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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大型銀行需要注意的是:在內源融資方面,需要設置合適的分紅比例;在外源融資方面,需要客觀看待配股、定向增發對國有控股股東的財務壓力和股權稀釋影響。同時要從分子和分母兩個渠道進行機制創新,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
在金融危機衝擊下,主要國家普遍加強了對銀行資本的監管,實行更加嚴格的資本定義,擴大資本覆蓋範圍,並提出系統重要性、逆週期等資本要求。
基於此,中國的銀行監管部門於2011年8月公佈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新資本管理辦法),對大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現階段銀行融資仍佔社會融資總量主體的情況下,商業銀行特別是大型銀行的信貸增速短期內將無明顯放緩跡象,新增資本需求會繼續上升。
以上兩個趨勢性因素,令工、農、中、建、交五家大型商業銀行面臨巨大資本金缺口,初步測算,這一缺口在「十二五」期間將高達4000億元。
資本金飢渴成為困擾大型商業銀行的一道難題。可供選擇的解決路徑究竟有哪些?
筆者認為:大型銀行拓展資本補充渠道需要同時從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進行拓展。在內源融資方面,需要設置合適的分紅比例;在外源融資方面,需要客觀看待配 股、定向增發對國有控股股東的財務壓力和股權稀釋影響。同時,要從分子和分母兩個渠道進行機制創新,來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
五大行4000億資本缺口
2011年5月,銀行監管部門發佈了《關於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最新資本監管框架,新監管標準實施後,正常條件下系統重要性銀行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為11.5%。2011年8月,銀行監管部門發佈新資本管理辦法,對加權風險資產測算方法進行調整。
基於監管部門所要求的風險權重的變化和新資本管理辦法的相關測算要求,以大型銀行2011年6月末數據為基礎,筆者對權重法下銀行資本充足率及資本缺口所受到的影響進行了初步估算。
由於新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中核心資本增加了其他無形資產扣減項、部分資產項目風險權重上升、增加了操作風險資本要求等原因,大型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均下降了0.6個-0.8個百分點左右,除建設銀行外,其餘四家銀行均存在核心資本缺口而無法滿足9.5%的監管要求。
總資本充足率情況也不容樂觀,由於風險加權資產增加規模較大,附屬資本計算方法中將原來的貸款一般準備項改為損失準備缺口(即貸款損失準備低於150%貸款撥備覆蓋率的缺口)等原因,大型銀行資本充足率將下降0.7個至1.3個百分點不等,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均難以達到監管標準。
必須說明的是,由於數據可得性有限,風險加權資產調整影響的測算並不完備,部分風險權重增加項並未計算在內,此處進行的整體測算結果可能還比實際情況相對樂觀。因此,由於新監管標準造成的大型銀行資本補充壓力不容忽視。
如果拉長分析的時間長度,大型銀行的信貸擴張還將進一步對資本充足率帶來壓力。如果按照未來GDP增速至少為7%,CPI增幅4%,信貸增速至少高於名義GDP增速3個-5個百分點計算,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大型銀行貸款規模將維持14%-20%左右的持續擴張狀態,對銀行資本的新增需求不容忽視。
現擬基於以下假設,對「十二五」時期大型銀行資本金缺口情況進行試測:
1)2012年-2015年信貸增速依次遞減:17%、16%、15%、14%;
2)利潤年均增速依次為20%、19%、18%、17%;
3)信貸資產增量與風險加權資產增量比例為1︰1.2(考慮到未來非貸款業務佔比將逐步提升,設定值略高於2011年水平);
4)不良貸款率1.3%(考慮到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房地產等領域貸款風險因素的可能影響,設定值略高於2011年水平)、撥備貸款比例2.5%;5)分紅比例40%。
從基於上述假設測算結果可以看出,隨著信貸投放規模逐年擴大,資本需求日益擴大,如不進行資本補充,則至「十二五」期間,五家大型銀行將面臨近4000億元資本缺口,如果不轉變業務模式,則如何拓展資本補充渠道必然會成為大型銀行難以忽視的重要挑戰。
路徑一:分紅比例下調
利用留存收益進行內源融資具有成本低、不稀釋老股東股權比例、銀行具有主動權等優勢,是銀行補充資本金、提高核心資本的最可持續的途徑。如果將現金分紅比例適當調低,則可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計劃中的信貸增長。
基於前述假設條件,如將分紅比例降至30%,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在2015年前就不再面臨資本補充問題;如將分紅比例降至20%,則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也可不進行資本補充,僅靠內源融資即可補足新監管標準和信貸規模增長所帶來的資本消耗。
各銀行單靠利潤留存即可滿足資本補充需求的現金分紅比例上限,也即當大型銀行分紅比例分別降至35.3%、26.1%、20.8%、37.5%和4.8%以下時,就不需要新的外源融資即可滿足資本補充需求。
考慮到匯金公司在四家大型銀行股改之初先後向其注資6000余億元,由此需靠四家銀行分紅按年支付特別國債利息,降低現金分紅比例會對其財務狀況產生一定影響。
按現有控股比例不變進行測算,如果將現金分紅比例降至40%,匯金公司在支付特別國債利息後,還將產生7000億元左右的盈餘。即使下降分紅比例至20%,即前述四家大型銀行均無需外源融資的分紅比例,匯金公司仍將有4000億元左右的財務盈餘。事實上,工、農、中、建四行僅需按照4.5%、6.8%、5.7%、4.9%的比例進行現金分紅,即可滿足匯金公司支付特別國債利息的資金需求。
路徑二:國有控股股東配股
股改上市以來,大型銀行曾在2010年進行過一次以配股和定向增發為主要形式的外源資本補充。
財政部、匯金公司、全國社保基金等國有控股股東依靠其歷年累計的現金分紅,即有足夠的財務資源參與大型銀行的配股。「十二五」期間,在其他基礎假設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假設大型銀行已通過調整現金分紅比例至30%進行了內源融資,則資本缺口如表5所示。
以上測算結果顯示,在降低現金分紅比例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已不存在資本缺口。假設1)其餘三行均在開始出現資本缺口後,即2012年進行定向增發或配股形式的外源融資;2)三家銀行均一次性補足「十二五」期間全部資本缺口,即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分別補充500億元、550億元和700億元(見表6)。
從上述測算結果可以看出,匯金公司依靠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的分紅,就可以在完成對應特別國債利息支出及參加2010年配股後,繼續參加「十二五」時期的資本補充,且仍能有近500億元的財務盈餘。交通銀行由於補充資本規模相對較大,而分紅額度較低,會對財政部造成一定財務壓力,但是考慮到財政部從農業銀行的分紅收入後,綜合來看,財政部仍有財務實力參加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的配股。
路徑三:增發稀釋國有控股權
但是,無論分紅是否能夠滿足國有控股股東參與銀行配股的資金需求,只要參與資本補充,都將對國有控股股東的財務狀況造成壓力。那麼如果不參與配股,其影響如何?
按照上述假設進行測算,設想在農、中、交行分別於2012年和2013年補充500億元、550億元和700億元資本時,國有股東並未選擇參與定向增發或者配股,而是選擇適當稀釋國有控股股東在大型銀行中的持股比例。
假設增發時股價較2011年末上升20%,則在不參與增發的情況下,匯金公司對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的持股比例下降至38.2%和64%,分別下降1.8個和3.7個百分點;財政部對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的持股比例下降至37.4%和19.9%,分別下降1.8個和6.6個百分點。以匯金公司和財政部為代表的國有控股股東仍然維持著對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的絕對控股地位。
由此可見,在信貸持續增長帶來資本需求,以及國有控股股東要維持目前控股比例的前提下,資本補充必然對財政部、匯金公司等國有大股東造成現實的財務壓力。 同時,在確保國有股東絕對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允許國有股比例適當稀釋,也有利於實現大型銀行股權結構的進一步多元化和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
因此,建議對國有控股股東持股比例設立一個合理區間,允許其通過不參與配股和定向增發、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方式,使其持股比例在絕對控股比例底線之上適當波動,從而降低國有控股股東的財務壓力。
路徑四: 分子、分母資本工具創新
從資本充足率的計算角度看,可從做大分子和縮小分母兩方面,對資本補充機制進行創新。
在分子方面,可擴大債務資本補充工具的應用範圍。次級債、可轉債、混合資本債等債券工具具有發行便利、對資本市場衝擊相對較小、不會攤薄原有股東收益、避稅等優勢,可成為銀行資本補充的重要渠道;同時,創新一些新的資本性質的金融工具。
在分母方面,一是要強化資本對於信貸擴張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更多發展資本節約型業務。測算結果表明,在信貸增速降至12%、利潤率保持在15%、其他假設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除交通銀行外,其餘大型銀行均可依靠內源資本積累達到資本監管要求,而無需進行外源融資。
二是逐步推行信貸資產轉讓,增強銀行信貸資產流動性。
三是嘗試運用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工具,緩解信貸資產對銀行的資本佔用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