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新例或推高銀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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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1-22 06:23:29【本報訊】因應巴三協議,金管局規定銀行於今年起,須符合「穩定資金淨額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要求並定期匯報,倘比率低於指標需30日內補足資金。部份活躍銀團市場的中外資行分行,資金來源多靠同業拆借及大企短期定存,零售客存(穩定系數最高資金)不算雄厚,故業界指今年同業競投出價及承銷項目會更審慎,銀團貸款息率有上升壓力,不會像去年過度勇進。
須符NSFR要求
綜合數間大行企銀主管及分析員意見謂,去年藍籌及國企融資暢旺,3或5年期貸款息率連費用,低於拆息加1厘例子不菲,平均息差比較前年低約20點子。今年新例實施,相信除3間發鈔行及存款極充裕本地大行外,其他網點及客存基礎有限的中外資分行及本地中型行,難免會受影響而推升銀團息率,而現時零售層面積極吸存現象亦會繼續下去。金管局發言人回應查詢表示,根據《銀行業(流動性)規則》,被界定為「第1類機構」銀行(國際風險承擔重大或對本港銀行體系穩定性舉足輕重的銀行),須時刻維持NSFR不少於100%並按季向該局匯報,若有關比率低於100%但不少於90%,而銀行過去12個月都維持在100%或以上,則可在30日內自行糾正NSFR短欠,不會被視作違規。規模較「第一類機構」小、但資產或流動性風險仍達一定水平銀行(包括若干外資行分行及本地中小行),屬「第2A類機構」,須實行簡化版「核心資金比率」(Core Funding Ratio,CFR),今年及明年起,每月平均CFR須維持不少於50%及75%。對於新例實施會否推升銀團貸款息率,發言人指根據該局量化測試結果,業界普遍已具備足夠穩定資金,除了存款外也包括資本金、發債所得及同業往來資金(連集團系內持續提供資金)等,故在滿足NSFR及CFR要求應不會遇重大困難,但該局會繼續留意實施相關比率對本地銀行業潛在影響。澳新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師楊宇霆認為,實施NSFR對銀行流動性多少會有影響,大行存款雄厚,影響較細,惟資金來源靠同業拆借的銀行流動性會較緊,料銀團息率會有向上壓力。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122/2028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