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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企辦虛擬銀行 入場費3億 金管局就發牌公眾諮詢

1 : GS(14)@2018-02-12 07:12:48

【明報專訊】金管局昨公布,就《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修訂向公眾諮詢,修訂虛擬銀行發牌規則,包括建議容許科技公司申請經營虛擬銀行,毋須由現有金融機構申請或轉型。文件內提及牌照持有人必須是本地註冊公司,且股本需在3億元以上。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透露,至今已與逾10間機構商討,一半更為科技公司,期望今年會有虛擬銀行服務推出,數量則視乎市場反應。

明報記者 歐陽偉昉

現有虛擬銀行規則在2000年制定,今次諮詢期由昨日起至3月15日,金管局參考意見後,預計於5月發出新指引。阮國恒表示,發展虛擬銀行有助金融科技創新,能為客戶提供新體驗。虛擬銀行一般服務零售客戶和中小企,可為原來難以使用傳統金融服務的客群提供服務。

助發展金融科技創新

建議的修訂中,虛擬銀行持牌人需是本地註冊公司,發牌維持3億元的最低資本要求,阮國恒指銀行面對公眾吸收存款,需要確保銀行有財政實力,3億元的要求並不高,傳統零售銀行資本更遠高於此。不過考慮到虛擬銀行為新業務模式,交易額較小,規模未必太大,因此不會如傳統銀行要求股本大幅超過3億元。此外,局方不會在資本充足率遷就虛擬銀行,不過因其着重零售業務,會有特定風險權重,銀行亦需要參加存款保證計劃。

需遵守傳統銀行主要規定

監管上,虛擬銀行需遵守適用於傳統銀行的原則及主要規定,惟部分需因商業模式作出適當調整,阮國恒表示,因為虛擬銀行依賴科技,需要特別着重科技風險管控,例如進行獨立評估系統穩定性、保安要求等,局方在發牌後亦會特別注重。申請時亦需要具備具體而可信業務計劃,阮國恒指不接受「掠奪式定價」搶佔市場,會破壞金融體系穩定和損害公眾信心,希望銀行爭取合理回報,在發展和回報之間取得平衡。

此外,諮詢亦建議申請發牌時虛擬銀行需提交退場計劃,在結業時有序退場。為促進普及金融,虛擬銀行不應設定最低戶口結餘,或徵收低戶口結餘收費。雖然不設實體分行,但銀行可設立客戶支援中心,至於可否設置自助銀行服務機,阮國恒指虛擬銀行一般以電子渠道運作,但亦可與局方商討。

業界:傳統銀行需應對潛在競爭

有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引入虛擬銀行對傳統銀行不免會有競爭,金管局其他推動金融科技措施也會引入潛在競爭者。他認為傳統銀行並非不怕虛擬銀行競爭,它們規模未來或會擴大,因此銀行需要研究措施,考慮應對方法。對於會否申請虛擬銀行牌照,他表示諮詢剛發出,需要時間研究。

至於科技公司方面,騰訊(0700)及阿里巴巴旗下螞蟻金服暫未回應,但本地電子支付商TNG回應指正研究指引,當牌照開放申請時,會立即申請。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5547&issue=2018020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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