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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之四 黎智英

2012-11-15  NM
 
 

 

做一般生意往往要把名譽、金錢、精神和意志都豁出去,生意失敗,固然要破財,更不難要賠上自尊、意志以至名譽;反之,生意成功,名利兼收,人也有尊嚴起來,心情靚絕,不在話下。

做傳媒這一盤生意可不同了。無論做得多好,都永遠毀譽參半,因為不同階層的人會拿不同的倫理角度來看新聞。精英權貴既得利益者都希望社會安定平穩,即使安定平穩只是個表面假象而已。一般人卻要抗衡特權,他們要的是超越表面的真相。這兩幫人對傳媒的意見分歧極大,這個分歧令傳媒老闆永遠毀譽參半。從事傳媒固然要押上名譽金錢自尊意志。若然失敗,你會像經營其他生意那樣一無所有;僥倖成功了,你會像做別的生意那樣賺到錢,贏到自尊因而心情好靚,卻與名譽無緣。食得鹹魚便要抵得渴,無所謂。可是你不僅要抵得渴,從事傳媒你更要把靈魂一併押上。對不起,我本來是不想用上靈魂這個駭人的字眼的,可是想了很久也想不到更貼切的詞語;文字功力有限,只好用上靈魂二字了。你可以說我用詞不當,不過看過下文,要是你知道我要說些什麼,那便夠了。幾十年朋友,萬一他有醜聞,那你登不登?登了,以後你怎樣面對他?你知道醜聞會對他造成很大的損害,登了出來,你跟他一定是沒有朋友做了。就算偶然碰上,大家都會尷尬。但醜聞還是要登的,做得這一行,你知道自己毫無選擇餘地,所以沒有什麼掙紮好言,但這不是說心裡便不會痛苦抽搐。

醜聞登出後,朋友來電哭訴,你的感覺便像給烈火煎熬那樣。但你知道選擇了做這一行生意,便要付出代價。從事新聞的人有句口頭禪:bad news is good news;爆人陰毒、醜聞、緋聞、上層社會的鬼混,有頭有面的人怎不覺得你神憎鬼厭?試過參加一位大人物的喪禮。起初我被安排坐在嘉賓席的前排,還未坐下,旁邊幾位名人權貴一見到我便起身坐到另一排去。硬著頭皮坐了下來,看見前後的椅子都是坐得滿滿的,唯獨我那一排空了出來,實在不好意思; 只好欠身坐到後面去。你要承受這些尷尬場面,鬼叫你從事傳媒?你可以說,自己做事的作風乞人憎,與傳媒業無關,其他傳媒老闆何曾有這樣的遭遇?這個說法可能有理,但我堅信,傳媒要負起監督社會的責任,不同的利益團體有不同的社會倫理角度。我被某些人攻擊,天經地義;在自由、多元化社會那是無可避免的。從事傳媒,要麼便向權貴獻身;要麼便押上靈魂。選擇後者,你便要承受別人的白眼。這是再公平不過的了,我沒有權埋怨,但這可沒有絲毫減輕心理的付出。

傳媒工作者的付出跟傳媒老闆可有分別?先說走在最前線的傳媒工作者——記者。記者的職責是報導揭發社會真相。做好這工作,記者要有正義感,否則便不會有勇氣揭發社會真相,將之報導出來。記者觸及的大都是負面新聞,往往牽涉到人與人之間的恩怨情仇,個人情緒不難為之受衝擊而吃不消,故此這是一份非常富挑戰性的工作。社會不缺正面的報導,每個人、每個機構都會儘量擦亮自己美好的一面,有些機構甚至聘用公關專才經營其事;記者要揭發的是亮麗面孔背後不為人知的真相,有了正負兩面,真相才會呈現人前,那才教人知道社會真相到底是什麼,記者的使命正是整合社會的真相。為什麼這是個使命而非職責?責任和利益是相對的 —— 簡單說來,世界上沒有人是個無價寶!任何人都有個價錢牌。如果記者只是履行職責,即使這個職責大有社會意義,早晚那還是會面對利益的考驗,最終都逃不過物質的引誘。這裡說的利益可以是有形的或是無形的,當利益的分配改變了,責任與忠誠難保不會改變。

使命可不同了。使命建基於信念。有使命感的記者為伸張社會正義而揭發真相。當他扛起記者的工作,他已向社會承諾承擔起揭發真相的責任,他相信真相便是社會的公義,他的使命感使他不懷疑工作的意義。從工作中他感受到源於社會公義的道德力量,這個道德力量激發他的使命感。使命體現記者的道德信念,是超然物質的精神昇華,故此不為物質引誘所左右。這不是把記者的工作說得太神聖了嗎?娛樂記者難道也有使命感嗎?是的,他們甚至可能比別的記者更需要使命感。娛樂新聞流於八卦,八卦新聞少不了渲染、誇張,如果以真相為使命,不管他報導的娛樂新聞如何八卦,那也只會是娛樂而已,他不會挖苦名人明星,甚至惡毒地攻擊他們。挖苦甚至攻擊名人明星的娛樂新聞,都是沒有使命感的記者的粗製濫造。有正義感的娛樂記者的報導可能流於誇張,甚至渲染,但不會生安白造惡意攻擊,這種黑色娛樂新聞是廉價的娛樂新聞。是否為人有正義感才可以加入記者行列?不一定。不少人是為好奇心驅使而做記者的。人是環境的動物,加入了記者的行列,你自然會為記者那種為社會真相公義而奮鬥的氛圍所感染,使命感油然而生。正義感人皆有之,人之初性本善,正義感來自赤子之心。發揮這個天生本性便不難成為好記者了。

傳媒老闆是否也要像好記者那樣有使命感?不一定。在某些情況下,使命感甚至可以成為傳媒老闆的致命傷。當然,老一輩的成功傳媒老闆大都是秉承某些使命。例如美國的《Washington Post》、《New York Times》、《Wall Street Journal》及Fox TV等等都有明確的使命。不過他們都屬於還未有互聯網絡的年代,那個時候可供選擇的傳媒尚未史無前例地為電子傳媒擴大,他們的市場地位讓這些老闆們有條件義無反顧負起使命。俱往矣,現在單憑使命從事傳媒已無從做出過去的效果。台港兩地保皇黨傳媒醜態百出,於此可見傳媒老闆包攬政治使命的弊病。他們的使命只有一個,那就是支持自己的黨派,利用傳媒為黨派利益服務。這個做法往往與社會倫理是非分歧,甚至跟民意取向背馳。這些老闆為政黨利益效力,其使命是扭轉相反的民意。他們的工作已背離社會真相甚至有乖公義。他們會得逞嗎?我不相信。「肥佬黎,過去三十年中共不僅做了不少好事,更創造了奇蹟,為什麼你還要食古不化反共?」你可能不會相信,我從事傳媒工作不是為反共而反共。傳媒的工作既然是反映真相,而香港人對自由民主的渴求又真確不過地在社會現象中表達出來。這是香港的真相。

不幸這個真相體現的價值觀不為中共所容,我才不能不反共。我是無奈的,難道你叫我跟權貴來個大合唱,報導香港人如何熱愛一黨專政嗎?我又不是婊子。從事傳媒工作已要承受不少壓力,甚至押上靈魂,你還要我當婊子?那不是太刻薄了嗎?「好,如果有朝一日,香港人向現實投降,擁護經濟繁榮、擁護中共一黨專政,你會轉軚如實報導嗎?」不會,這個我做不出。我寧願轉行也不會轉軚。「你反共不是個使命嗎?那跟你上文揶揄有政治使命的傳媒老闆有啥不同!」有,我不是要利用傳媒推翻共產黨,我信奉民主自由。若然有朝一日民眾擁護中共獨裁(豬會飛!),我不會留守傳媒業歪曲民意支持民主自由。信念是個人的,自己也不相信的事情我做不到,做了也只會傷害自己。

使命是要影響別人;有使命感的人都希望別人會認同自己的思想取向。我沒有這樣的使命感,但我堅決反對一黨專政,這是我的信念。如果傳媒反映的民意肯定這個信念,我會堅持到底,但當傳媒反映的民意跟我的信念有分歧甚至背馳,即使那是真相,我也會選擇脫離傳媒。有關傳媒的文章太沉悶了,再寫下去會失客的,還是抖抖,有機會再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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