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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證券認罰


2013-05-13  NCW  
 

 

主動設立3億元投資者利益補償基金,暫停IPO資格的行政處罰從內部原定的

六個月變成三個月

◎ 本刊記者 張冰 符燕豔 鄭斐 文對平安證券的處罰,最終採用了巨額賠償與輕度行政處罰並行的方式。

5月10日下午3時,平安證券深圳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平安證券副總經理周強宣佈,出資設立“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 ,獨家出資3億元,先行賠付投資者損失。

半小時之後,中國證監會周五的例行新聞發佈會在北京召開,會議通報了對平安證券的處罰,暫停保薦資格三個月,沒收萬福生科承銷保薦費用2550萬元,並處2倍罰款。目前處罰正處於告知階段,待正式公佈處罰意見後,開始計算處罰日期。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 “證監會鼓勵平安證券的先行賠付方案,在平安證券暫停資格後,所有在審項目暫停(中止) ,允許企業更換保薦機構,撤不撤材料取決于企業。 ”平安證券目前共有20家企業申報材料,中止審查一家。

對平安證券的行政處罰,與原先內定暫停六個月保薦承銷資格相比較輕,但平安證券建 立“投資者利益補償基金”這一方式,在中國資本市場是首例。

“總體上平安證券損失在四五億元,絕大部分用于補償投資者,處理還算比較公平。 ”業內人士評價。

補償並處罰

在新聞發佈會上,平安證券公佈了對萬福生科(湖南)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00268.SZ,下稱萬福生科)的補償範圍和政策。平安證券董事長楊宇翔表示, “在預估和多種計算方法下,3億元足以補償損失,並略有盈餘。 ” 對於處罰的金額,楊宇翔表示這是監管機構裁定的,平安證券不做回應。

2012年9月,萬福生科因財務造假被稽查。未經審計的公司自查顯示,2008年至2011年,萬福生科累計虛增收入7.4億元,虛增營業利潤1.8億元,虛增淨利潤1.6億元。公司涉嫌利用虛假的財務記錄上市。

證監會判定,保薦萬福生科上市的平安證券“未能勤勉盡責” 。

平安證券公佈的補償範圍分為三個時間段買入萬福生科並因賣出或持有股票產生虧損的投資者,一是2011 年9月14日 起, 至2012年9月15日 前 買 入,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後賣出或持有; 二是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10 月26日前買入,且在2012年10月26日之後賣出或持有;三是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前買入,且在2013年3月2日之後,因賣出或持有股票產生虧損的。

同時符合上述兩項或以上情形的,分別計算每種情形下的補償金額,按有利於投資者的原則確定補償金額。

補償金額等於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以及資金利息之和。投資者基於股東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紅利、紅股、公積金轉增所得的股份及持股期間出資購買的配股、增發股和轉配股,不沖抵其補償金額。

楊宇翔說,補償範圍和金額的計算是依據最高法院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法律及以往案例。 “如果投資者走訴訟程序,恐怕不會得到比這個更好的結果。比如印花稅是按千分之三的最高傭金費率來計算的。 ”楊宇翔說。

平安證券補償公告稱,補償基金採取 “先償後追”方式,即平安證券先行以基金財產償付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再通過法律途徑向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的主要責任方及其他連帶責任方追償。

目前,萬福生科董事長夫婦已質押了個人持有的3000萬股萬福生科股份在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投資者可以選擇接收賠付方式,也可以不接受轉為起訴。監管當局建議投資者接受先行賠付,以儘快獲得賠償。

證監會還對萬福生科的保薦代表人處以30萬元罰金並終身禁入,並首次處罰了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及保薦協辦人。相關審計機構等則在被處以罰金外,還被吊銷了證券業務資格。

激進流水線

平安證券為平安集團旗下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註冊地為北京,總部設在深圳。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註冊資本為30億元,淨資產71.33億元,總資產 274.09億元。

中國證券業協會排名顯示,平安證券保薦與承銷業務收入2010年、2011年連續兩年排名第一。在投行業內,平安證券一度被譽為 “最大膽的投行” ,原因是平安證券無論什麼項目都敢接,都能包裝,包括大型投行看不上眼的中小項目,其中埋藏了一些有問題的企業。

由於項目普遍偏小,平安證券在保薦和承銷IPO 項目時,建立了“流水線”般的工作制度,投行部門人員高達400人,項目周轉速度明顯快于對手。

投行的內控部門一般獨立于投行部門,而平安證券為了提高效率,一度將二者合二為一。

與此同時,平安證券內部的激勵機制也異常激進,對於保薦人承銷保薦的項目,平安證券給予大比例提成,當年即兌現,這更加激發了平安證券投行人員拉項目的動力。

2010年,平安證券成為中國證券行業的明星,共承銷了61個項目,不但把中金公司擠下冠軍寶座,甚至比當年排名第二的中信證券還多12個項目。2010 年,平安證券承銷保薦等財務顧問類收入24億元,營業收入38億元。

但轉折點也隨之到來。 2010年12月,平安證券保薦的勝景山河在過會後上市前夕被爆財務造假而上市折戟。此案發生後,平安證券內部調整,通過稽核發現投行的潛在風險,採取 “風險連坐、獎金遞延、加大違規處罰”等措施。

2011年的平安證券 IPO 業務仍盛極一時,完成34家 IPO 以及7家再融資項目的主承銷發行,發行家數和IPO 承銷收入均位居行業第一。中小企業板、創業板 IPO 累計突破100家。2011年平安證券證券承銷收入19億元。

但此時平安集團對平安證券的看法已發生了轉變,當年投行部的獎金沒有兌現,大批投行人員轉投華林證券等券商,平安證券總經理薛榮年最終去職轉任華林證券的董事長。

“投行的這些盈利對平安集團不算什麼,但出了案子對品牌損害太大。 ”這是平安集團董事長馬明哲當年的看法。

2012年,平安證券承銷業務收入10 億元,排名退居行業第三。投行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也從前兩年的63% 下降到37% 。戰略已然調整,但過去的激進結出的惡果,隨著接二連三的造假案被曝光,令平安集團猝不及防。

重經濟處罰

暫停保薦資格被認為是最嚴厲的處罰在今年初,監管層一度形成意見,要暫停平安證券六個月的保薦資格。

“前有勝景山河,現有萬福生科,後來又有海聯訊造假,不處罰怎麼說得過去?否則還怎麼處罰其他券商?”市場人士稱。同期還在等待處罰的還有因保薦隆基股份、上市不久就業績大跌違反了證監會相關規定要被暫停資格三個月的國信證券等。

過去對於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的違規 處罰多採用處罰保薦人、對公司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僅在1999年對申銀萬國證券採取過一次暫停投行保薦資格一年的處罰,原因是東方鍋爐編造文件欺騙上市案。2001年 IPO 實行通道制度,申銀萬國只分到兩條,至今申銀萬國投行業務也無起色。

暫停證券公司保薦資格,投行手中的項目勢必要轉投他人,新項目也無法拓展,如果暫停時間短暫,投行尚可支持,但如果暫停半年或者更長時間,投行將損失巨大,甚至很可能因此一蹶不振。

正因如此,從平安證券到平安集團的高管多次前往監管層進行溝通協商,希望能夠尋求一條路徑豁免、減輕處罰。

“我們主動提出了要成立投資者賠付基金,對萬福生科受損投資者進行補償,希望免于暫停保薦資格的處罰。 ”平安證券內部人士說。

業內人士表示,平安證券主動認罰 希望尋求行政和解的方法是中國證券市場首例,將為以後類似案件樹立標杆。

斌瀚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律師強調,對於經濟犯罪的懲罰,國外基本的法律原則是偏向更多用經濟賠償來代替行政處罰、拘留、刑檢等處罰。因為經濟犯罪的目的是為了經濟利益,因此通過經濟懲罰甚至是懲罰性的賠償來抵償不當得利的投機心理,也能更好保護受損投資者的經濟利益。

對於證券市場的違法案件,美國SEC 往往採用行政和解方式結案。即由SEC 作為一方當事人,與提議和解的涉案當事人進行談判,達成和解,作為SEC 同意和解的對價,提議和解的當事人將拿出高額的賠償金或者處罰金。

比如一些華爾街的著名機構包括高盛,都曾採用過接受和解、付出高額罰 金或賠償金的方式來解決案件。

2012年7月,中國最大民營船企熔盛重工創始人兼董事局主席張志熔涉嫌內幕交易,也是通過行政和解的方式解決,退還不當得利並處1倍罰款。

中國現行法律並不認可這種懲罰性的經濟賠償方式,民事賠償的原則是經濟賠償不超過實際損失額。

而 《美國證券交易法》第21A (a)條規定,允許 SEC 在美國地區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從事證券欺詐者支付所獲得利潤或所避免損失3倍的民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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