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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公司要趁早 其實2000萬比2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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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科技博客BusinessInsider近日撰文稱,雖然把公司做大後可以獲得更高的估值,但對於企業創始人而言,在公司估值達到千萬級時出售,要比達到上億後再出售更加「合算」。

以下為文章全文:

能以好幾千萬美元的價格賣掉一家創業公司已經很了不起了,如果價格達到幾億美元就更了不起了。但一家公司的創始人來說,究竟哪個選擇更好?在很多情況下,幾千萬其實比幾億更好。

簡單來說,原因是:低估值的創業公司成立的時間更短,展開的融資更少,這就意味著創始人在出售公司時候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可能更高。

而且,隨著公司估值的上漲,收購者也會減少。而當收購者真的來了,必然要展開更多盡職調查,所以就需要花費更多時間才能完成交易。除非你的公司像Instagram那麼熱門,否則千萬別做夢能在48小時內完成一筆10億美元的收購。

來看幾個例子:

1、Bleacher Report創辦5年後以略高於2億美元的價格賣給了Turner。但由於公司有4位創始人,而且已經融資4000多萬美元,所以每位創始人的股權都被稀釋到5%至10%。最終算下來,每個創始人賣掉公司後只能拿到大約1000萬美元。

2、阿里安娜·赫芬頓(Arianna Huffington)、肯·萊勒(Ken Lerer)和喬納·佩雷蒂(Jonah Peretti)創辦「赫芬頓郵報」後6年將公司賣給了AOL。公司的估值超過3.15億美元,每個人的持股比例不同,萊勒的收益遠高於赫芬頓。有報導稱,赫芬頓的持股比例不到14%,只拿到大約1800萬美元。

3、再來看個了不起的例子!TechCrunch創辦5年後,邁克爾·阿靈頓(Michael Arrington)就把這個博客作價3000萬美元賣給了AOL。有報導稱,由於阿靈頓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風險投資,所以他持有80%的公司股份。這也意味著他稅前的收益達到2400萬美元——超過赫芬頓。

4、來看看媒體行業之外的例子。孵化器TechStars資助的ThinkNear公司是由艾麗·波特諾伊(Eli Portnoy)創辦的,該服務上線僅18個月就作價2250萬美元賣給了Scout Advertising。他們共計融資163萬美元,等到被收購時已經拿到了400萬美元的A輪融資條款清單。波特諾伊說,如果ThinkNear拒絕收購要約,而接受A輪融資,他持有的公司股份會被額外稀釋25%至30%。

5、GGV Capital合夥人傑夫·理查茲(Jeff Richards)兩種方式都嘗試過。他創業初期曾經創辦過一家估值2.5億美元的公司,但理查茲說,他最終什麼都沒得到。2004年,他又創辦了一家名叫R4的公司。兩年後,他以不到2000萬美元的價格把R4賣給了VeriSign,但理查茲說,這一次無論是創始人還是投資者都對結果十分滿意。

你更願意向誰學習?是波特諾伊和阿靈頓,還是赫芬頓?他們賣公司賺的錢都差不多,但由於波特諾伊和理查茲的公司規模更小,所以花的時間少得多。

面對做大和做小這兩個選擇,創業者不應掉以輕心。

阿靈頓說,他有4次差點就要接受風險投資了。他最初沒有融資是因為沒人願意出錢,因為2005年時投資者的投資意願都很低。

阿靈頓在寫給BusinessInsider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說:「當我創辦第一家公司,也就是Achex時,我們在2000年從德豐傑融資1800萬美元。公司隨後以3200萬美元出售,但由於2倍的清算優先權(這在當年很常見),所以創始人幾乎什麼也沒得到,他們只給了幾萬美元讓我們不要阻止交易。」

阿靈頓表示,他當年之所以融這麼多資,是因為那時如果沒有很多資本,幾乎不可能打造那樣的企業。「想當年,你必須要買甲骨文的數據庫,而且沒有亞馬遜和谷歌提供的這種簡單易用的託管服務……如今,多數創業公司都不必僅僅為了要推出服務而花費幾百萬美元的基礎設施成本。所以,進入市場所需的資本更低了。」他說。

以高估值籌集大量資金的確有好處,可以超越競爭對手,例如GroupMe在被Skype收購前必須擊敗Fast Society,Foursquare也必須擊敗Gowalla。

另外,這種模式也有利於招聘人才。如果你跟大牌投資者建立了關係,就更容易吸引工程師和其他人才,而且可以提供有吸引力的薪水。阿靈頓說,他當年吸引商業夥伴海澤·哈德(Heather Harde)時可謂費盡周折,因為哈德當時的年薪高達100萬美元,而阿靈頓只能給她15萬美元的基本年薪外加股票期權。

阿靈頓有時也會想,如果接受了投資,TechCrunch的發展是否會更好。「我經常想,如果我融過資,而且不那麼節儉,公司是否會發展得更快,或是通過其他方式擴張。」他寫道。

對波特諾伊來說,保持較小的規模並在早期出售所帶來的好處,遠勝過大舉融資所產生的風險。波特諾伊要養活一大家人,也沒有多少錢做後盾,所以把公司賣掉可以極大地改善他的財務狀況。另外,他的董事會裡有一個人曾經運營過一家公司,雖然融過很多資,而且最終上市了,退出時的估值也達到波特諾伊公司的30倍,但賺到的錢卻跟波特諾伊差不多。

最後,波特諾伊知道很多創業者只有一次創業機會,如果失敗,創業路就走到盡頭了。但如果他們能很快通過退出積累財富,今後還會有更多機會。投資者更願意支持有成功經驗的創業者。而如果能夠積累個人財富,便可以在下次創業時獲得不同的心態。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在企業規模較小時退出對創業者有利,但對投資者卻未必總是如此。

「作為一個風險投資家,我現在都會投資想要做到2億美元以上的企業,但這並不適合所有創業者或所有公司。」理查茲說。

阿靈頓同樣已經從創業者變成了投資者,他提到了他的CrunchFund投資基金投資的一家創業公司,這家企業違背了投資者的意願早早出售了。

(順便提一下,當投資者和創業者的退出計劃不合時,投資者有時會為創業者提供一些資金。這樣一來,即使公司因為追逐大規模的退出計劃而失敗,創始人也可以得到一些財務利益。在Snapchat剛剛完成得的6000萬美元融資中,該公司的每個創始人都額外得到了1000萬美元。)

雖然阿靈頓不認為自己會再次創業,但他總是傾向於儘可能地減少融資。「總的來說,我只在不得已時才會通過風險投資融資。我會根據市場狀況把握一些機會,儘可能地降低對股權的稀釋。而且,我花風投的錢時也會跟花我自己的錢一樣——節約至極。」他說。

「赫芬頓郵報」聯合創始人佩雷蒂目前經營的BuzzFeed也獲得了很高的估值,他卻給出了不同的建議。

「我的建議是,你不應該為了錢而創業。」他說,「多數創業公司都會失敗,其實有很多風險更低但卻更容易賺錢的方式……創業很難成功,可以一旦成功,無論你是大手大腳還是節儉至極,錢都會隨之而來。阿靈頓和赫芬頓在財務上都很成功,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和凱文·希斯特羅姆(Kevin Systrom)也是。你滑一次水時能跟上幾艘快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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