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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同業翻牆路徑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3-02-01/100488561_all.html#page2

  又到一年銀行攬存旺季。中小股份制銀行受制於存貸比指標考核壓力,採用借道同業的資產表外化進行騰挪。

  「銀行通過理財產品獲得資金來源,集合成較大的規模,比如10億元,委託信託公司發行單一資金信託計劃,以同業存款的形式存入另一家銀行。」一家總部在北京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理財負責人透露。

  2012年初,監管部門曾窗口指導叫停信託公司發行同業存款的短期理財產品,就是為了規避銀行通過信託公司變相高息攬儲。

  實際上,據多位業內人士承認,這一操作並未斷絕,目前仍有銀行利用信託受益權等監管空白,借道信託甚至券商等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100%投向同業存款的理財產品,期限設置為一至三個月,價格偏高,攬儲意圖明顯。這部分資金由於銀行間資金拆借要求嚴格,利率較透明,往往會存入更低層級的商業銀行。

  據一家中型商業銀行內部數據,投向同業存款的規模佔該行理財資產規模的十分之一(同存140億元,理財總盤子是1600億元)。按此比例估算,投向同業存款的銀信資產約為2000億元。需注意的是,2012年大量採用變相的信託受益權方式使得信用關係複雜,真實規模有可能被低估。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一次會議上表示,一些銀行為規避貸款規模、監管指標考核以及限制性信貸政策等要求,借道信託等金融同業,通過發起理財計劃、認購專項信託產品或信託受益權等渠道,將銀行資金投向融資性項目,資產表外化趨勢明顯,銀行在部分業務中承擔了實際的代償或兜底責任,而相應的風險管理遠未到位,潛在風險很大。「我們也不知道怎麼辦。」一位農商行人士如是回應兜底風險。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說:「銀行很多業務變成了監管導向。現在不斷提示銀行『天天翻牆是有風險的』,但若有門走,何必翻牆?」

借道信託套利

  所謂同業存款,是指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辦的存款業務,屬於對公存款種類,即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在商業銀行的存款。一般情況,同業存款利率可以與銀行協議定價,期限和利率都沒有限制。

  近年信貸政策緊縮之後,商業銀行流動性壓力驟現,加之負利率背景下,存款持續減少,令存貸比考核壓力更大。同業存款雖然不計入存貸比的考核,但可以參與存款和市場份額統計,所以通常銀行會在年末努力增加同業存款。

  2012年三季報顯示,工行同業及其它金融機構存放款項達到5395.33億元,同比上漲199%;拆出資金達2456.55億元,同比上漲112.53%。存放款項及向同業的融資大幅增加,工行對此解釋是由於加大資金運作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許多銀行的資金都會在存款和理財產品之間相互轉換,在月末、季末、年末,銀行會傾向於保障時點的存款額,而考核結束之後,又希望以理財產品的方式賺取中間業務收入。所以不少理財產品的募集期都是月末、季末、年末,而在次月初正式扣款,利用時間差來保證存款目標的達成。而一些不考核自身資金沉澱量,但是又需要利用銀行渠道的同業機構,往往會在上述時點為銀行「出把力」。

  雖然同業存款不屬於存款,「資金比較缺的銀行買資金比較高的銀行的理財產品,相當於用同業存款的錢沖抵他們的存款,因為理財產品入表可以作為存款來計。」東方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金麟指出。

  「同業存款利率與同業拆借利率高度相關。」曾剛指出。同業存款利率一般根據資金數進行協商,參照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上浮,一般的股份制銀行上浮20個基點左右,而前述銀行的同業存款利率一般能上浮40到50個基點。

  目前,上述路徑更多在走認購信託受益權渠道,即受益人在信託業務中享受信託利益的權利。銀行通過信託受益權,將信貸轉變為同業資產,從而實現不佔用信貸額度、不計提撥備、大幅降低資本佔用的監管套利。

  銀行以投資同業資產的形式,運用自有資金向另一家銀行購買信託受益權,相當於資金在外繞行一圈。路徑可看作:A(財務公司、券商或其它金融機構)以單一信託方式投資信託計劃,給B(財務公司、券商或其它金融機構)提供融資,A將自己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給銀行理財。如是,銀行成為了資金提供者,而A只是起到通道作用,收取通道費。

  「這對它們來說是『容易錢』。」一位中型商業銀行理財經理認為,信託公司等過橋金融機構沒有什麼工作量,「就是充當通道」,因為單一資金信託計劃屬於受託管理型,因此信託公司並不承擔資產風險。一般而言,在這類業務中,信託公司能夠獲取萬分之一、萬分之二的「通道費」。

  「銀行就是這麼看信託的。」一家國有商業銀行控股的信託公司項目經理認為,在如今環境下,信託公司確實是在享受某些制度紅利,但也在根據同業金融機構的需求提供服務。

  相對來說,中小型商業銀行的資金承壓相對較大,因此,這些銀行往往將理財產品通過同業存款,存入更低層級的商業銀行。對於同業資金融入方而言,如果這筆資金能夠安排出去,就能再賺一筆。

  一位銀行人士透露,「比如說今天攬到6億元存款,預先就安排頭寸要做一筆交易。」一位地方農商行人員也證實了這類安排,他所在的銀行將部分資金用來購買理財產品,甚至委託高一級的商業銀行代買,還涉及部分信託計劃,從而獲得更高的年收益率,也放大了槓桿率。

 

同業代付騰挪

  2012年,同業業務中呈顯著變化的是同業代付業務。高盛高華的研究報告估計,同業代付業務在2011年呈井噴式發展,規律達到萬億元,增速高於同期貸款增加。2012年年中,監管新規落地,同業代付業務被要求在當年底集中清理。

  「現在已所剩不多。」一位股份制銀行內部人士向財新記者承認,自己所在銀行的代付業務已經收縮,而相關資產規模也由幾十億元降至不足十億元。

  同業代付是指,委託行根據其客戶的申請,以自身名義委託他行提供融資,他行在規定的對外付款日根據委託行的指示先行將款項劃轉至委託行賬戶上,委託行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他行代付款項本息。其類別包括國內信用證結算項下、國內保理項下、票據類的代付。國內最常見的同業代付業務為信用證代付。

  對委託行而言,開立信用證屬於表外業務,沒有直接貸款;而對於代付行來說,有開證行的擔保,一般不列入貸款會計科目核算,而是計入「應收賬款」科目。因此,通過代付,委託行和代付行都不受貸款規模限制及納入存貸比考核,從而繞開信貸規模的控制,無形增加了實際貸款規模。

  一位大行人士指出,這相當於以同業存款的形式提供擔保。一位銀行業分析師解釋道:「原先給小企業貸款投放較多,後來就濫用。一筆貸款放了之後,不計在貸款裡,計入同業存款;或通過同業債權來做,雙方都不進表,這個跟信貸管控相悖。」

  隨著通過信用證隱匿的貸款規模不斷擴大,在大量的信用證代付業務中,有些可能並不存在真實貿易背景,而僅是變相的普通貸款。「在實際操作中,兩家銀行常常互為交易對手進行代付,互相幫忙繞規模。」招商證券銀行業分析師肖立強指出。

  2012年8月,銀監會正式發佈《關於規範同業代付業務管理的通知》,對同業代付業務進行整肅。新規之後,委託行資金將由表外轉為表內,計入「各項貸款」項下的「貿易融資」科目,納入客戶統一授信管理;而代付行資金由「同業資產」或「應收款項」科目計入「拆放同業」項下核算。

  尚福林在上述會議中表示,在銀監會督導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同業代付業務加強規範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會計記賬不實、貿易背景審查不嚴、監管資本計提不足等問題,亟待進一步規範。

  華創證券最新研報指出,從數據上看,三季度後存款性金融機構同業資產增量和佔總資產比重均發生了萎縮。其中,12月中長期貸款繼11月之後再度出現負增長,當月淨下降 154 億元。由於同業代付期限多為短期,所以看到當月短期貸款較上月多增長1439億元,而中長期貸款卻出現淨減少。

  國泰君安研報指出,2012年6月末,全行業同業代付規模大約為1.3萬億元,預計大約有2600億元將在2012年底之後到期。

  據興業證券估計,全行業的同業項中由於同業代付業務的縮減而帶來的下降應該在5000億元至6000億元左右。

  「在規範以前,我們這塊業務(指同業代付)從5000億元到6000億元跌至1000多億元,就快做不下去了。規範後,大家按照規範去做,業務又慢慢回升上來。」興業銀行同業業務部總經理鄭新林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表示。

與監管賽跑

  同業業務的擴大,實際是與長期以來貸款規模限制、監管指標考核及限制性信貸政策等不斷調整的監管政策持續博弈有關。

  多位分析師認為,理財資金投同業存款,借道信託受益權、同業代付,實現不進表,這路徑可能有違規操作的嫌疑,但仍是金融創新、突破監管之舉,實際風險可能被高估了。

  申銀萬國最新研報指出:「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金融機構規避信貸監管,以彌補當前企業融資供需缺口。影子銀行有內生於經濟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具有逆週期調節功能,部分對沖了貨幣政策效果。」

  同業存款借道信託受益權,除了獲得收益之外,還有一個重要背景,即利率市場化趨勢。

  曾剛指出,國有大行資金來源多,中小商業銀行資金來源少,通過銀行間市場,短期工具是拆借,而長期則是同業存款形式。前者屬於短期不穩定資金來源,後者屬於長期稍穩定的資金來源,在流動性和期限上有所不同。「二者之間利率高度相關,存在可替代關係,有些小銀行願意付高一點的價錢去獲得同業存款,有何不對?」業內人士表示。

  受益於同業業務的興業銀行則不需要考慮利率的問題。鄭新林表示,利率市場化對同業業務沒有影響,「因為我們的定價完全是市場化的,不受存貸基準利率影響。其他銀行零售佔比大,受影響也就比較大。」

  當財新記者向多位市場人士及分析師問起同業業務時,他們都會說這樣一句話:「問興業去」。鄭新林透露,該行的同業業務從2012年開始,已經成為了支柱業務,資產佔到銀行總資產的50%以上。

  他坦言,銀行所有業務都要佔用資本,但銀行同業這一塊佔用的資本相對較小。「這幾年銀行發展迅速,整個社會對銀行的指責,說利潤太高、不斷融資,其實再融資就是因為資本消耗太大,但同業其實資本消耗小。2012年1到9月,同業業務增長20%左右,業務規模擴大了,但利潤形成的資本能夠覆蓋業務需要的資本增加。」

  即使是創新,部分銀行業內人士也承認,槓桿的層層疊加,信用中介或通道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或資金鏈風險的隱患仍在。

  申萬研報提及,銀行理財採用表外槓桿,資金投向並沒有明確,銀行實際上是以表內資產為表外業務提供隱形擔保,由此擴大槓桿風險。「信託違約事件頻發,而表外信貸業務一旦出問題就會傳染。」華創證券宏觀策略研究主管華中煒指出。

  尚福林近日還表示,鼓勵審慎地開展金融創新,支持銀行業創新支持實體經濟的金融產品,加快資本工具的創新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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