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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自述:我那價值500億的決定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3/1575411.html

文是由蘭德爾·萊恩(Randall Lane)對沃倫·巴菲特(Randall Lane)口述內容整理而成。

自從我拜讀了本傑明·格雷厄姆(Benjamin Graham)的著作《聰明的投資者》(The Intelligent Investor)之後,他便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此後我一直想去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唸書,因為他在那裡擔任教授。當我從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畢業,回到 奧馬哈,並開始推銷證券之後,我仍沒有忘記他。在1951年至1954年期間,我老是打擾他:經常寫信給他討論有關證券投資的想法。後來我收到了他的一封 回信,他在信裡說:「你下一次來紐約的時候,請來見我。」

於是我就去見了他,他聘請我在他和傑裡·紐曼(Jerry Newman)共同負責運營的格雷厄姆-紐曼公司工作。大家都聲稱是阿爾弗雷德·溫斯洛·瓊斯(Alfred Winslow Jones)開創了對沖基金產業,但格雷厄姆-紐曼公司的姐妹合夥制投資公司——紐曼及格雷厄姆公司(Newman and Graham)實際上是比瓊斯公司更早的一家對沖基金公司。我和當時已懷孕四個月的妻子蘇茜(Susie)及女兒一起搬到紐約州懷特普萊恩斯(White Plains)。每天早上,我上班都是坐火車到紐約市中央車站(Grand Central)。

我在那裡工作的時間很短:第二年,當我25歲時,格雷厄姆先生(那時我就是這麼稱呼他的)告訴我說,他打算退休了。事實上,他告訴我的不止是這個消 息,他還向我提供了接替他的機會,傑裡的兒子米奇(Mickey)擔任新的高級合夥人,而我擔任新的初級合夥人。格雷厄姆-紐曼公司是一家規模非常小的基 金公司——管理資金只有六七百萬美元,但名氣非常響。

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決定。這是我接替自己偶像的機會——我甚至把我大兒子取名為霍華德·格雷厄姆·巴菲特(Howard Graham Buffett)(霍華德是我父親的名字),但我也很想返回奧馬哈。那時大概有一個月的時間,我每天早上在上班途中都一直在考慮告訴格雷厄姆先生我打算離 職。但是,我很難做到。

問題是,當我從大學畢業時,我手裡頭有9,800美元,但到了1955年年底,我擁有的個人資金已增加到12.7萬美元。我當時想,我要返回奧馬 哈,選修些大學課程,並且閱讀大量書籍——我打算退休!我想我們每年有1.2萬美元就夠生活開銷了,而憑藉我已擁有的12.7萬美元個人資產,我可以很輕 鬆地賺到這筆生活費。那時我對我的妻子說:「複利能保證我會發財致富。」

我的妻子和孩子先我一步返回奧馬哈。而我則坐上汽車,在往西返回奧馬哈的路上,順道拜訪考察那些我有興趣投資的公司。這是盡職調查。我在賓夕法尼亞 州黑澤爾頓(Hazleton)停留了一下,拜訪了傑都-高地煤炭公司(Jeddo-Highland Coal Company)。在密歇根州,我走訪了當時正在進行破產清算的卡拉馬祖爐灶公司(Kalamazoo Stove & Furnace Company)。我去查看該公司待售的公司廠房看上去情況如何。我去了俄亥俄州特拉華市,查看格雷夫兄弟制桶公司(Greif Bros. Cooperage)。(現在誰還知道制桶這門行業呢?)該公司董事長與我會了面。我事先沒有預約,只是順道拜訪而已。我發現,人們總是願意與我交談。所 有這些人都對我給予了幫助。

在奧馬哈,我租了一幢房子,地址是安德伍德大道(Underwood Ave)5202號,那時每月租金為175美元。我當時對妻子說:「我很樂意購買一幢住房,但那樣做的話,就像是一個木匠賣掉了自己的工具箱了。」我不想用光我的所有資金。

當時我還沒有計劃創辦合夥制投資公司,甚至也沒想找份工作。只要我可以自行操作投資,我就沒有什麼可以顧慮的。我當然不想再向別人推銷證券了。但純 屬機緣巧合,當時有七個人,其中包括我的一些親戚,他們對我說:「你以前賣過股票,我們希望你能告訴我們該如何打理自己的資金。」我回答說:「我不打算再 賣股票了,但我會像格雷厄姆和紐曼那樣,建立一個合夥制投資公司,如果你們想加入的話,就可以加入。」我的岳父、我的大學室友及其母親,我的姑媽愛麗絲 (Alice),我的姐姐及姐夫,我的律師都簽約加入。我也投資了100美元。這就是我創辦投資公司的起步——純屬偶然。

當我成立這家合夥制投資公司時,我們共進了晚餐,這七人再加上我——我99%確信那頓晚餐是在奧馬哈俱樂部(Omaha Club)。我花49美分購買了一本賬簿,他們帶來了各自投資的支票。我在收下他們的支票前,先向他們分發了用複寫紙滕印的半頁紙,上面列出了我所謂的基 本原則。我說,「有關合夥制投資公司的法律文件有兩到四頁之多。對此不必擔心。我會完完全全地告訴你們這些文件裡有些什麼內容,以後你們就不會有任何意想 不到的相關問題。

「但是,這些基本原則就是投資理念。如果你贊同我的投資理念,那麼我們就開始吧。如果不讚同的話,我也對此表示理解。今後我不會告訴你們我們擁有哪 些股票之類的事情。如果我因投資業績出色而應該得到鮮花,那麼我希望得到它,而如果我因投資業績不佳而應該受到警告,那麼我希望你們向我扔來的是無核水 果。但如果我的投資下跌了5%,而市場卻下跌了15%的話,那麼我可不希望有人會向我扔水果,在這種情況下,我會認為自己應該得到鮮花。」我們把一切都談 清楚了,接著他們就把支票遞給了我。

我沒有向外募集資金,但一些我不認識的人也開始向我寄來要求入股的支票。而當時在紐約,格雷厄姆-紐曼公司正在進行清算。在佛蒙特州有一位大學校 長,他叫霍默·道奇(Homer Dodge),之前一直投資於格雷厄姆的基金,他當時問格雷厄姆:「本,我該如何處置我的資金呢?」格雷厄姆回答說:「嗯,這個孩子曾經在我這裡工作 過……」於是,道奇便開車來到奧馬哈,來到我當時居住的那幢租來的房子,我那時25歲,看上去像是17歲,而舉止像是12歲。他當時問我:「你現在在做什 麼呢?」我回答說:「我在幫我家人做這些投資理財的事情,我也會幫你做這些事情。」

雖然當時我並沒不知道,但25歲確實是我人生中的一個轉折點。那年我在改變自己的生活,創建了我的第一家合夥制投資公司,而這家公司最終變成規模相 當大的一家合夥制投資公司,它叫做伯克希爾哈撒韋(Berkshire Hathaway)。當時我並不害怕,只是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而現在我仍然在做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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