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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照常營業 廿億美容生意爭崩頭

2012-10-18  NM



DR毒針致命事件,政府束手無策,集團創辦人周向榮仍然優哉游哉生活,事件至今仍無任何拘捕行動。在壓力下,政府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監管美容行業,普通科醫生、專科醫生,甚至私家醫院立即表態,密謀瓜分每年涉及廿億元生意的本港醫學美容市場。

DR毒針搞出人命,該集團至今仍如常運作招待熟客,事件發生十多天,無拘捕、無檢控。旺角街頭仍見該集團的巨型廣告板,爆出事件後,記者曾先後到訪兩間旺 角DR分店,希望查詢美容療程,但記者甫踏入門口,職員已提高警覺,未待記者開口,已即時推說︰「我哋只做預約客人,負責同事而家唔喺度,你留低姓名同聯 絡方法,我哋搵人覆你。」隨即將記者半推半趕離開,不讓記者在美容院逗留。DR集團暫時收斂未敢招待新客,在科學園的實驗室亦未見有人上班。但本刊發 現,DR在荃灣有線電視大樓的化驗室仍然運作,每日亦有大批醫療物品、化妝品等原材料送到化驗室,而在後樓梯則棄置了大批屬於DR的廣告板。大廈看更更向 本刊指,職員由上週開始在玻璃門貼上磨砂紙,以防外人看到化驗室內的情況。港島重案組警員曾到上址調查,並在現場帶走部分文件,不過,至今仍未有任何拘捕 行動。

好難入罪

聲聲說會徹查事件,揪出幕後肇禍者,警方在上週六邀請周向榮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但周只在警署逗留了兩個多小時便離開。事實上,在上週五早上十時許,本刊 發現周向榮與家人一同乘七人坐駕離開寓所,到灣仔東亞銀行港灣中心,其女兒更邊行邊喝咖啡。眾人逗留個多小時後離開,周發現記者後,即時走入後門登車,之 後再到九龍塘會食飯,兩小時後,一家大細拎着打包外賣返回寓所,周向榮生活仍然優哉游哉。周向榮態度如此從容,事關他被刑事檢控的機會極微。據指,警方或 循誤殺方向作出檢控,但律師伍家賢說,成功檢控的機會很微。「基本上要證明到個集團明知個醫療程序非常危險,但仍然去做,或者證明到佢有意圖去殺死客人先 告到誤殺。」他續稱,即使最後證明到做療程的醫生是DR集團員工,「告誤殺要喺無合理疑點情況下,證明公司喺程序上有嚴重疏忽」,舉證要求高,相信法例上難控以誤殺,至於公司負責人其他刑事責任,則要視乎警方調查公司有否干犯其他法例。

他補充指,受害人或可循民事追討DR:「只要證明到公司有多於一半機會係有疏忽,例如而家報導講嘅運送物料、實驗室處理有疏忽,或者係公司俾客人嘅資料唔足夠,構成誤導,就可以循民事起訴公司。」 換之言,分分鐘是賠錢了事。在輿論壓力下,上週四政府才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美容院監管問題,熟悉政府運作的醫學界人士指,委員會不全面,「高永文係主 席,但佢唔熟私人市場,幾位政府當然成員,包括Richard Yuen(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袁銘輝)跟開醫療電子病歷政策,唔熟悉私人醫療市場;有啲成員,好似兩間大學嘅醫學院院長、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長、香港 醫務委員會主席,私家醫院院長等等,雖然有分量,但大家對美容行業運作唔了解,你叫佢哋俾意見,只能俾到代表佢哋界別利益的聲音。」

一棍打死

有醫學界人士更直言,政府會借DR事件一棍打死美容行業,重新「分配利益」,「咁多年來美容中心都攞咗好多客人,搶咗好多醫生同私家醫院生意,醫生十幾年 攞唔到嘅利益,而家有機會攞番,梗係要打死你啦!」據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指,本港坊間共有五千間美容院,每間每月平均生意額超過十萬,當中三成 生意來自醫學美容,粗略估計,本港醫學美容每年的營業額便高達二十億。督導委員會成立不久,多個醫生團體輪流開火。身為督導委員會成員的香港醫學會會長謝 鴻興率先猛轟,指今次DR死人事件是「一個人受害也嫌多」,「其實要切斷美容院同醫生掛鈎嘅方法好簡單,就係立法唔俾美容院做呢啲醫療服務。」他更斬釘截 鐵說:「而家法例未有寫,就要等政府去界定寫成法例。我認為紋身,穿耳等(美容院)可以做,但係打botox同麻醉針就唔可以做。」

三級制

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會長金永強更認為可借鏡新加坡「三級制」做法,規限美容師只可做最簡單的服務,「第一級屬絕低創傷性,包括水晶磨皮、果酸換 膚、推脂等,呢啲好少撞板,最適合美容師做,但都要受過訓練先做得。」而第二及第三級,則只可由受過訓練的普通科及專科醫生操作,「第二級屬輕微創傷性, 包括用來脫毛的低能量激光及彩光、拉面,同埋打botox等;第三級屬介入性手術,只可由整形外科醫生或其他專科醫生做,好似隆胸,割雙眼皮等,抽脂都有 創傷性,最近新加坡就有人抽脂後不幸死亡。」香港皮膚學院主席陳衍里亦指今次美容死人事件事態嚴重,「任何打針(美容院)都唔得!」「做facial,搽 面膜同推脂可以做,搽麻醉藥都唔得,美國FDA已經禁止美容院同人搽麻醉膏,因為出過事,兩個分別廿二同廿五歲嘅女仔搽咗麻醉藥做激光後駕車出事死亡。」

香港私家醫院聯會前主席劉國霖甚至連專科私家診所亦一併炮轟,「好多醫生而家在診所同病人做小手術,好似大腸鏡,白內障,都唔受衞生署監管,但係如果病人 在醫院做就管得好嚴。私家診所嘅設備同人手,係咪同醫院一樣咁好?一定唔係。有個開診所的內科腫瘤科醫生搵過我,話買咗支超高壓氮氣樽,想借醫院地方同癌 症病人做冷凍治療,我即刻拒絕,因為醫院唔可以亂放高壓氣體,但私家醫生買咗放喺診所就冇王管,呢個醫生仲喺大陸買,支樽有冇過期,運輸過程安唔安全,統 統唔知,真係好牙煙!」他認為,為了保障市民,衞生署要加強對診所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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