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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中文網總編周健工:技術決定媒體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38195.html

來源:i黑馬

口述:周健工(福布斯中文網總編)

整理:鄧超

當人們在探討怎樣理解新媒體時,我就立刻想到了一個人,這個人曾預言了互聯網的存在,是一位對媒體研究得很深的加拿大學者,他便是麥克盧漢。他曾寫過一本書,叫《媒介即訊息》。「媒體即信息」的這個觀點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一種是文科生的理解,文科生喜歡談內容;另外一種是理科生的理解,他們彼此的理解是完全不一樣的。比如現在很多門戶,你說它是不是媒體?麥克盧漢是一個標準的文科生,他一直讀到博士,就是進行文化研究。他的這句話著名到什麼程度呢?很多人說喬布斯的很多想法的根源是在哪裡?最近有些人在整理一些東西,其中有一本書,他寫的叫《Medium Is The Message》——可見麥克盧漢對西方人、對美國人理解媒體,影響力是非常大的。

「媒體即信息」闡述的其實技術和內容關係的問題。媒體就是技術,他舉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如果把燈泡關上,它是一個環境;如果把燈泡打開,它是另外一種環境。關上燈後你可以閱讀嗎?可以看電影嗎?與所有視覺相關的都沒有了。但當你把燈泡打開的時候,它就造就了一個新的環境。所以他說了一句引起巨大爭議的話:燈光就是媒體。爭議雖大,但他就是從這種思維出發,推導出了很多預言,比如電腦作為一種研究與溝通的工具,可以提高檢索能力,淘汰大眾圖書館,進行知識管理,並且可以迅速把數據變成商品。他在80年代寫過一本書,就提到過類似安卓的內容,這就是一個很大的預言。

麥克盧漢實際就是按照技術來對媒體進行分類的,他認為媒體的歷史就是技術的歷史,這點毫無疑問。隨著技術發展得速度越來越快,媒體的進化也越來越快。你看Linkedin 、Pinterest、Youtube——技術決定了媒體。

為什麼說移動端可以算作獨立的媒體?簡單地看,移動互聯網無非是互聯網在PC之外的延伸,但它也有自己的特點,比如可以準確地檢測用戶、有內製的支付功能等等。這就又牽扯到媒體和內容的關係,有人說媒體怎麼能和內容分開呢?我覺得從技術決定論的角度看,那就是先有技術,實現了技術上的突破,有了新的傳播的方式,然後再用這個技術來傳播信息,內容也就隨之改變。我做媒體做了二十多年,看到的現象就是內容總是跟在媒體的後面改變,而媒體總是跟著技術在改變,所以在整個價值鏈上,技術環節上創造的價值最多,而媒體創造的價值是第二。反而是內容,現在已經是批量化了,實行免費的供應,它在價值鏈上是很低的。

但是有一個規律不能忽視,內容的變化雖然有滯後性,但是它最終能實現和媒體內容的結合,只有當他們最終結合的時候,媒體內容的價值才會顯現出來。也就是說技術一直在突破、在引領,內容在後面跟著跑,最終技術把所有的都搭建可以用來傳播內容時,我稱之為已經被重新定義了的內容。什麼是內容?我的理解就是內容、用戶、媒體間發生互動的結果,這個結果不管是什麼,你都可以稱之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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