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湖南版「黃金大劫案」:80後商人,6000億「維財金」賭局

http://www.infzm.com/content/78620

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的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警方於2012年5月4日對該案犯罪嫌疑人實施統一收網。一個黃金財富神話,就此灰飛煙滅。

2012年6月29日,湖南人楚威在悶熱的長沙市第一看守所內,度過了他的29歲生日。

僅僅一年前,他還在馬爾代夫的海邊,悠閒地享用晚餐。彼時,楚威和他的團隊,正用一種名為「維財金」的違規黃金期貨產品,「掃蕩」著中國的26個省區市。

這是一個如野草般瘋長的財富故事:楚威創立的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下稱維財交易所),從2010年2月成立開始,僅僅八個多月時間,發展了七 百多家代理商,吸引了近4萬人投身資本遊戲。通過狂熱傳銷式的虛假宣傳,不少投資者們真的相信,這是一家經過湖南省政府批准的交易所,在這裡,1萬元保證 金最高可以撬動100萬資金,是「以小博大」的「絕佳投資產品」。

這場灰色資本遊戲,終止於公安部的「破案會戰」風暴。2012年1月1日,長沙警方正式對維財交易所涉嫌非法經營黃金期貨犯罪進行立案偵查。5月4 日,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全國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對涉案人員展開集中收網行動。傳說中的經「湖南省政府批準成立」的光環,並不存在,散戶們如夢初醒。

截至警方收網,維財交易所已接受客戶的投資保證金超過23億元,收取交易佣金上億元,累計單邊交易金額超過6000億元之巨。金融監管部門出具的行政認定顯示,維財交易所的運作屬於「變相期貨」,是期貨管理規定所明令禁止的行為。

80後商人的灰色投機路

生於1983年的楚威,是位精明的80後湖南商人:愛嚼檳榔,煙不離手,談吐清晰、邏輯嚴密、反應速度很快。

2005年夏天,他從湖南師範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曾在深圳打工,不久又回到長沙,開始試水期貨。此時,他還只是一名普通散戶,與5年後追隨「維財金」而來的上萬名投資者相比,並無太大區別。

2007年,楚威到了上海,進入一家代理買賣外匯與倫敦黃金期貨的經紀公司,由此推開黃金帝國的神秘大門。在掌握外匯、黃金等諸多外盤期貨品種的投機經驗和潛規則後,2008年4月,楚威在湖南長沙註冊成立「湖南維財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開始自立門戶,代理買賣外盤黃金。

直到2011年前的4年間,楚威從事的生意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代理外盤,即炒賣國際黃金期貨,業界統稱為「地下炒金」。這一直是法律監管的空白地帶。

按照相關規定,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參與交易,是中國投資者參與黃金期貨交易的唯一合法途徑。上期所會員並無二級代理,因此,除了上期所的期貨經紀會員,任何單位和個人另立門戶代理黃金期貨,均屬非法。

只不過,這類規定,往往會被許多人有意忽略。一方面是投資渠道缺乏,另一方面負利率時代又讓每個人都擔心自己的資產貶值。在這樣的背景下,大大小小的貴金屬交易所突然瘋長。

2010年,楚威注意到了這一新的趨勢,並先後考察了誕生較早的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和浙江匯聯交易所,楚威發現:開辦和運營一家交易所其實並不難。

楚威興奮地看到,這是一種比代理外盤更冒險、也更暴利的遊戲:不再需要幫客戶去國際資本市場上去玩,自己開設一家交易所,設立電子盤。

2011年2月4日,楚威在長沙註冊成立了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工商資料顯示,這家公司註冊資金為2000萬。楚威和妻子趙某是這家公司僅有的兩名股東,分別持股60%和40%。

這對「80後」夫婦分別擔任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他們所組建的團隊,也以80後為主。2011年初夏,位於長沙市繁華地帶的芙蓉中路新聞大廈樓下,悄然掛出了一塊橫幅:「投資黃金,開啟財富之門,5月18日盛大開業」。

在宣傳中,維財交易所自稱「湖南省政府批准、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及中國工商銀行第三方監管」,誤導投資者認為其是合法的黃金期貨電子交易平台。

南方週末記者從長沙警方瞭解到,自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即俗稱的「38號文」下發後,凡使用「交易所」字樣的交易場所,除了經國務院或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之外,還必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而湖南維財沒有經過任何批准程序。

傳銷式瘋長

維財交易所成立後,楚威給投資者描繪了一幅美妙的錢景:投入1800元保證金,就可以購買1盎司黃金期貨,並實行5倍的槓桿;如果客戶投資100盎司黃金,則可以在5倍的基礎上配20倍的資,即放大100倍。

投資者們被告知,「維財金」是一個以小搏大的投資產品,1萬元最大可以當成100萬來用。客戶所投資的黃金只要上漲1%,即可獲得百分之百的收入。但楚威和他的團隊並未告知客戶投資黃金期貨這把雙刃劍的另一重風險:客戶所投資的黃金只要下跌1%,即有可能血本無歸。

「機會越大,風險越大」的教條,在這一刻被遺忘了。也很少有人注意到,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的保證金比例為7%,槓桿率僅為14倍。

旋風般的擴張之旅開始了。創業之初,楚威和他的團隊一個月要跑近20個城市。他借鑑了傳銷式的擴張模式,本身並不發展客戶,只在各地發展代理商——分省級、市級和縣級代理,客戶交易所產生的佣金,楚威按照70%、60%和50%的比例,高額返回給代理商。

各級代理商也是廣招經紀人和業務員,並從代理商的分成中拿出30%分給業務員,若是客戶介紹朋友可提成40%。每個營業場所都充斥著被洗腦的年輕人,亢奮地向任何一個潛在客戶做黃金美夢的宣傳。

這樣,湖南維財形成了一個傳銷式的金字塔架構:交易所總部、省級代理商、市級代理商、縣級代理商、經紀人、個人投資者,交易所和省市縣級代理商結成利益共同體。

代理商低門檻准入、高比例分成,讓湖南維財的經營網絡迅速擴張。2011年7月,楚威出席了西安一家代理商的開業典禮。楚威團隊拿出了一整箱金光閃閃的金條,用托盤盛出,在典禮現場繞行一週。金條反射出耀眼的光芒,照在現場人們的臉上。

短短八個多月時間裡,楚威發展了省級代理商26家,幾乎遍佈全國,這些省級代理商,又幫楚威發展了七百多家市縣級代理商。代理商們再通過電話和網絡營銷手段,吸引許多不明真相的客戶投入黃金遊戲。案發後,據警方統計,湖南維財八個多月共在全國各地發展了近4萬名客戶。

截至案發前,維財交易所八個多月共產生單邊交易額6000億元,這個數字,已超過2011年上海期貨交易所全年成交額的1/10。在後期的宣傳中,維財交易所開始對外宣稱,自己是國內僅次於上海和天津的國內第三大貴金屬交易所。

湖南維財形成了一個傳銷式的金字塔架構,在其非法黃金期貨交易中,大部分客戶血本無歸。(明鏡/製圖)

血本無歸的投資者

大多數投資者都是這場黃金遊戲的輸家,譬如60歲的長春市民劉山。2011年8月份,劉山聽聞了一種叫「維財金」的理財產品。彼時,他手頭正借了一大筆錢,準備給在廣州的兒子買房。但房價太高,他決定到資本市場走一圈,掙點錢,湊足房款。

通過維財交易所在杭州的一家代理公司,劉山開通了賬戶,業務員告訴他:維財交易所是經湖南省政府批准、與工商銀行合作成立的,門檻低,交易手法靈活,優勢明顯。劉山一共投入了65萬元,卻只玩了十多天即血本無歸。

如果瞭解維財的盈利模式,劉山也許不會冒險入市:維財交易所賺取的是客戶交易時的手續費,100盎司的黃金,交易一手是700元,如果一天倒10 手,僅手續費就要7000元。楚威後來自己解釋說,開設交易所,就如同開了一家麻將館,來打麻將的賭徒們輸贏無常,但麻將館照比例抽水——這是一筆穩賺不 賠的生意。

浙江龍遊人黃吉仙,自稱是維財代理商惡意刷單的受害者。她通過杭州一家代理商於2011年11月18日入市,當時,業務員向她反覆述說入市交易黃金的好處,強調「不需要懂期貨」,有專業老師指導,100%賺錢。

黃吉仙相繼投入了約13.6萬元。入市當天,一個名為「徐老師」的指導老師,首先帶著她操作了一筆,賺了3074元,黃吉仙信心大增。此後,風雲突 變,交易每筆都虧損。慌亂中,黃找到「徐老師」,對方表示,這種情況見多了,要黃吉仙交出維財賬戶和密碼,由他代為操作,「把損失賺回來」。

5天後,黃吉仙打開賬戶,發現十三萬多的賬戶只剩下七千多元。經查詢,在交出賬戶密碼期間,她遭遇了惡意、高頻率的刷單——5天之內,交易了178次,僅交易費即被刷掉了7萬元。

類似劉山、黃吉仙這樣損失慘重的投資者,在維財交易所的客戶中比比皆是。

潮水般的輸家離開之後,自有新的投機者源源不斷補充進來,延續著維財瘋長的神話。一名叫王薇的維財交易所縣級代理公司負責人曾向南方週末記者透露,其公司開張不到兩個月,已發展一百多個客戶。

警方事後調查顯示:投資者們都是在維財公司的交易平台軟件系統上進行交易,但這些交易資金其實並沒有進入真正的黃金交易市場,而是流入了維財自設的電子盤,維財公司自己作為「交易的另一方」與投資者們進行交易。

維財交易所以倫敦金屬交易所的實時行情為準,交易時間從當日早上7點到次日凌晨4點。每天凌晨4:30,維財交易系統根據這一天客戶交易情況,自動與公司所用的工商銀行賬號進行結算,銀行再根據結算情況調整客戶賬戶裡的資金量。

統計顯示,維財交易所累計收取了客戶保證金二十三億餘元,獲取手續費和遞延費(俗稱過夜費,也就是客戶持倉過夜需要交的費用)過億元。若按照與代理商三七開的分成比例,不到一年的時間,股東楚威夫婦已實現了驚人回報,遠遠超過2000萬元的註冊資金。

楚威夫婦超過十倍回報的背後,則是客戶的斑斑血淚。據警方調查:參與維財交易所黃金遊戲的客戶中,贏家只是少數,大部分人都如劉山一樣,血本無歸;少部分贏家,贏了部分黃金價格的漲幅,剔除手續費後,仍然是輸家。

通過狂熱傳銷式擴張,維財交易所接受客戶保證金23億餘元,收取交易佣金上億元,交易金額超過6000億元。 (CFP/圖)

監管風暴

意外是在2011年感恩節那天到來的。

那是11月的第4個星期四,國務院下發了被稱為38號文的《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近3年時間裡,國內交易市場數量翻了3番,達到三百多家。業界將這一文件,視為國家層面對於癲狂的交易所熱潮的整頓。

38號文規定: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准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據警方調查,維財交易所的運營特徵包括了電子集中交易、標準合約、保證金制度和當日無負債、強行平倉等變相期貨交易的手段,均是在國務院文件整頓之列。

38號文公佈的第二天,湖南維財收到資金託管行工商銀行的一紙通知,要求停止與維財的合作。長沙市工商部門也通知湖南維財,要求其變更經營範圍,剔除「黃金」這一項。維財交易所不得不於2011年11月29日發出公告,定於12月24日暫停黃金業務。

「我們是在調整的過程中出了問題。」楚威向南方週末記者解釋說,當時維財已決定12月底停盤,部分代理商為減少損失,拚命刷單,客戶投訴由此猛增,為應對暴漲的投訴,楚威從公司總部的客服部抽調出幾個人,專門接聽和受理對刷單等問題的投訴,核實之後,要求代理商予以解決。

但接下來發生的局勢,楚威已無法控制。他所發展的七百多家代理商,很多才剛剛鋪開,連成本都未收回。於是,多家代理商及其經紀人在客戶賬戶中瘋狂刷單、賺取手續費。

大量客戶的控訴材料,雪片般湧向金融監管部門。自2011年下半年起,長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就接到多起關於維財公司的投訴。

2011年12月28日,維財長沙總部已經人去樓空,只剩一地無人簽收的快遞包裹。3天後,長沙市公安局成立「1·01」專案組,正式立案偵查,楚威、趙某以及多名維財公司高管相繼被刑拘。

2012年3月1日,公安部啟動全國範圍內的「破案會戰」,旨在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因維財案涉及面廣、案情複雜,「1·01」專案組多次向公安部匯報偵辦進展,公安部決定將此案列為部督案件,並發起集群戰役。

據警方介紹:公安部於2012年5月4日,發起了以湖南長沙為主戰場的26省區市集群戰役,對維財案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統一收網。收網行動中,共立案、破案上百起,對一百多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一個以黃金為號召的「維財神話」,就此灰飛煙滅。

2012年2月8日,楚威正式被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制度反思

長沙警方證實,這是長沙市首起非法經營黃金期貨的案件,其涉案金額之高、涉及面之廣,相較歷年來的全國同類案件,也能排進前列。此外,這家80後夫 婦主導的交易所,連基本的紙質財務資料都沒有,全部使用電腦記賬,案發前維財交易所已刪除了部分電腦數據,導致長沙警方的偵辦工作十分艱巨。

根據事後的審計報告,楚威在交易所的發展初期,曾動用部分資金「自行造市」,推高整個市場的交易量,以吸引客戶。在客戶交的二十三億餘元保證金中,有近2個億的資金是楚威自己動用資金反覆操縱市場價格形成的。

看守所內的楚威,反覆向南方週末記者強調:希望媒體以及維財金客戶「看待我們,可以用一些發展或者改革的眼光,去看這種新興的金融衍生品種」。

「維財案的產生背景,跟很多經濟犯罪案件類似,源於投資者的非理性投資現象突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基礎。」長沙市政府金融辦相關工作人員認為, 維財案還反映了當前我國經濟領域內立法和執法需要進一步完善,以積極應對新型經濟犯罪的不斷發生。同時,任何金融創新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進行。

據長沙市政府金融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仍然不時有維財金的參與者,向長沙市政府金融辦打來電話,詢問整個維財案的善後處理情況,而工作人員的回覆是: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後續工作應嚴格依法辦理。

「維財案名義上是期貨交易,其實是開了一個賭局,開一個非法賭場讓大家在這裡面賭博。」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分析認為:維財案出現的根源,有兩個基礎,其一是中國投資者的賭性(投機心理)很大,其二是投資者們的投資渠道極其有限。

彭冰表示,很多投資者認為黃金會保值,所以想投資黃金,但黃金市場上的投資渠道很有限,這樣就給了類似維財交易所這樣的機構以機會。同時,投資者買了黃金期貨,也不進行實物交割,「實際上客戶也不是真的要黃金,而是要收益」。

2011年底,央行、證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文,整頓黃金交易市場,強調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之外,各地均不得設立其他任何名義的黃金交 易所(交易中心)。也許是注意到了各界對於黃金投資渠道過窄的呼聲,這份文件末尾提到,要「圍繞市場需求加大產品創新力度,為投資者提供便利化服務」。

但正本清源的效果還遠未實現。時至今日,在百度維財吧裡,一家名為「湖南享潤達貴金屬交易市場」的機構,已開始向「維財金」時代失意的投資者們喊話,他們的廣告語是:「維財是騙子,外盤不安全,貴金屬只認享潤達!」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30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