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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網都賣A貨LV「標明假貨就賣得」?

1 : GS(14)@2016-12-24 10:42:31

法院或執法機關會出售充公得來的物品,但法院竟然在明知的情況下,出售冒牌手袋。周三下午,有網民發現河南宜陽縣人民法院「司法網拍」網頁上,貼出一個註名為「扣押杜曉琴高仿LV包一個」的競投廣告,法院還貼出兩張能清晰看到帶有該手袋的「LV」花紋和圖案等細節的大圖。截至下午5時30分,該件「高仿LV手袋」已有2,226次圍觀,有4人參與競拍。冒牌LV由開價350元(人民幣‧下同),被人搶高至450元。網民指「高仿即是假貨」,質疑法院的拍賣行為。而法院拍賣冒牌LV手袋,即引發網民關注。周三下午,河南宜陽縣人民法院職員承認手袋並非真貨,而競投廣告已註明是「高仿LV」,故不存在欺騙情況,可以出售。該名職員又指,他們之前並未拍賣過同類的冒牌貨。由於手袋原本屬於該院某案件的被執行人,因為未能交出被執行款項,故將其物品拿出來競價拍賣。至晚上,宜陽縣法院更正式發稿,指事因執行法官對拍賣品合法性審查不細、把關不嚴所致,目前已將有關拍品撤回。根據資料,拍賣的冒牌LV手袋原屬於被執行人杜曉琴,對方與多人有民間借貸糾紛,去年3月至7月,被宜陽縣人民法院判處償還數百萬元的借款。除了冒牌LV手袋,杜曉琴還有被拍賣的貨品包括4,500元的翡翠玉和1,380元的銀項鏈。對於法院公開拍賣冒牌LV手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從司法執行的程序上來講沒有問題,但冒牌LV手袋是否可以成為合法拍賣物,是值得商榷的。依照《行政處罰法》等規定,假冒偽劣產品應被行政機關罰沒,而不應再流向市場。雖然在不影響市場公平、不擾亂市場秩序的情況下,可以靈活處理假冒偽劣產品,但通過司法拍賣的方式再次流向市場,應當被嚴格禁止。北京市致知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偉律師表示,法院雖然在拍賣中註明「高仿」,似乎沒有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沒有違反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售賣假冒商品的規定,但是拍賣該商品卻侵害了LV商標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河南省宜陽縣法院昨晚就網拍「高仿LV手袋」事件作回應稱,因執行法官對拍賣品合法性審查不細、把關不嚴所致,目前已將此拍品撤回。法院公然賣冒牌貨,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高仿根本等同假貨,認為法院出售高仿貨,即將假貨合法化。有人亦批評法院此舉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有人笑言,法院出售的假貨是「國家認證」。網民意見:3_15_2013:合法假貨
this回復有毒:我已聲明我是詐騙,所以拿你錢不是犯罪
ChangRay、:那以後什麼東西都可以高仿合法了賈棟go:州官放火
Mabc_d:畢竟是國家認證的劃過天際de流星: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還珠瑤瑤:以後賣高仿不怕了,有案例了,還是法院的!《北京青年報》/新浪微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23/198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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