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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首條Freelancer勞工法紐約生效50萬人受惠

1 : GS(14)@2017-05-18 01:10:47

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愈來愈普遍,但欠缺法例監管。全美首條保障自由工作者的勞工法案,今日正式在紐約市生效,「自由工作者工會(Freelancers Union)」發起人Sara Horowitz對《蘋果》表示,立法具指標作用,期望其他城市仿效;有紐約市作家則認為,新例涵蓋範圍不足,冀繼續完善法案。駐紐約記者:鄭柏齡去年通過、今日正式生效的自由工作者法案,賦予自由工作者多項權利,包括可要求僱主簽訂工作合約(總酬金在800美元或以上)、要求最遲在合約完結後30日內支付薪金等。另外,紐約市政府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自由工作者可就欠薪、違約等情況,向消費者事務局(DCA)提出申訴。該局局長Lorelei Salas指,如僱主在20日內沒有回應,有關個案可轉交法庭裁決。紐約市政府估計,法例生效後,全市最少50萬名自由工作者受惠。全美會員達35萬人的自由工作者工會(Freelancers Union),發起人Sara Horowitz對法律生效感到鼓舞,她認為紐約市立法具指標作用,「美國三分之一勞動力來自自由工作者,法案通過後為他們築起安全網,希望其他城市仿效」。該工會去年調查發現,逾七成會員曾被僱主拖欠薪金,平均拖欠金額約6,000美元。「我們(自由工作者)不能只依賴政府行動」,Horowitz續說,「自由工作者必須團結發聲,爭取應有權益。」為配合法例,工會推出手機應用程式,用家可直接透過程式,向30名自由工作義務律師,尋找法律意見及求助。在新例下,如法庭裁定僱主敗訴,除向自由工作者賠償外,僱主亦可能遭罰款最高2.5萬美元。Horowitz認為,法例可體現公平原則,「它懲罰違法的僱主;從另一方面看,遵守法律、紀律良好的公司,可繼續享受自由工作者帶來的經濟利益」。曾被出版商拖欠2萬美元酬金、紐約市自由作家Mauricio Niebla,花了一段長時間才成功追回欠薪,「法例很迫切,對所有人都是一件好事」,但Niebla認為,新法例尚有不足,如未明確在條文中聲明僱主必須向自由工作者支薪,「(立法)只是第一步,仍然有很大改善空間」。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517/2002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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