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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we are reading:錢德勒的逗號

1 : GS(14)@2018-01-22 05:20:45

我生性反社會,在這欄一個月寫一本書,總是彈多讚少,彈完人文字功夫差又嫌人翻譯水平低,口臭臭無朋友不特止,被問到「咁你又好叻咩」?又啞口無言。這麼著,新年流流,就想痛改前非,積個陰德。所以今日想同大家介紹我心目中的好東西,我們談談錢德勒的逗號。正確來說,是翻譯出來的「逗號」才對。關於標點符號,接受香港教育的本人大概是中毒太深,一直以來對它的概念頂多限於正確與錯誤。直至看錢德勒中文版的《漫長的告別(The Long Goodbye)》,他的一個逗號方震驚我三百七十億細胞。那逗號來自硬漢偵探Philip Marlowe的自我介紹,英文原文為“I've been in jail more than once and I don't do divorce business.”,台灣譯者許瓊瑩把它翻譯成「我曾經入獄不只一次,我不接離婚案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今天暫不討論為何要用這套標準),句號用於「陳述句末尾的停頓」,逗號要複雜些,大致說是用來表現「句子內部需要的停頓」。「我曾經入獄不只一次」和「我不接離婚案件」,可看做兩句獨立陳述句,因此中間可以用句號的。然而譯者在此卻用逗號,這就令兩句陳述句合拼成一句,彷彿它們指向同一個意思。但到底「入獄不只一次」和「不接離婚案件」有甚麼關係呢?這恐怕很難說明。莫如說正正因為難說明,這逗號才夠巧妙。它想告訴讀者的是,Philip Marlowe的做人原則,可不是常人能懂的。唔好問點解,亦無得解,總之我就是這樣的我,Philip Marlowe在偵探小說史上的經典硬漢形象,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好啦可能你看完上面的解釋,反應會是「超,你講哂啦」,又或者「who cares」,甚至可能會把《蘋果日報》揉成一團踢落海。我懂的。大佬,一來讀者看的是情節不是逗號,二來就算真係要關心錢德勒,都講美國社會同父權主義啦。區區一個逗號,在滔滔人類文明歷史長河裡面留得住嗎?然而就算你說我無聊犬儒,我還是想關心這個逗號。唔好問點解,反正亦無得解,我就是重視小說的craftsmanship。像木工精雕細琢一個佛像、時裝設計師在手袋上添加一個無人注意的detail位,這些都是無聊又犬儒、而且無法留在滔滔人類文明歷史長河的事。但,又如何?畢竟沒有人是活在滔滔人類文明歷史長河的。人活不過百年,唯一能做的,恐怕就只有在其極短暫的人生中追求自己認為值得追求的東西,然後死去。我很高興我仍然執著於一個逗號,這讓我覺得自己像個人。至於那些字又寫不好、書又譯不好的作者譯者,統統去排紐倫堡吧。楊天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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