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11歲仔流浪一年變成咁......
1 :
GS(14)@2016-11-29 07:55:18四川彭州一名11歲男童小雷,2012年父母離異後開始離家出走、露宿街頭。這段日子他靠別人施捨度日,學會抽煙、到網吧打機,有時還會偷竊。當地檢察機關介入後,對其父母的強制親職教育程序,並將彭州高皇村委會作為小雷的臨時監護,安置在一個屋苑內,並由民政部門提供其日常所需。小雷昨日起床時踢開被子,扒着窗邊發白日夢,接着跳下床、穿上鞋就往外走。他跟人約好在下午1時半到去網吧打機。出門路過一茶樓時,他找人要了一支煙,叼着就往屋苑外走。他的身後,幾個居民望着其背影說:「才11歲,就開始抽煙了!哎,這娃兒!」居民羅女士指,小雷入住這屋苑已有2個多月,義工經常到來探訪,當內地記者查問時,他老練地笑了笑:「別想來套我的話。」「他是去年9月底開始不着家的。」小雷的父親文有之說,他和妻子離婚後,小雷由他撫養,但兒子經常逃學,「有一次他在學校裡拿了別人手機,我還賠了別人新手機。他根本不服管,經常一個人跑出去幾天時間沒音訊,我都找傷心了,乾脆不管他了。」文有之稱,兒子9歲時就試混入動車到重慶找媽媽,而前妻在成都打工,為了不讓小雷跑去找她,謊稱自己在重慶。之後,文有之經常接到各地派出所的電話,都是讓他去領回兒子。小雷經常逃學,文有之給兒子辦了一年休學,想放在自己身邊慢慢教育。「我開了個鋪面賣水泥,讓他看舖子,空餘時間守着他做作業。」文有之說,去年10月,開學僅僅四周,因為一次錯誤被班主任批評後,小雷又不見了。次日中午,文有之在鐵路附近找到了兒子。「弄回家沒多久,又找不到人了。」文有之稱,這一次讓他徹底生氣了。彭州檢察官在隆豐鎮發現了長期流浪的小雷,今年9月,彭州人民檢察院啟動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程序,發函要求警方立即介入該監護侵害事件,將小雷所在村委會作為其臨時監護,因考慮到兒子不願跟父親生活,現正商議由文有之支付撫養費,兒子交由母親照顧。鳳凰網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129/1984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