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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斥教局恫嚇違法治精神

1 : GS(14)@2016-08-16 06:21:01

【本報訊】教育局前晚回應傳媒查詢時,揚言鼓吹港獨的教師須承擔「後果」,若專業失德嚴重或被取消教師資格。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黃瑞紅批評,教局的言論違反根本法律原則及法治精神,若教師因此遭解僱,法團校董會或須承擔法律責任;香港民族黨批評教育局思想審查,但無阻師生追求思想自由,又稱港獨只是「時間問題」。


無理解僱 教師可索償


黃瑞紅續指,教師談論港獨並不足以違反操守,「煽動學生違法,例如偷嘢,專業操守就有問題,但係同學生講毒品、偷嘢,唔會構成老師被警告,更何況港獨唔係毒品,我睇唔到邊一條法例話講港獨或自決係犯法」。教局重申港獨牴觸《基本法》,黃強調《基本法》是憲法,與可以執行的香港法例有別。後者經過立法會審議等程序立法,「所以(建制派)先至成日講23條立法」,「(教育局)將《基本法》變做基本法例,完全違反法律原則」。政府也無權在法律層面下定論,反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政府無合理理由限制校園談港獨的自由。黃又提醒各法團校董會,教師可因無理解僱向法庭申索。學校受教育局資助的前提只是提供優質教育,「冇話你唔准講港獨」。教協昨表明不贊成教師向學生鼓吹港獨,但討論時應客觀,尊重不同立場。教協副主席張銳輝批教育局言論形同恐嚇。他指教師不應鼓吹偏頗政治觀點,「但係校園應該有個開放環境討論,你唔畀學生講,係咪就冇港獨呢樣嘢?」■記者白琳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16/1973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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