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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貓王 蔡東豪 Tony Tsoi

2012-12-27 NM
 
 

 

我沒創業經驗,對創業者的膽量和幹勁,又敬又畏。最近我才有類似創業的經歷,經常和一個有創業戰績的朋友傾偈,提起創業初期檢討經營數據的重要。朋友說,假如我們真的在創業後定期檢討數據,屬少數,很多創業者不會這樣做。我覺得奇怪,創業者創業前考慮是否去馬,準備大量數據,創業後正好檢視目標是否達到,為何創業者創業後不看數據?朋友解釋,創業者心態是,已洗濕個頭,沒回頭路可走,見到數據欠佳,個心反而唔舒服,倒不如不看,低頭拼命做。噢,又是我講完又講的「已出之物謬誤」(Sunk Cost Fallacy)。

理論上,每個投資決定,我們都應該視作全新的獨立決定,不管這決定是買一件新東西或是選擇是否保留現有東西。話雖如此,實情是我們不會這樣做。買一件新東西,我們左揀右揀,思前想後,但一定不會把同樣選擇標準放在已擁有的東西上,因為心態是已買了,貿然賣出,即是要認輸。決定是否保留一件已擁有的東西,標準應該跟買新東西一樣嚴謹,但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已投資了很多在這東西上,除了金錢,還有尊嚴和感情。創業者洗濕了頭,不想細看經營數據,因為數據即使欠佳,也不會貿然放棄。企管人投資了大量金錢在一個項目,項目在研發過程中,市場突變,項目市場空間消失,企管人考慮到這時候叫停,會血本無歸,多數會堅持埋尾,雖然多花的資源是純浪費。在男女關係中,已出之物謬誤也經常出現,當男女想到此刻分手,過去幾年已投資的感情變成白費,怨偶很多時是由已出之物謬誤造成。我們選擇不理性地對待已出之物,因為我們不想承認之前犯了錯。斬纜不錯是正確決定,但過程痛苦,當事人不想面對,選擇逃避,心想或會僥倖過關。跟當事人解釋已出之物謬誤一百次、一千次,也無用,當事人的回應是,場邊人針唔㓤到肉唔知痛。我好像講得頭頭是道,但我承認我是已出之物謬誤的積犯。

破解已出之物謬誤,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承認自己犯錯,可是你和我都是不肯認錯的「賴貓王」,因此,破解方法首先是不信自己。我再清楚說一次,不是改變自己,因為改不到,而是要把自己當作是零誠信的「賴貓王」,須改變的,是客觀環境。我想到兩個方法:一、止蝕。普通情況下,我不支持止蝕。十元買一件東西,這件東西跌至八元,即是更抵買,我應該多買而不是沽出。假如閣下要面對面皮十呎厚的「賴貓王」(即是自己),方法不多,提早定下止蝕位,是有效方法。「賴貓王」不肯認錯,藉口多多,例如十元投資跌至八元,「賴貓王」對自己說:「十元跌至八元,我應該加碼,好啦,我唔再買,已仁至義盡。」經過「賴貓王」把口,死都拗番生,所以最好不要拗,透過電腦定下止蝕價,到價即沽。

二、把決策權分開。例如以什麼價錢買什麼股票,屬老公決定,但買了回來,決定是否繼續持有,決定權屬於老婆,老公不得過問。我有一個朋友,管理私募基金,專門收購「人棄我取」的Distressed項目,我問他關於項目來源,他說主要是來自其他私募基金。新基金經理上場,接手上任基金經理留下的項目,大都看不過眼,很多時以賤價沽出,因為這條數不關己事,屬於上手,自己儘快買入屬於自己決定的項目。因此,私募基金有人事變動,就可能有平貨執。把決策權分開,套用在個人投資,不多見,但套用在其他企管決定,卻是有效的決策方式。決定買和決定是否繼續持有,由兩個人決定,決定是否持有的人不用擔心認輸會無面,可無愛無恨地從客觀因素作決定。想深一層,由老婆決定是否持有股票,對男人來說,不是這麼無面,我考慮同老婆商量一下,重點當然是由我全權負責買入。完全不做「賴貓王」或者是沒可能,定下目標做一個不是最差勁的「賴貓王」,都算是一種成就。

蔡東豪 Tony Tsoi

現任上市公司精電國際行政總裁,他曾任職投資銀行,在《信報》以筆名原復生撰寫財經專欄,對投資及求知有無限渴求,習慣早上四時起床寫作找樂趣。http://www.facebook.com/TONYTONGHOOTS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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