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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去年反腐立案數或超前年 31省區市均有“老虎”落馬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課題組4日公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前三個季度,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9萬件,處分26萬人,全年立案數或將超過2015年,連續四年增長。

31個省區市均有“老虎”落馬

在當日上午召開的第六部《反腐倡廉藍皮書》新聞發布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副研究員蔣來用介紹,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立案審查中管幹部222人,給予紀律處分的中管幹部212人。2016年中央紀委“打虎”力度不減,1到9月,處分省部級幹部共67人。

1月4日,第六部《反腐倡廉藍皮書》新聞發布會。攝影/章軻

蔣來用介紹,2016年,一批“新虎”浮出水面,包括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原副主任龔清概,天津市原副市長尹海林,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等先後接受組織調查。

一批之前接受組織調查的中管幹部被移送司法機關審查或被判刑: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白雲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山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聶春玉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海南省原副省長譚力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所有被判刑的“老虎”均被判罰金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等財產刑,受賄等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均有“老虎”落馬,司法、環保、安監、國企等多個領域均有中管幹部被查處。“反腐敗不做‘選擇題’,充分顯示了中央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定決心。”蔣來用說。

滌蕩“四風”寸土不讓

課題組介紹,從全國來看,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已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9622起、處理18740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1913人。其中,2016年1至8月,處分26609人,占四年總數的30%,已超過2013年、2014年全年總數。

十八大以來(2012年12月至2016年8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分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人員9959人,處分人數逐年攀升:2013年處分971人,2014年處分2537人,2015年處分4035人,2016年1至8月處分2368人。

2016年1至8月,全國共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問題3210起,在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位列第四,查處數比2015年同期增加了36%。

嚴肅查處“基層貪腐”

在打“老虎”的同時,群眾身邊的“蒼蠅式腐敗”、“基層腐敗”和“小官巨腐”直接啃食群眾獲得感、損害群眾對反腐敗鬥爭的認同感。

2016年初,中央紀委做出部署,要求“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課題組介紹,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5292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737人。

海南、江西等地陸續通報利用職務之便在扶貧項目中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好處、不認真履行責任造成低保金損失、騙取扶持補貼和補助資金、收受扶貧對象禮金、為親屬謀取扶貧補貼等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2016年前9個月,海南共查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71件,處理113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5人,誡勉談話28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

湖南省在“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中,共受理截留挪用、虛報冒領、侵占貪汙、優親厚友等各類舉報1121件,黨紀政紀處分378人,移送司法機關64人,追繳各類資金8592萬元。

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重點查處和糾正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攤派費用、籌資籌勞、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違規收繳群眾款物或處罰群眾等突出問題;惠農、土地征收、集體“三資”管理等領域強占掠奪、貪汙挪用的問題。

天津市紀委組織開展了“整治和查處農村基層‘微腐敗’專項行動”,2016年1至8月,專項行動共查處“微腐敗”問題207件,其中黨紀處分141人、移送司法機關31人,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96%、88%、288%。

“紅通人員”歸案已達37人

如果說在國內進行的“打虎拍蠅”是反腐敗的“第一戰場”,那麽在境外的追逃追贓則可被視為“第二戰場”。

課題組介紹,2016年4月21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部署“天網2016”行動,繼續向逃往境外的腐敗分子發出強烈震懾信號。

7月17日,我國首次從拉美國家成功引渡潛逃18年的走私嫌犯黃海勇,成為“獵狐行動”和境外追逃追贓的重要戰果。11月16日,隨著在海外潛逃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百名紅通人員”歸案人數已達37人。

據統計,2014年1月~2016年11月,我國從70余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442人,追回贓款85.4億元人民幣。我國還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框架內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探索綜合運用引渡、遣返、異地追訴、勸返等方式追回外逃貪官。9月,在杭州舉行的G20峰會上,相關成員國領導人一致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簡稱《高級原則》)、《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等重要反腐敗文件,並決定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

課題組表示,這些成果的推出與落實,將成為國際反腐敗新秩序的重要內容,增強中國在這一重要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高級原則》創造性地提出了“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的合作概念,即對外逃腐敗人員和外流腐敗資產零容忍,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體系和機制零漏洞,各國在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時零障礙。

此外,我國還強化雙邊交流合作機制建設,加強與美、加、澳、歐等國家和地區的反腐敗執法合作,推動引渡、司法協助條約談判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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