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飛機租賃披露準則 港交所擬放寬

1 : GS(14)@2017-11-19 12:56:19

【明報專訊】近年多家航空租賃公司來港上市,港交所(0388)昨日宣布,擬放寬對飛機租賃企業的披露準則,昨日刊發諮詢文件,建議《上市規則》豁免飛機租賃業務遵守須予公布交易披露及股東批准的規定,意味上市航空租賃公司收購飛機時,可豁免事先取得股東批准,諮詢期至下月22日。惟由於諮詢限制主業因素,長實(1113)及新創建(0659)等未必包括在內。

僅適用以飛機租賃主業企業

港交所表示,由於接到企業反映現有披露準則與行業存在衝突,所以推出相關諮詢,建議豁免適用於經常與飛機營運商進行飛機租賃交易、並以此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其購置或出售飛機及飛機融資租賃事項,均可在符合若干條件及其他披露規定下獲得豁免,但仍必須刊發公告,並在中期報告或年報中披露有關交易資料。港交所強調,為避免建議中的豁免被濫用,認為合資格飛機出租商的定義應該從嚴,只包括那些活躍從事與飛機營運商進行飛機租賃交易作為主營業務的企業。

企業:公開飛機買賣價不利交易

現行條例下,上市的飛機租賃企業即使在日常業務中進行飛機租賃活動,有關交易仍須遵守須予公布交易的規定。港交所引述上市飛機租賃企業指,遵守有關規定有實際困難,因飛機租賃是小眾業務,不公開個別飛機的買賣價或租賃條款是行業常規,要求企業公開這些資料,將有損其與飛機製造商或市場其他人士商議並訂立飛機租賃交易的能力,不利他們與非香港上市同業競爭。飛機租賃企業亦表示,要為其日常業務中有關購買、出售或租賃飛機的個別交易事先取得股東批准實在過於繁瑣,令商議交易條款時將處於嚴重不利的位置。

目前本港有3家上市的飛機租賃公司,包括中國飛機租賃(1848)、國銀租賃(1606)及中銀航空租賃(2588),另一方面,兩大富豪李嘉誠及鄭家純,也分別透過長實及新創建進軍飛機租賃市場,但因兩者主業非航空租賃,或不受今次諮詢影響。

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及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修訂建議旨在確保飛機租賃活動得到有效監管,而又無損對投資者的保障,亦與政府近年推動香港成為航空租賃和融資中心的大方向一致。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9611&issue=2017111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4287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