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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文亮:沒有碰撞的不小心駕駛

1 : GS(14)@2017-01-27 07:27:29

【明報專訊】昨日我跑完步去到茶餐廳,與老闆吹水,佢話我在2016年的收穫不錯,個人取得了浸大院士,登上了澳門粵華中學名人堂,公司資助的鹽田梓復修計劃,取得了兩個聯合國文化遺產獎,同時進入了福布斯榜,在香港區排名第26位,理論上應該無憾,但有一件小事,與香港警隊有關,事件可以被命名為「沒有碰撞的不小心駕駛」。

在去年4月,我要去《明報》做「湯文亮會客室」,當日司機放假,我自己揸車,當我在停車場泊車時,幾乎撞到一輛已停泊的私家車,好彩感應器狂響,對方下車觀察了一段時間,發覺沒有碰撞我就離開,以為避過一刧,原來我的以為是錯誤的。

事隔9月政府仍未要求賠償

當我做完「會客室」,對方回到現場,話他們離開之後,發覺車輛有被碰撞痕迹,已經報了警,我心想,最多是賠錢,沒有大不了。原來我又錯,對方是非常之有能力,可以立刻叫來一輛衝鋒車,一輛警車,兩輛電單車,大約10名警員到場調查,我做了酒精測試,在場的資深交通警員亦沒有發覺有碰撞痕迹,於是我就離開,當晚有警員找我,我沒有接聽,翌日,我根據留言回電,他第一句就問我點解逃離現場,是誰准許我離開?我話已經登記了身分證,又通過了酒精測試,點解要逃離現場,Hit and Run這條罪我揹唔起,於是我聘用律師,經過幾次問話,包括當日沒有返工的司機,最後我被控不小心駕駛。

不小心駕駛又不是什麼大罪,我被罰了1300元,事情應該了結,事後我知道,那輛車是屬於政府車輛,所以,一定要向我追究責任,這亦是可以理解的,但最奇怪的就是直到現在,大約9個月時間,我還未收到政府要求的賠償,我絕不相信政府的效率如此之低。

由此可見,那輛車根本沒有被碰撞,如果沒有被碰撞,警方憑什麼控告我不小心駕駛?我並不是要求推翻判決,更不是要求賠償,只希望盧處長了解這件如同「莫須有」的「沒有碰撞的不小心駕駛」事件。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4752&issue=2017012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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