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港法庭受釋法約束 梁游上訴案最快周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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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26 13:40:56■梁頌恆(左三)和游蕙禎(左二)聆訊後接受訪問,梁期望法庭可就釋法給予明確回應。夏家朗攝
【本報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被高等法院取消議員資格後提出的上訴案昨繼續聆訊,對於人大釋法,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明釋法內容已成為法例一部份,香港法庭受約束,直言處理本案時,甚至可以不用理會《宣誓及聲明條例》的內容。另一法官稱明白下級法院及有律師避談釋法,因有如「要一名足球員用手入波一樣」。上訴庭將於下周二或三頒佈判詞。記者:黃幗慧 蘇曉欣
政府與梁、游昨已完成陳詞,首席法官張舉能指本案引起公眾關注,而且有逼切性,故將於下周二或三頒下判詞。由於無論結果如何,敗訴方都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故張官表示已預留頒佈判詞的翌日,聽取上訴至終院的許可申請,並提醒各方律師團隊預備在下周三至五隨時上庭。梁、游在聆訊後接受傳媒訪問,梁表示法庭終於正面處理釋法的問題,他期望法庭可以就釋法給予一個明確回應,但相信要去到終審法院才做到,他亦希望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可以守承諾,暫時不就議席空缺刊憲。梁續指憲制危機由特首入稟那天已出現,其後有人大釋法,梁認為必須處理釋法有否追溯力的問題,否則將來23條立法,傾向民主的傳媒也會受影響。至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要追討二人薪津,梁表示完成終審才處理,「立法會好樂此不疲處理啲枝節,我冇時間同佢哋玩幼稚嘅遊戲」。昨天聆訊由代表特首及律政司司長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他指人大釋法對香港法庭有約束力,法庭不得不跟從。按人大今次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內容,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公職資格,而釋法沒有說明由誰裁定宣誓人是否拒絕宣誓。張官指,其實釋法內容已成為法例一部份,香港法庭已受約束,因此法庭甚至可以不用理會香港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有關不按規定宣誓的後果的內容。
余若海:校長講話老師跟從
張官指下級法院及有律師避談釋法,在旁的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指明白為何他們會不情願,就如「要一名足球員用手入波一樣」。余若海稱人大按《基本法》釋法,有如「校長講話,老師要跟從」,法官寫判詞時,已受約束。余若海續笑稱,如果他是內地律師,及在內地法庭處理本案,事件會變得簡單。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補充稱,根據莊豐源爭取居港權案的終審判詞,人大釋法可釐清或補充法例內容,潘指若只是釐清,則釋法可有追溯力,但若涉及補充內容,即是新增內容,變成修法,則應沒有追溯力。但張官反駁指釋法時增添內容有何問題,加上終審判詞沒有講明就約束力而言,釐清和補充內容有何分別。張官認為,無論如何,釋法有如終審的判決,香港法庭判案時須受約束。案件編號:CACV224-227/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26/1984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