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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容易招致自我毀滅 一隻花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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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毀滅優秀公司的七宗罪》
   問題的由來。阿里·德赫斯曾經寫了一本書《長壽公司》。在那本書中,德赫斯發現,截止到1983年,1970年的《財富》500強公司中有1/3已不復存在,它們不是被收購、兼併,就是被拆分。德赫斯還引用的一項荷蘭的研究表明,在日本和歐洲,公司的平均生命週期是12.5年。並且,德國公司的生命週期已經從45年縮短至18年;法國從13年縮短至9年;英國從10年縮短至4年。
  湯姆·彼得斯和羅伯特·沃特曼在他們所著的《追求卓越》中,那些備受他們讚譽的62家「卓越」公司,在隨後的20年中,其中絕大多數公司,比如西爾斯、施樂、IBM和柯達等等一些優秀公司,都遭遇了嚴重的困難。有些公司似乎成功地擺脫了困境,有些公司正在為擺脫困境而頑強掙扎,有些公司則已經倒閉或在未來的不久也將倒閉。於是就引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優秀公司為什麼會衰敗?
 埃默裡大學教授傑格迪什·謝斯先生長期關注這個問題。謝斯教授最感興趣的是,這些作為卓越公司的代表後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連卓越公司都會土崩瓦解?為什麼優秀公司都在重蹈覆轍?怎樣避免衰敗宿命的罪與罰? 謝斯發現,當公司走向卓越時,它們常常會在不經意間養成影響其成功的壞習慣。這些致命的毀滅自己的習慣,歸結起來就是:自欺欺人、傲慢、自滿、競爭力依賴、競爭近視、數量沉迷以及領地守護,它們構成了「毀滅優秀公司的七宗罪」,這也是書名的由來。
 當公司走向卓越時,它們常常會在不經意間養成影響其成功的壞習慣。 隨著時間的流逝,壞習慣有時會變得非常嚴重並使公司不能自拔。其中最大的壞習慣,即毀滅優秀公司的第一宗罪「自欺欺人」,是導致其他六宗罪的根源。自欺欺人是人類的一種基本反應,是一種用來逃避面對痛苦事實的可靠的防禦機制。比如,一些「優秀」公司將自身存在的問題歸咎於外因,諸如天氣、戰爭、貨幣貶值等等,總是很容易地找到藉口。當一個公司走過卑微的初期階段,開始為自己的偉大創造神話時,自欺欺人似乎就開始了。
 值得注意的是,其實公司本身並沒有改變什麼,它的成功可能如同菲爾·羅森維所說的,一家公司之所以會績效卓越,往往是許多複雜因素交互作用下的結果。而這些因素,即使我們用「科學」的方法嚴謹地加以推論,也僅能解開其中部分之謎而已,更別說要將這些因素輕易說成是所有企業經營管理的成敗之鑑。只是它的成功一旦籠罩上「光環效應」的時候,公司就會漸漸地產生傲慢的傾向,並開始相信媒體賦予它塑造起來的形象。於是,就有了我們熟知的故事:成功招致自我毀滅。換句話也就是說,在彷彿昂揚向上的表象之下,其衰敗的波濤也暗自洶湧。
 不過,作者又樂觀地認為,壞習慣是可以改掉和克服的。其轉折點通常是由危機引起的。危機出現的形式或者是新競爭對手的出現,或者是市場份額的突然減少,或者是技術進步導致公司落伍。出現諸如此類的變化能夠招致厄運,但是也可能迫使公司改掉其不良的行為模式。謝斯觀察到,許多公司正積極約束其壞習慣,改變其行為,一些公司已經做到了並處在「康復」期。謝斯說他的觀點是積極的:「如果你願意客觀地審視自己,發現自己的缺點,你就能徹底改變自己。」
  投資者該怎麼做?學會識別這些壞習慣顯然很重要,並且能夠在其優秀「基因」尚未消失之前提前出局。壞習慣總是有徵兆的。謝斯教授在分析每一種壞習慣後,都列出了出現的徵兆,幫助我們辨別。認識到問題是關鍵,市場份額下降、淨損失和股價的大幅下跌都是容易認識到的部分。最困難的是,今天可行的做法也許明天就會行不通。有一點必須清楚,優秀公司也可能過眼云煙,正如水晶蒼蠅拍在我微博中所評論的,但這不代表研究優秀本身將失去意義,因為投資並不需要伴隨到海枯石爛,可以只選擇最美好的年華。這與研究失敗的原因並不矛盾,但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好的,然後也要知道都是怎麼壞事的。保持謹慎客觀,才能構成完整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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