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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解析理財隱患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1-02/100455521.html
受益於中國的負利率時代,及信貸緊縮下居民財富管理需求激增,加上樓市、股市低迷,從「兩市」流出的大量資金紛紛湧向了理財市場。截至2012年上半年,銀行理財產品餘額已達約6萬億元,年底餘額有望突破7萬億元。三年已增長翻番(2009年底、2010年底,銀行理財產品餘額分別為約1.7萬億元、2.8萬億元)。

  理財市場迅猛發展的同時也伴隨著爭議,比如普遍存在於市場的資金池類理財產品被指成本不可算、風險不可控、信息披露不透明、操作不規範;一些銀行的理財產品更被指是變相高息攬存。

  恆生銀行(中國)助理總經理黃偉鴻認則認為,把多種投資工具或多個投資品放在一個大的池子裡進行運作,這個過程和中國銀行業改革演進以及利率市場化探索進程相一致。

  對資金池理財產品矛盾看法是理財市場迅猛發展同時存在爭議的集中體現,也說明監管當局尚未對於資產管理行為建立統一的市場規則,以釐定各方的權責並有效地防控風險。

  監管者對於當下資金池類等頗具爭議理財產品該如何解讀?是疏是堵?未來銀行理財市場的盈利模式發展趨勢是什麼?應該建立何種監管框架?近日,財新記者就此採訪了銀監會創新和監管部理財處處長蘇薪茗,一一回應外界對銀行理財產品的爭議。

  更嚴重的隱患在於銀行理財"無違約",投資者也將所有銀行理財產品均視同為有銀行信用擔保的保本產品。蘇薪茗介紹,銀監會正在考慮研究制定規範銀行理財產品投資的管理辦法,包括清理和整合以前出台的的部分規範性文件。「市場化方向是一定要走。」蘇薪茗說,關鍵是監管部門如何更好地規範,以建立起買者自負的市場意識。

監管「資金池」

  在2005年銀監會制定出台理財業務相關管理辦法之後,經過幾年時間,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規模已超過6萬億元。這一發展過程中,部分銀行的「資金池」模式受到質疑。

  蘇薪茗介紹,自2010年8月始,他從事理財業務監管工作後,就參與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銀監會在大力整頓誤導銷售的同時,多次提出要求,整頓部分銀行開展的「資金池」業務,要求銀行及時整改和新上IT系統。

  正是因為銀行的IT系統開發跟不上,銀行沒辦法做到單個產品分開獨立核算,而是做成了「資金池」模式。

  銀監會在去年曾針對「資金池」專門要求商業銀行自查,自查分兩步:第一步,如果有資金池,銀行先對此進行及時估值,科學測算成本和收益,對比投資餘額,如果發現資不抵債,要做出應急預案;第二步,要求不允許多個產品對應多個資產,要求每個理財產品均應建立託管的明細賬,對每個理財產品對應的投資資產組合實現單獨管理。

  銀監會現在對理財產品有定期的監測和統計分析,每個月都會讓各家銀行上報投資的各類資產規模和基本情況,也有不定期的調研。銀行上報的調研情況顯示,理財產品的資產估值都有增加。

  蘇薪茗稱,即便是大家最為關心的項目融資類資產,90%以上的投資期限也都在五年以內,資產和資金期限錯配的現象並不嚴重。

  「資金池的提法並不嚴謹,也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事實上,對於每一個開放式理財產品,對應的是一個投資的資產組合,並不是一個資金池。」 蘇薪茗說,比如,工行發行的「靈通快線」開放性產品,每一個理財產品都是獨立核算,並非所謂的「資金池模式」。

  他指出,外界擔心「資金池」或「資產池」是一個黑箱,但其實沒有嚴重到這個程度,因為所有理財產品都有本行的託管,除了託管部門的交易監督和核查之外,風險管理和內審部門、外審會計師事務所也會定期或不定期去檢查銀行的理財業務部門。銀監會也會每年進行相應的現場檢查。此外,還有審計署或其他管理部門也會從各自的職責出發進行相應的檢查。這兩年審計署就曾查了八家銀行的理財業務部門,包括五大行和三家股份制銀行。

 

不是「龐氏騙局」

  「資金池沒有一個明確的內涵,監管部門反對的是多個產品對應一個池子或一個組合,這就無法單獨核算,不知道單個的投資收益是什麼,違背了代客理財『受人之託、代客理財』的本質。」蘇薪茗強調,監管部門堅決制止這種情況。

  蘇薪茗從幾個層次介紹了資金池理財不可能是「龐氏騙局」的理由。

  一是,銀行形成了較強的自我約束,因為中國的老百姓對於銀行理財產品尚未樹立「買者自負」的市場意識,往往把銀行理財產品簡單地視作存款的替代品,這意味著銀行面對很大壓力,內部把關應比傳統的存貸款業務更嚴格,「買者自負」的投資者教育理念尚未建立,銀行只能做得更謹慎。

  二是,不同於國外金融機構的更多以銷售業績為導向的薪酬文化,中國銀行業的激勵約束機制有自己的優點。一般的銀行從業人員如果在從事理財業務中有道德風險,就很難在金融圈裡繼續謀職,而金融監管部門都有嚴格的高管任職資格審核和從業人員的資格認證。

  三是,目前銀行理財餘額超過6萬億元的資產中,全部項目融資類的資產(或大家通常認為,類似於信貸類的資產)佔四分之一,大約為1.5萬億元左右,與整個中國銀行業的資產相比,也就在1.2%左右,就算將其全部資產證券化,佔比也並不多。所以銀行理財業務整體風險可控,也在向好的方向發展。

  不可否認,銀行理財、信託理財的金融創新性、增強市場流動性具有積極意義,但中國的監管方式往往是「一抓就死、一放就亂」,如何平衡創新和監管的邊界?

  對此,蘇薪茗說,確實有部分銀行認為所謂銀行理財的創新就是資產表內轉表外,這種觀念是錯誤的。比如,有的銀行把本行的資金拿去買本行的理財產品,實質是為了將本行的信貸資產出表,這是一種典型的監管套利。

  但銀行通過理財業務出表,有它的苦衷。因為銀行過多地依賴於傳統的存貸款業務結構,而資本充足率和資本佔用的監管要求,使得銀行有很大的動力去將表內資產轉出表外,否則每年都要補充大量的資本。

  國外金融業中,銀行存貸款的傳統業務佔比並不是主導。

  以2008年為例,美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除外)佔的金融資產份額超過70%,主要是服務於居民。中國恰好相反,傳統的存貸款業務佔絕對主導地位,中國的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機構資產份額的87%;中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持有60%以上的債券資產。所以這種業務模式和結構,決定了銀行必須大力發展理財產品,將其發展成為規範的資產管理行業。

  蘇薪茗認為,創新是必須的,但如果創新是為了監管套利和政策套利,這種創新就無前途。通過創新,究竟是為了掩蓋風險、還是為了服務實體經濟,如果是為了服務實體經濟,並且知道自己的風險底線,在這大原則裡面去試錯,就不會出大問題。

解密投資結構

  對於外界關心的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結構,蘇薪茗告訴財新記者,銀行理財產品投向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款的佔60%以上,債權類項目類融資(信託貸款、委託貸款、票據資產、銀信合作等)佔25%左右,高收益型權益類資產佔10%左右。他更表示,權益類並不代表一定是高風險,因為一般會有回購承諾和抵質押擔保及其他增信措施,且權益類資產原則上只能向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高資產淨值客戶、私人銀行客戶和機構客戶銷售。

  對於外界質疑的大量銀行理財產品變相投向房地產、基礎設施、不良資產等行業,銀監會並不認可這一說法,並多次提出監管要求,要求理財業務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保持一致,不得進入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限制性行業和領域,實際上實施了比信貸領域更為嚴格的監管政策,不允許銀行理財產品投向房地產領域,目前銀行理財產品投向房地產領域加上「兩高一剩」行業(高污染、高能耗、資源性及產能過剩行業)餘額共約1000多億元資產,都在整改之中,只是存量的壓縮,其中投向房地產領域的餘額佔比不到500億元;投向地方融資平台也並不多,而且對於符合銀監會監管要求的平台貸款也並未叫停。

  蘇薪茗指出,更不可能把不良資產放進銀行理財產品組合,因為這會意味著投資組合的虧損,一虧損就爆倉,銀行會追究相關責任人。

強調「買者自負」

  「長遠來看,銀行理財市場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買者自負,即投資者教育。」 蘇薪茗認為,前提就是透明度的規範,信息披露到位,更為徹底和透明。

  但目前公佈實際收益率的銀行理財產品不到三成,銀監會如何進一步規範銀行理財市場的透明化、信息披露,成為市場關注焦點。

  蘇薪茗介紹,正在考慮研究制定規範銀行理財產品投資的管理辦法,包括清理和整合以前出台的部分規範性文件,這個辦法將提出更多的嚴格要求,包括自營和代客要嚴格分開,對面向一般客戶的產品以及項目融資類的資產有更多的規範要求,更好地保護客戶的利益;面向高資產淨值客戶和私人銀行客戶的理財產品允許有高風險、高收益,只要產品信息披露透明,客戶願意承擔風險;可能考慮對產品進行更多的分類、提出更多的要求,包括對預期收益率型的理財產品,如果產品沒有達到銀行之前公佈的預期收益率,可能就會提出更嚴格的監管要求等。

  對於外界比較關注的理財產品和投資期限錯配的問題,蘇薪茗認為,有期限錯配才需要專業和管理運用資金,差價是銀行盈利的主要來源之一,關鍵是期限錯配要有指標限額和期限管理,不能無限期的錯配下去,可有以下考慮:

  首先,可要求其嚴格規定產品期限,比如,開放式產品規定固定期限,到期強制結束和清算,是賺還是虧一目瞭然;第二,產品要有嚴格的定期內外部審計和抽查。內部審計是指所有業務的合規性審查,外部審計就是請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理財業務和表外風險。

  第三,銀行內部要有定期的估值管理,定期重新審查資產質量,評估資產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建立良好的關於代客戶理財業務的風險管理體系。

  目前在「買者自負」意識還不是很成熟的環境下,可考慮對銀行理財業務提取風險準備金。按照目前銀監會新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對表外業務的操作風險已要求計提一部分的風險資本。

  至於如何對產品分層,蘇薪茗指出,面對低端客戶,理財產品的開放性產品,能夠做成固定收益類型的,在目前利率市場化還未到位的情況下,可能更有利保證客戶的利益。因為淨值可能也賺也虧,現在利率市場化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客戶往往把銀行理財當做存款的替代品,覺得只要保證收益就行了。目前階段有其合理性。

  對於中高資產淨值的客戶,則要求銀行做一對一的期限不錯配的產品。最初發售產品時的資產組合的信息披露要到位,披露到具體資產項目,銀行的盡職調查要到位,即「賣者有責」要做到位。

  蘇薪茗介紹,銀行理財業務的健康規範發展離不開三重約束,一是銀行的自我約束,內部形成良好的風險文化和有效制衡機制;二是監管約束,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對違法行為嚴格問責和處罰,採取監管措施,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有效性;第三是市場約束,銀行理財業務行業要進一步加強自律,形成規範、競爭有序的理財市場。

  目前中國銀行業協會已籌劃成立銀行理財業務專業委員會。

  本刊記者陸媛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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