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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值一哂:不鳥鳥之

1 : GS(14)@2017-06-16 01:33:10

真實故事一:友人家養的貓,天性使然,早前竟捕獲一隻自來鳥。小鳥因而受傷且飛不了,猶幸友人及時發現方撿回小命。然後友人在臉書求救,如何療傷、照顧、餵飼,更重要的是與其貓隔離。一番張羅,小鳥總算安然度過,且康復良好,很快就可別去遠飛,友人自亦鬆一口氣。真實故事二:另位友人從事救護工作,早幾天有隻「識途」白鴿竟飛入其所屬的救護站。初時站內職員還以為牠只是覓食,所以未有為意,誰知翌日仍見其在,而且怎趕也不肯飛走。經細心查看發現,原來牠的雙腳給人分別套上無縫的膠和鐵圈,因為兩圈皆由腳掌硬套上去,致令其中一腳受了傷,至於羽毛也被畫上圖案及用膠紙捆綁以資識別!這該是一隻懂得負傷求助的賽鴿。救護員馬上動手為其施救,解除束縛。白鴿也終可重獲自由,翱翔天際,當刻救護站一眾莫不感動。至於最後的故事就更叫人激動:上星期康文署據稱接獲市民,少不免還有無時無刻「為民請命」的建制派區議員投訴。位於大埔廣福路的「鷺鳥林」樹枝太茂密,並聚集大量各種鳥類,更有鳥糞,造成途人不便。因此派出樹木組人員前往修剪樹枝,工作人員完全罔顧樹上的鳥巢,連同樹枝悉數盡剪掉地。鳥巢固遭破壞,覆巢之下又豈有完卵,那些羽翼未豐的雛鳥同是非死即傷。此情此景與暴力強拆、毀人家園的粗暴手法沒有兩樣。



事件一經曝光遂引起公憤,聯署聲名譴責康文署的人數與日俱增。市民追究的是:修剪樹木並不至於對巢鳥視若無睹,同時亦沒考慮此舉對生態所造成的破壞。再者,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不得狩獵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及「不得取去、移走、損害、銷毀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的巢或蛋。」違者已然干犯法例。事實上,大埔廣福道是全港第二大的鷺鳥林,更被列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其生態價值顯見。再據香港觀鳥會去年統計,該處有一百五十一個鷺鳥巢,佔全港百分之十二。單憑目測已能察覺鷺鳥巢的存在,惟怕沒有的是「惻」隱之心而已。不然就是工作人員只會機械式地執行指令,「話之你死」,實又教我記起兩年前被連株斬去的石牆古樹。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由其對待動物,甚至所有物種的態度可見。我城過去廿年的文明退程,又怎不教文明之士難堪。王利民康宏金融集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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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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