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民事索償 難追究政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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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1-21 03:33:12【本報訊】食環署以青年新政及香港民族黨可能售賣鼓吹港獨產品,或危害公共秩序為由,取消該兩個政治團體在維園年宵攤位的租約。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楊岳橋表示,雖然食環署在合約中訂明,倘相關租賃人士因被終止協議而蒙受損失,該署一概不負責,但楊認為受影響的租賃人士可考慮循民事追討損失,「每一個決定都應該要合理,佢(食環署)要提供多啲嘅理據令人信服,否則,佢哋(租賃人)可以循民事上尋求有冇方法,逼食環署提供多啲理據及試吓索償」。另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青政及香港民族黨可考慮循民事向食環署索償,「以普通合約兩個party咁告佢,當然到最後取消合約係咪合理,交由法庭決定。如果法庭決定不合理,違反合約,就可以追討一切損失」。
未行使公權力
不過,他認為今次事件未必適合以司法覆核追討政府責任,「司法覆核需要政府機構行使公權力時候,我哋先至可以司法覆核佢,但今次純粹係以租同被人租嘅合約,咁可能未必適合司法覆核」。■記者謝明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0/1990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