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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危疾保 小心條款陷阱

1 : GS(14)@2016-09-06 04:38:44

■滙豐保險亞洲行政總裁阮瑞芬 李潤芳攝



【個人理財】危疾保在港滲透率略低,不過近年港人對癌症、中風等疾病警惕度提升,越來越多人關心是否應買危疾保,當中保險條款陷阱亦須小心,滙豐保險亞洲行政總裁阮瑞芬接受專訪時表示,投保者必須清晰理解疾病定義,亦應注意單一疾病能否連續多次索償。記者:周家誠



醫療保集中於中、西診所治療、住院等實報實銷的基本保障。不過,若果患上醫藥費高昂、甚至令患者失去工作能力的重大疾病,則需購買危疾保,才能足夠覆蓋重大開支。


留意疾病定義 索償次數

阮瑞芬指,患上危疾將會喪失工作能力,故此危疾保額應該是一年至兩年收入,或是日常家庭開支總和。若果患者本身並未有買醫療保險,就必須將其他治療危疾成本(例如住院)計算在內,醫療費用動輒增加逾100萬元。而購買危疾保亦應留心「疾病定義」,阮瑞芬指,例如屬本港頭號殺手的癌症亦有分第一期至第四期,而市面上原位癌(即癌症初期)通常只能賠償保額當中的10%至20%,甚至有保單列明相對輕微的癌症並不受保,例如前列腺癌。滙豐保險亞洲分紅保險產品主管鄧進健補充,例如大動脈血管閉塞症,在醫學上亦有標準定義,例如閉塞至某一個百分比才可以成功索償。而且,危疾亦有翻發機會,故此現時危疾保亦設多重索償,不過通常內含陷阱,阮瑞芬舉例,有保險公司稱旗下危疾保可索償共7次,惟其實部份病僅准許索償1次,例如中風、心臟病等。不過,她以滙豐上月推出的危疾保為例,每位病人有權索償4次,包括2次癌症及2次非癌症。投保人亦應留意所謂保單「等候期」(亦俗稱免責期)。阮瑞芬假設,若果癌症首次患者曾透過該行危疾保索償,及後順利康復,若果不幸三年後復發,患者可以進行第2次索償,而其他坊間產品最少須等待五年。而非癌症的等候期則只須一年。另外,首次購買保單亦設等候期,通常在90至180日後才生效。



■選購危疾保時應注意條款內容。


部份保單只覆蓋至75歲

事實上,保險索償投訴局曾經羅列多宗案例,包括有投保人士因為未有清晰披露過往健康狀況而出現索償爭議。阮瑞芬指,投保人應盡所知誠實披露健康狀況,因為保險公司根據披露所得,釐定保費以及是否受保,若隱暪則有權拒絕作出賠償。鄧進健補充,投保人若以前曾患上某種疾病,及後再買危疾保,並作出清晰健康披露,若果及後出現另一種危疾時,醫學上亦定斷兩者並無因果關係,將不會影響索償。阮瑞芬指,現時市面有些危疾保覆蓋終身,部份則只覆蓋至75歲,香港現時為全球人均壽命最長城市,女性平均壽命為87歲,男性平均壽命為82歲,年紀大時不幸染上重大疾病機會率亦高,故此覆蓋終身的危疾保較合適,亦需定期觀察保額是否足夠。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905/1976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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