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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發局倡私募基金投資香港公司免稅

1 : GS(14)@2017-08-02 06:11:48

【本報訊】香港為吸引海外私募基金落戶香港,早前已准海外私募基金投資離岸私人公司免稅,反而投資香港私人公司,或有實質業務的非香港私人公司,就不獲免稅,即使投資組合內只有一項香港投資,全個基金均不能免稅。金發局倡將投資香港公司一視同仁豁免徵稅。金發局發表報告,建議將涉及香港公司、香港業務的私募基金投資均予免稅,但持有大量香港住宅物業者除外。金發局招新業務小組召集人葉招桂芳解釋,由於住宅屬敏感行業,因此提議仍然將之撇除出免稅清單之外。金發局亦建議,免除現時一項香港投資已可污染(Taint)全個基金免稅豁免的做法,若持有不符合免稅資格的投資逾2年,從中所得的利潤應視為資本增值,意味不必繳納利得稅。葉招桂芳指,政府近5年曾幾次就促進離岸私募基金來港而修改法例,但私募基金來港未見顯著上升,故希望進一步為私募基金鬆綁。被問到為何當初政府不將投資香港公司納入免稅之列,葉招桂芳表示2013年時政府似「比較難接受」,及至2016年發出實務指引,明確表示即使基金內只有一項香港相關投資,亦令全個基金不獲免稅,「情況好嚴峻」,故希望現屆政府推動修改做法。一同負責報告的金發局拓新業務小組成員、創業及私募投資協會副主席雷約翰(John Levack)亦指,現時為吸引私募基金而做的免稅措施「差少少就有用」,引述4年前研究,指香港新股當中有約四、五成在上市前都有私募基金或創投基金投資,而IPO亦是私募基金將投資變現的重要出路,因此他希望有更多鼓勵基金在香港管理、決策的措施,對保持香港成為具吸引力的上市地有重要影響。現時港交所(388)就設立創新板、吸引初創新經濟公司上市,雷約翰表示支持活化香港市場、吸引科技公司上市,而鼓勵私募基金落戶香港,亦與創新板互有協同效應。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801/2010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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