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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金融業「大到不能倒」(上):何為TBTF?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173
譯者按:
關於「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簡稱TBTF)這個在2008年金融危機時被人們熟知的熱詞,一直被冠在許多巨型金融機構的頭銜上,但是隨著佔領華爾街和倫敦金融城運動的爆發,社會對這個現象已經變得愈發不能容忍,納稅人的錢財被不斷用來打掃那些「視財如命」的銀行家們所製造的爛攤子,監管機構也面臨越來越高的呼聲和日益陡增的壓力來管理這些「大到不能倒」的金融巨頭們。本文將分為上,下2個章節分篇介紹大到不能倒現象以及現任美國紐約聯儲主席Dudley所建議的根治辦法。
在開始前,建議讀者先瞭解一下最新的全球大到不能倒銀行名單。最近的更新中除了華爾街那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字外,我們注意到渣打銀行與中國銀行的名字也赫然在列,而此前德國商業銀行和英國勞埃德銀行因在全球系統重要性的下降而被踢出了名單。
作者William C. Dudley前言:
關於「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首先我要談2個問題:其一,我們的社會是否能夠容忍金融業裡「大到不能倒」這個現象的存在?其二,如果第一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話,作為監管機構應該採取何種治理措施呢?
針對第一個問題,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我們不能容忍金融體系裡某些企業存在大到不能倒現象,至少針對那些可以以任何形式運營並且受到相對較少監管的企業,是不能允許出現「大到不能倒」的。
第二個問題則比較有意思,應該採用何種辦法根治「大到不能倒」這個問題呢?現在我們所用的方法主要是削弱大型金融機構去追逐大量系統性風險的動機,降低它們關門倒閉的幾率,進而壓低救助它們時所花費的巨大成本。那麼這種辦法是否合適呢?如果用另一種更直接的辦法,把那些最龐大的金融機構分拆成規模更小結構更簡單的個體,來降低「大到不能倒」現象的發生的幾率,這樣做又是否有效呢?
何謂「大到不能倒」?
導致「大到不能倒問題」的根源在於當今的社會和金融體系裡,一些龐大的金融機構的倒閉將會對外部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這些負面影響包括金融體系的穩定將被擾亂,進而導致金融業無法為家庭和商業提供信貸和其它最不可或缺的金融服務,當這樣的情景發生後,不僅是金融業遭到滅頂之災,我們的實體經濟也將受到打擊。

任何金融機構的倒閉崩塌都會對外界產生負面影響,但是對於那些規模巨大,結構複雜且內部敞口相互連接的機構來說,倒閉所產生的負面衝擊與機構本身的規模卻是不成比例的。也就是說金融機構關門倒閉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並不僅取決於其自身的規模,也與這些機構內部業務混合程度以及與其它機構之間風險敞口複雜的程度有關。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某家機構為整個國民經濟所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性以及它的客戶取消與其合作關係並轉向其它金融機構的困難程度。另一個因素是倒閉的金融機構能夠產生多強的連鎖反應,比如因自身倒閉導致的交易對手的損失,其它槓桿率高的機構的折價出售資產,又或者是導致整個市場信心的喪失和崩潰。
所以當那些金融巨頭面臨倒閉風險,同時整個金融體系面臨巨大壓力的時候,監管者們所面臨的局勢是相當尷尬的,因為無所作為將會導致金融危機衝擊實體經濟,這樣所造成的代價就遠比為那些金融機構提供緊急流動性救助的成本要高得多。
事實上,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機構還享受著比其它競爭對手更低的融資成本,因為市場認為這樣的大型機構是安全的,至少是不會倒閉的。這種得天獨厚的優勢導致這些機構用廉價資金去追求更高的風險進而將自身的槓桿變得越來越高,結構也越來越複雜。這樣的優勢也導致金融體系被人為地左右並逐漸被更大更複雜的金融機構統治,這已經與實體經濟的規模和發展速度相脫節。
目前有一點很明確,我不認為那些機構是故意去變成「大到不能倒」這樣的規模的,而且大到不能倒也並非導致市場崩盤的主要原因。導致金融危機的因素有許多,包括市場沒能充分理解創新型信用衍生產品和商業模型的風險,以及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金融機構所有權和實際控制權相分離。但話又說回來,「大到不能倒」這個現象的確增加了整個體系的風險係數,如果現在不能徹底解決,未來這個問題將變得更加嚴重。
「大到不能倒」為何變得如此嚴重?

其實「大到不能倒」並非近幾年衍生出來的什麼新詞,在1980年,美國存款擔保保險公司(FDIC)與其它監管機構出手干預並拯救了當時美國第7大銀行-伊力諾依大陸國民銀行(Continental Illinois),使其免於破產。當時的檢察官回憶說,如果政府放任允許該行申請破產保護,我們將極有可能面臨一場至少是在全國範圍內的金融危機,其影響範圍難以估量。
儘管在當時有11家銀行被列入「大到不能倒」的名單中,但是這個問題卻越來越嚴重,究其原因:
首先,那些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依然在不斷膨脹,其在整個銀行業的統治地位也在不斷鞏固。這可以歸咎於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阻止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混業經營)的廢止,資本市場的飛速發展以及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商業銀行業內的領頭羊地位也在不斷得到鞏固和加強,美國銀行通過160次不斷的兼併行動從1980年的230億資產發展到今天的2.2萬億美元。而證券行業內,一些合夥人制的企業變成了上市公司,這為它們從資本市場融資並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高盛在1999年上市的時候有15000名員工,總資產2500億美元,僅僅8年後,僱員擴大到35000人,總資產也達到1.1萬億美元。到了上世紀90年代中葉,美國五大銀行的總資產規模佔到當時美國GDP的14%,到了2007年,這個比值達到49%,此外銀行的表外資產也在不斷膨脹。
其次,大型金融機構之間的內在關聯變得越來越複雜。商業銀行類的控股機構開始採用新的商業模式,向全能型銀行(Universal Banking)體系進發,同時交易業務也在迅速發展,特別是在場外OTC衍生品市場。在上世紀80年代,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全能型銀行既做商業銀行又做資本市場,到了2007年,市場湧現出了像花旗,摩根大通,瑞銀,瑞士信貸以及德意志銀行這樣的全能型機構。同一時期,包括外匯,利率互換,信用違約掉期等場外衍生品市場發展進一步擴大,這五大銀行所持有的場外衍生品資產總名義價值已經達到大約200萬億美元。

這段期間內,監管機構並沒有覺察到整個金融體系所積攢的風險,監管的力度也沒有隨整個金融體系的規模化,複雜化而加強。而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大到不能倒」的現象開始加劇,美聯儲和美國財政部在危機期間干預了市場為貝爾斯登提供擔保,防止了其發生無序性的破產,僅僅幾年前,貝爾斯登還無法登上「大到不能倒」的名單。
雷曼兄弟的破產及其所產生的連鎖反應向社會證明了對銀行倒閉無所作為的代價將遠遠超出人們的預期。隨著雷曼的破產,大宗交易經紀商,場外衍生品,貨幣市場基金,回購以及批發融資市場均受到重創。更嚴重的是信心的流失摧毀了整個金融體系的信貸功能,拖累美國經濟陷入衰退並為全球經濟增加下行風險。
於是監管機構意識到了這有多麼可怕,於是美國財政部出手接管了AIG,並向整個金融體系注資,但這卻無形中加劇了問題:在摩根大通吞併了貝爾斯登和華盛頓互惠銀行後,其資產由2007年的1.5萬億美元猛增至今天的2.3萬億美元;同一時期,富國銀行在兼併了美聯銀行(Wachovia)後資產由5750億美元增加至1.3萬億美元;美國銀行吃掉了美林證券和Countrywide後資產由1.7萬億增至2.2萬億美元。毫無疑問,存活下來的銀行只會越變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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