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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傳媒要監察當權者

1 : GS(14)@2016-09-30 08:05:00

■記協主席岑倚蘭對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表示震驚及遺憾。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記協主席岑倚蘭對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表示震驚及遺憾,認為梁此舉引發寒蟬效應,掃除對其負面報道,箝制言論自由。她又指,梁聲稱已澄清UGL事件,但這不代表已掃除公眾對事件的疑慮,傳媒作為第四權,監察當權者責無旁貸。


學者:相當小器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梁振英作為當權者須接受傳媒監察,但他屢次用律師信威嚇傳媒,阻礙新聞自由。對於律師信指《蘋果》多次以「狼英」、「大話英」及「689」稱呼梁振英,呂稱,中外傳媒會用不同字眼形容或嘲諷政治人物,「連呢啲稱呼都接受不到,相當小器,無容人之量」。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UGL事件是公眾關心事件,該篇《蘋果》社論只是公平評論。對梁指控《蘋果》社論及對其的蔑視稱呼,阻礙其參選連任特首,杜感奇怪,「佢根據乜嘢事實而認為會因為呢啲言論而冇得參選?」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梁的律師信指《蘋果》社論指梁收受UGL回佣並非事實,只是「分手費」,「如果用(法律)好技術字眼,『回佣』或會令人聯想回贈,但同樣『回佣』亦令人聯想係收UGL秘密唔見得光嘅錢,不合法性質嘅聯想,不一定要仔細到『回佣』嘅一般定義」,他認為讀者對該篇社論提及的UGL回佣事件會視為不當收受金錢事件。他批評作為特首以捉字蝨及法律字眼,輕率採取法律行動,有失特首身份。■記者謝明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30/1978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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