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深航舊人李澤源受審

2013-04-15  NCW 
 

 

引發“最壞私有化”的深航案,開審第二日因被告人病發而中止。那場驚天並購案背後的疑團,尚無從揭開◎ 本刊記者 羅潔琪 文loujieqi.blog.caixin.com “我不怕死。我是坐過牢的人,最多再進一次。 ”約七年前,時為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深航)實際控制人的李澤源,曾如此對他的朋友說。

一語成讖。2013年4月9日,57歲的李澤源走上刑事被告席接受審判。不同于當年競購深航時的意氣風發,如今他面臨著人生第四次牢獄之災。

李澤源,曾用名李宜時、李宜興,遼寧興城人。在上世紀80年代,他曾擔任38軍汽車應急幹部。他身材不高,戴一副黑邊眼鏡,說話一口一個 “妹子” 。

“印象中,他是大聲講話,大塊吃肉,大碗喝酒,講義氣的東北漢子” ,其一熟人如此描繪李澤源。

他以往的人生,有14年是在監獄里度過的。1979年在長春,23歲的李澤源因銷贓罪被處有期徒刑兩年; 1988年在廣東,他因詐騙罪被處有期徒刑三年;1994年,他又因偽造證件、詐騙和走私罪被解放軍總直屬隊軍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說因有高人護佑,服刑九年之後,2003年1月李澤源被准假釋。次年,他把名字改成“李澤源” 。他認為自己命里缺水,冀望左右逢源。

出獄後的第三年,他果然迎來了人生最為璀璨的光景。2005年,國有企業深航股權大洗牌。外行人李澤源半途殺出,參與爭奪,最後贏得深航65% 的股權,深航實現了私有化(相關報道參見財新《新世紀》2010年第12期封面報道: “最壞的私有化” ) 。

但是,禍福相依。

當年收購深航,讓李澤源等人旗下相關公司深陷債務,拆東牆補西牆,為李澤源第四次牢獄之災埋下伏筆(相關報道參見財新《新世紀》2010年第27 期: “清算李澤源窟窿” ) 。2013年3月左右,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李澤源涉嫌挪用資金罪。

與其同案被訴的還有5名原深航高管,包括原深航董事長趙祥,原深航總經理、董事李昆,原深航董事、監事會主席徐海偉,原深航董事、西北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文彪,原深航副總裁兼財務總監謝雲雙。 ”6人被控在近兩年時間內,挪用深航資金20.3億元左右,用于李澤源等人所控制的公司償還債務,其中7.5億元資金未歸還。

4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該 案開庭審理。

緊急休庭

盡管李澤源自稱不怕再經一次牢獄,但是,如今的李澤源已年邁體衰,甚至經不起一場庭審。從庭審第一天起,李澤源就因腰椎間盤突出過於嚴重,需要法警攙扶才能站立。

庭審第二天,即4月10日下午五點左右,被告席上的李澤源突然鼻子大量出流,鮮血淌入嘴里,沾滿牙齒。參加庭審的律師告訴財新記者,李澤源當時 說,他血壓肯定超過180了,旁邊的法警趕緊讓他離開法庭,法官當即宣告休庭,庭審中止。

該律師介紹說,此前的庭審中,主審法官比較耐心、認真,光是法庭詢問階段就花了近兩天的時間,給了每個被告人充分的陳述時間。在中國當下的司法實踐,這是難得一遇。

當天的庭審原計劃持續到晚上八點鐘。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法官還安排被告人們吃點東西,讓辯護律師們休息,準備下一步的質證環節。但質證剛 開始,李澤源已再也無法堅持。前述律師說,畢竟他被關押在看守所將近三年了,身體狀況很差。

同案另一被告人趙祥,原深航董事長,後來因病獲准取保候審。4月9日,年過七旬的他穿著病號服進入法庭,隨行有醫生,而且手持氧氣袋。

趙祥因與李澤源的合作中發生衝突,後來反目成仇,是深航案的舉報 者。但是,其當初在深航的行為也涉嫌犯罪,最終淪為被告人。

9日上午,法庭首先進行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被告人之一,原深航監事會主席徐海偉對法庭稱,他受過刑訊逼供,偵查機關所獲取的口供是非法的;被告謝雲雙也稱在偵查階段患病,受到了誘供。該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是封閉式的,只有徐海偉和謝雲雙本人及其律師參加。其他律師和旁聽人員全部被要求離開法庭。

據財新記者瞭解,法庭沒有認定謝雲雙關於非法證據排除的請求,但對於徐海偉的請求,法庭認為,檢方沒有足夠證據否定非法證據的存在,法庭將要進一步調查。

驚天大競購

為完成對深航股權的競購,李澤源在2005年3月匆匆成立了項目公司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匯潤公司) ,註冊資本1000萬元,由李宜時(即李澤源) 、趙麗、秦畹江、宋祖玉四名自然人股東發起,其中李澤源個人持股89%,後三者在此後的一系列運作中並未現身。曾參與李澤源收購的人士稱,李僅借用這些人士的背景和名聲為收購打點關係。

不過,僅有區區1000萬元註冊資本的匯潤公司,本身並不具備“淨資產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資產總額不低於30 億元人民幣”的競購資質要求。

李澤源又找來哈爾濱億陽集團,攜手競購,最終以27.2億元的“天價”競買下廣發銀行持有的深航65%股權,獲得對深航的控股權。

事後的發展證明,億陽集團無意于取得深航股權,其僅充當了匯潤公司的“跳板” 。億陽集團在2006年將競拍後持有的深航10%股權,轉讓給匯潤公司。

盡管獲得這些支持,但是競拍所需的真金白銀仍是李澤源的最大難題。贏得拍賣後,匯潤公司甚至還未籌措到第一筆30%的股權款8.16億元。李澤源為此四處奔走。

在此關頭,原西北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文彪登場。劉文彪不僅為李澤源引來了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約5億元的資金,亦幫助其解決了因所付股權款未達到預定的80% 數額,而無法完成股權過 戶的難題。2005年11月,在劉文彪旗下公司提供1億多美元擔保的支持下,匯潤公司將所持深航20%股權抵押,從而得以順利完成股權過戶。

在收購深航時,因為競爭對手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航)施壓,李澤源將所持匯潤公司股份全部轉給趙祥。事後證明,實際上是由趙祥代持股份。

國航一個重要的反對理由是,李澤源當時在假釋期間,仍是戴罪之身,而且李澤源還有相關犯罪記錄。

收購完成之後,趙祥成為深航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而李澤源則置身幕後,以深航高級顧問身份遍訪各地政府官員,以在各地開設分公司以及開通相關航線為條件,在各地從事房地產開發。

當時已67歲的趙祥,是李澤源的東北老鄉,曾任遼寧錦西煉油廠廠長,1982年曾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之後出任遼寧省錦州市市長,1989年出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市長。

上世紀90年代後期退休後,趙祥往來于遼寧和深圳之間,多有人脈,在深圳本地也有著自己的生意。 趙祥浸淫官場多年所獲的人脈關係,正是李澤源所看重的。

挪用資金指控

2007年,新華人壽原董事長關國亮涉嫌侵佔、挪用資金被查。曾從新華人壽拆借資金的李澤源暫避風頭。其間,趙祥低價賣出深航在沈陽的翡翠城項目地塊。據一原深航高管稱,此事導致趙李兩人徹底互失信任。

盡管李澤源認為趙祥只是名義上的董事長,但是,在法律的效力上,趙祥是深航的法定代表人。經過鬥爭,2008年,趙祥卸下深航董事長一職,由李澤源之子李默出任。

此時兩人已然反目成仇。他們的怨恨成為深航案的導火索。趙祥被踢出局之後,開始舉報李澤源。而舉報者最後也淪為被告人,則因趙祥涉嫌參與多筆資金騰挪。

據起訴書稱,關於挪用資金罪,檢方主要指控了七項犯罪事實。

2005年12月,李澤源、趙祥和徐海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了深航收購大成飯店項目的資金6億元,用于東方集團財務公司及李澤源個人控制的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上述資金案發前尚未歸還。

2006年4月,李澤源、趙祥、徐海偉挪用深航投資重慶 “駿逸·第一江岸”房地產項目的資金人民幣3億元,用于匯潤公司償還債務。2009年9月,匯潤 公司已歸還深航1.5億元。

2006年6月至7月,李澤源、趙祥、李昆、劉文彪和謝雲雙挪用深航預付租賃飛機的資金10.2億元,用于匯潤公司和劉文彪個人控制的西部租賃公司償還 債務。 2008年11月,該筆款項歸還深航。

2006年9月,李澤源挪用深航收購廣州空港酒店項目的資金6000萬元,用于匯潤公司償還債務。後來,該筆款項歸還深航。

2006年11月,李澤源挪用深航預付廣州基地基建工程的資金3000萬元,用于匯潤償還債務。2009年8月,該筆款項歸還深航。

2007年1月,李澤源挪用深航預付配餐樓工程的資金500萬元,用于匯潤公司支付咨詢費。2009年8月,匯潤公司歸還此款項。

2007年7月,李澤源挪用深航資金1500萬元,用于匯潤償還債務。2009年8月,已經歸還深航1000萬元。

一名旁聽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對於這一系列指控,李澤源和趙祥在庭上互相指摘。

李澤源稱趙祥才是匯潤公司和深航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05年,他出資890萬元成立了匯潤公司,是最大股東。

他的假釋期截至2008年8月。2005年底或者2006年初,因深航股東之一國航公司施壓,他與趙祥簽署了代持股協議,並委托趙祥擔任法人代表。

李澤源稱,從那以後,他就失去了對匯潤公司的控制,對深航公司的經營活動也沒有決策權。他主要是負責公關,到北京為深航跑人際關係,要飛行時刻表和航線等。

2008年,其假釋期滿,李澤源威脅趙祥,方爭回匯潤公司的控制權,進而實際接手深航。

不過,趙祥否認李澤源的說法,稱李澤源才是匯潤公司和深航的幕後操控者。當法官問他為什麼在一系列合同上簽字時,趙答稱,李澤源讓他簽,他就簽了。其他人都簽了,他是最後簽的。

由於庭審因故中止,質證和辯論程序並未完成,法院還將擇期繼續開庭。

指控罪名變遷

深航案案發于2009年11月。盡管案發地在廣東,但由於牽涉廣泛,案件偵辦由相關部門指定北京市公安機關負責。

據檢方起訴書介紹,2009年11月29 日,李澤源以涉嫌挪用資金罪被監視居住,第二年6月17日被逮捕。趙祥則于2010年3月26日,因涉嫌詐騙罪被監視居住,同年6月17日以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逮捕。李昆和徐海偉、劉文彪、謝雲雙也在2009年至2010年間被採取強制措施,涉嫌罪名均有不同。

2011年1月27日,北京市警方以趙祥、李昆、徐海偉、劉文彪涉嫌合同詐騙罪,謝雲雙涉嫌挪用資金罪,向檢方移送審查起訴。因案件“重大、複雜” ,該案曾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並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

到2013年3月,北京市檢方正式提起公訴,六人被指控的罪名,均為挪用資金罪。此外,李澤源還被控偽造公司印章罪。檢方指控,李澤源指使孫繼民(另案處理) ,于2006年4月非法制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世紀晶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北租賃有限公司、東方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印章各一枚。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北京市公安局向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交的《起訴意見書》中,警方認為李澤源等人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

《起訴意見書》稱,2004年4月至2009年11月間,李澤源伙同趙祥、徐海偉、李昆、劉文彪等人,為達到詐騙深航資金的目的,在明知自身既無資質又無資金,根本不具有收購深航公司實際股權實際履行能力的情況下,由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通過欺詐手段取得深航公司65% 股權,從而取得對深航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公安機關認為,李澤源收購深航這一行為本身就是詐騙。但該案的一名辯護律師向財新記者解釋說,這個觀點是站不住腳的。收購國有企業,要經過政府多個部門的審查,李澤源不可能通過欺詐手段取得股權。前述警方《起訴意見書》還認為,李澤源等人利用非法獲取的深航公司控制權,通過深航公司與其他公司簽訂虛假經濟合同,虛增利潤進行分紅等方式,騙取深航公司人民幣22.85億元,用于匯潤公司償還收購深航公司股權過程中形成的借款,支付股權轉讓餘款以及由李澤源個人使用。

但前述律師認為,最初公安機關認 為的合同詐騙罪,顯然不能成立。因為所謂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物。可是案卷顯示,很多交易行為是真實發生的,並非虛構。檢察院最後以挪用資金罪起訴,是花了工夫去研究的。

從合同詐騙罪到挪用資金罪,從量刑後果來看將大為減輕。根據 《刑法》規定,合同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挪用資金罪的最高刑罰是十年。

另外,檢方最終還剔除了偵查機關的一項重要的指控,即深航在多個省市獲取土地的行為。

前述 《起訴意見書》稱,李澤源和李昆、徐海偉等人涉嫌利用深圳市深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深航公司在各地建立基地、設立分公司需要用地為名,在沈陽、無錫等地獲取土地共計47.2萬平方米,以支付土地出讓金、土地轉讓 方式騙取深航公司資金共計人民幣14.5 億余元。

而檢方的起訴書只保留了一項關於房地產方面的指控,即2006年4月,挪用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重慶“駿逸·第一江岸”房地產項目的資金3億元,用于匯潤公司償還債務。

此外,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時,除了目前被檢方起訴的前述六人外,還有四人被指控犯罪。其中包括原深航公司監事郭迎軍。郭同時是深圳市深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深圳市中源信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先是被以涉嫌詐騙罪監視居住,後被以涉嫌職務侵佔罪逮捕。

另一位是原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副行長高豔,她曾被指控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原深航辦公室副主任兼物資採購中心副總經理孫繼民、深圳市寶安彭氏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武,也曾被警方指控涉嫌挪用資金罪。

而最終由北京市檢方提起的公訴,提及孫繼民被另案起訴,對其他三人的情況,未有提及。

當年轟動一時的驚天收購,終結于一場刑事審判。警方和檢方曠日持久的偵查和審查起訴,以及對起訴事實和罪名的反複斟酌,旁證了此案的複雜性。

當初尚在刑罰假釋期內的李澤源,作為航空業的外行人,何以能左右逢源,騰挪資金進行一場大收購,僅就目前公開的起訴內容來看,還有很多疑團無法揭開。

而庭審持續了兩天就因李澤源身體狀況而中止。李澤源曾在法庭上稱,他也遭到逼供,有部分口供不真實。但是,他沒採取直接對抗的方式,而是在簽筆錄時用了其他類似的簽名,悄悄留了記號。

李澤源,這個大半輩子都在刀尖上跳舞的精明商人,未來將如何自辯?第四次牢獄是否是他的人生終局?還有待下回庭審分解。

本刊記者盧彥錚對此文亦有貢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466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