上的一切美好與惡都是自然且合理的,我們或許應該以更長遠和宏觀的視角來看待它,而並不需要一定要在它身上打上幾個蓋棺定論的標簽。

而如果是要站在更長遠和宏觀的視角上,我傾向於相信,共享經濟一定會帶來諸多服務和消費領域的更叠和升級。

這就如同,互聯網也曾經帶來了諸多“善”和“惡”,引發過無數爭議,最終卻幾近被公認為是“史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一般。

至於“共享經濟”們的規模化盈利,目前看起來,除了苦苦熬過,做時間的朋友之外,似乎難有他法。

或許,借由主動向政府示好,主動納入政府的監管體系下,從而更快、更加名正言順的實現商業化,亦會是其中的選擇之一——至少,在這條可見的路徑上,政府和法規,一定是一個繞不過去的關口,也可能是最後的一個關口。

只是,以這個邏輯看,會不會當下的諸多共享經濟項目面前,只有兩個選擇,要麽如流星煙花般一閃而逝,要麽,則是在漫長蟄伏後徹底完成了對一個行業服務標準、流程和底層技術方面的全面升級,無限趨近成為新時代的一方霸主?(完)

共享經濟
贊(...)
文章評論
匿名用戶
發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5865

每日優鮮徐正:新零售下,如何在終局處布局?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1107/165879.shtml

每日優鮮徐正:新零售下,如何在終局處布局?
野草新消費野草新消費

每日優鮮徐正:新零售下,如何在終局處布局?

如果人性是人家不願意去店里,何必要在那個市場里做文章呢?

11月5日,由創業黑馬、野草新消費主辦的“最具潛力新零售TOP50黑馬評選”在中關村創業大街舉行。

自野草新消費10月14日聯合26家消費投資機構發起最具潛力新零售榜單以來,在短短半個月內超過220個項目參選,其中有超過50家B輪後頭部企業和近百個明星項目,參與投票人次上百萬。在評審會現場,40位消費投資人評委、50家行業媒體與150位新零售項目創始人匯聚一堂,在新零售風起的時候,觸脈未來。

在新零售主題分享環節,每日優鮮創始人徐正發表了題為《在終局出處布局》的演講,他認為,消費升級是一個百年不遇的機會,進入市場的時機在於巧而非早。對於生鮮電商這個行業,他大膽的設想,也許門店是不需要的,未來最終都要以人為中心,去構建所有的要素。提及新零售,在徐正看來,新零售真正爆發可能會在2020年以後,當前零售所產生的數據意義的前提是高頻重複。

以下是徐正演講內容,經野草新消費編輯整理:

像我們做零售這個行業,不管新的舊的,一般分享我們都是拒絕的,後來聽說是黑馬學院,我說那不是分享,是來學習的,所以我還挺珍惜這個機會。

每日優鮮成立的時間比較短,到現在大概第11個季度。我們公司不太說“年”,因為一說“年”就很小,說10個季度感覺到壓力很大,好像很多事情還要接著做。

為什麽要做這個事情?剛成立的時候,紅杉資本劉星就問過我,我說確確實實看到了一個百年不遇的機會,50年代美國消費升級有了沃爾瑪,70年代日本消費升級有了7-11,其實在2020前後,我們說人們的需求已經不是簡單的物質需求,而是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那麽,消費升級在中國會出現一個什麽樣的物種?確確實實值得我們去思考和想象。所以我們做了一些基本的需求調研,發現80後、90後、00後都將成為生鮮購買的主力人群。

微信圖片_20171107180325

進入市場的時機在於『巧』而非『早』

做生鮮電商,每日優鮮入局很晚,10年前就有人在做,但如果10點鐘考試,2點鐘到考場等6個小時,其實也是蠻痛苦。

我們初步的判斷認為,2015年-2025年是消費人群(80後、90後、00後)三代人從買菜自生力軍變成主力軍的10年,人群變了,大的機會才可能會出現,所以進入一個市場時機非常重要。

80後、90後、00後,這三代人其實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都是互聯網化的,獲得購買信息的內容、決策、交易都會在線上,越來越傾向於方便。

第二,內容越來越品質化。甚至你都不能給我賣一條魚,現在海鮮工廠做出來的都是一道一道菜,一分鐘一熱就能吃,這種產品會賣的很好。坦白來講,他們可能不會做,因為他們是獨生子女,這是一個全世界都很少的,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新物種。

基於此,我們能夠感受到,對於創業公司的產業機會非常多。

早些年在房地產行業就有一波,那時候80後的人開始大量租房、買房,一些房產創業公司就在前端渠道做互聯網創新,但內容沒有變,用戶要的房子,不管是買還是租,還是那樣的房子。鏈家的卓總在互聯網革命上就做的很好,所以那時候防守反擊一打,基本上前後就走通了。

過去兩三年還有不少做跨境和母嬰的電商,一些創業公司看到用戶對產品有新的需求,就去海外把好多貨源連接到國內,兩三年過後,路趟的差不多了,掌握渠道優勢的京東、天貓就會撲過來,說我也可以做一個國際、全球購。

所以,我們去看一個產業機會的時候,如果它不是兩端(渠道端和內容端)都出現較大的變化時候,創業者在里面做會很兇險,傳統的優勢擁有者利用某一端的資源,就有機會打防守反擊。但我們當時看到,生鮮這個領域發生的事情是兩端都在變化,可能我們這樣的創業者就有機會和剛剛劉星老師講的老戲骨一起做些事情。

以人為中心-實現『貨找人』而非『人找貨』

就生鮮電商這個行業長期來看,用戶購買產品一定是多場景的,包括在家里、辦公室、路上、公共場所等,這四個場景很典型,對此我們有一個基本的判斷:用戶需要越來越方便。

無論新舊,到底有哪些拐點,都需要去看產業和技術在發生什麽變化?我們做了一些很基礎的事情,比如把冷庫修到社區,之前中國的冷庫是到城市的,但我們這樣做的時候,零售的顆粒度就變細了,可以更加便捷。

比如,現在每日優鮮推出辦公室無人貨架,就可以每天高頻次的給用戶提供最新鮮、多品類的商品,這樣做是因為我們已經開始有社區級冷庫了。

所以我們有機會進入到一個貨找人的階段,過去所有開店的生意都屬於人找貨。我們試圖讓周圍的女性(媽媽、姐姐、愛人),寫下一百件她們生活向往的事情,她們也不會寫到買菜這件事。我去店里看那些女性,發自內心的認為,沒有一個女性去店里買菜是快樂的。

如果這是事實,其實那些店面就是反人性的。因為我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生鮮蔬菜,你在不能給我更好體驗的情況下,我才要去店里買菜。我們看到那些大媽也很不容易,把涼席擺成了變形金剛一樣去售賣,說我們要擁抱體驗經濟,包括很多零售商都在說店面要做很多事情,但是人性是人家不願意去店里,你何必要在那個市場里做文章呢?

微信圖片_20171107180305

所以,我們在大膽的在想,也許這些門店是不需要的,在移動時代,當人的位置已經被知道,人已經被充分連接的時候,很多事情會發生本質的變化。

滴滴做了一件什麽事情?它是把人找車變成了車找人,我再也不要到路口等車了;外賣做了一個什麽事情?它是飯找人而不是人去找飯;今日頭條做的事情也是信息在找人,而不是人去找信息。

未來所有的商業都會越來越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供給側。做生意有時候就是這樣,用戶不方便,這個生意就不長久,最好是用戶方便,那自己憑什麽也方便呢?最好是用新技術。

因此,這些事情最終都要以人為中心,去構建所有的要素,不管是貨還是場。

基於這個角度來想的話,未來的零售起碼在買菜這件事情對用戶來講,兩個維度離他最近:

第一,手機。下單以後,30分鐘送達,這是一個什麽概念?起碼現在所有的門店現有的分布是很難做到的。

第二,我轉身就有一個貨品在身邊,而且是大數據,懂我的。

所以,這應該設定在100米以內。超出100米,對於現代人來講就叫運動,就要發朋友圈炫耀。在100米以內還屬於方便的,就是在家里來回走走那種感覺,在這個距離下,對用戶來講才是好的零售。

基於此,我們正在有序地鋪幾個場景:

第一,最大的場景是家。

第二,辦公室。

第三,路上。

第四,一些公共場所,比如shopping  mall、醫院、學區等等。

每連接一個場景,後面都需要供應鏈、物流基礎設施、數據等。我們過去用了2年多時間在做“到家”這個場景。建前置倉的時候,很多人覺得我們很傻,但其實我們每個倉都要看數據的,就像剛剛馮衛東老師進的精益創業那樣,每日優鮮在北京望京開始建倉,建完一個然後選擇再建下一個,倉能掙錢就往前走,整件事情是這樣叠代到今天。

徐正

在第一輪鋪第一個場景的時候,後臺什麽都沒有。當時的優勢在於,我們原來就是做農業出身的,有一幫小夥伴,並具備全球很好的農場資源。

現在鋪第二個場景比較順,就跟飛輪轉第二圈時就帶著第一輪的慣性一樣。我們現在鋪辦公室場景時,後臺是已經擁有供應鏈、物流和一定的會員、數據。

數據意義的前提是高頻重複

當然,更多的數據還在沈澱,通過會員數據的沈澱來看,每日優鮮的會員一年會買60-70次,每一個訂單有8-10個SKU,大概一年會在這兒買600多個SKU,人和商品的連接是600次,是現有不少電商模式下連接頻次密度的30倍,意味著我更知道用戶下一次什麽時候來我這里,需要什麽樣的商品。

10億人如果一年只連接10次,和1億人一年連接100次,後者的數據是有意義的。現在各行各業都開始在雲上用人工智能方式處理大數據,但什麽樣的大數據最能夠被處理,或者帶來新的應用?一定是高頻重複的數據。

所以,我們覺得數據的密度也很重要。現在每日優鮮在後面供應鏈的密度、物流的密度、會員的密度、數據的密度上的優勢,幫助我們在每一個場景可以做到更好。

針對上遊,我們在做包養計劃,替用戶把好貨源包下來,我特別認同剛剛劉星老師講到的什麽叫品質,品質就是用原來做制造業的想法(人工料),好料、好工作、好人這三件事情做到了,基本上東西就是靠譜的。

所以,我們現在把全球很多這樣的好東西包下來,一起做供給側的升級。

我們也在布局前置倉,現在在中國一二線城市,20來個城市,每個區域2-3公里周邊都有每日優鮮的一個前置冷庫,這個冷庫是包含冷藏、冷凍、恒溫、常溫的,這樣可以讓用戶在任何地方下單,產品一個小時內送達。我們也在很多地方推30分鐘服務,所以以後可能真的不用出門了。

基於以上網點的布局,我們現在開始推會員制,會員制讓我們受益良多。原來我們做市場,一年10多億的廣告預算。一般調研回來,發現用戶最受影響力最大的渠道是親朋好友的推薦,一般說會把這個刪掉,因為當時我們什麽也做不了。

但現在不一樣,移動互聯網風潮下,整個營銷的基礎設施變成了社交網絡,在過去2、3年,快速成長或者比較健康成長的公司,或多或少都有一種能力,讓用戶通過社交網絡做市場。我們現在有超過40%的新客戶是通過我們的會員推薦過來的,讓產品自生長速度有了極大的增長。

而且,大數據確確實實是我們現在也開始投資的事情,這次融資完成後,我們請了美國Google的同事開始建立這種能力,原來我們只是在物流系統上有大數據應用,現在可能在全鏈條上,包括智能選品、定價、調度,一直到每一個辦公室的用戶會喜歡什麽樣的東西。

有一天有一個用戶跟我說,我們辦公室好像多了一個健力寶,我說因為你們晚上8點以後的訂單比較多,我們會推薦上那個商品,吃了會比較精神一點,我們在開始做這樣一些應用。

過去,我們一直在做一件和時間做朋友的事,新零售真正爆發可能會在2020年以後,當我們的生力軍變成主力軍的時候,我們是沈住心在建設新零售的基礎設施。現在新零售業態不多的時候,我們就自己往前再邁一步,希望圍繞社區這一級,把整個基礎設施建設完。

終究,我們還是希望每一個人都能隨時隨地享受食品的美好,特別是女性用戶不用再去店里買了,這是我們想做的最樸素的一件事情。

* 本文由野草新消費原創,整理折原,編輯長歌。加入消費升級VIP群,請加野草君微信(zhangxiaojun2015)。

微信圖片_20171001215159

每日優鮮
贊(...)
文章評論
匿名用戶
發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890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