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1-06/100346362.html
和大多數年輕人不一樣,25歲的尿毒症患者張岩(化名)的生活被疾病籠罩。每週三次腎透析是他的必修課,疾病令他和家人耗費了金錢,也讓他的前途一片灰暗。
張岩和家人曾經考慮過另一種治療手段——腎移植。按照醫生的說法,「腎移植是中末期腎病最有效的治療措施」,但問題是,「沒有腎源」。
醫生透露,在張岩所就診的這家北京三甲醫院泌尿外科,過去每年最多能做60多例腎移植手術。因腎源急劇下降,2011年全年只做了不足20例。
像張岩這樣要靠腎透析維持生命的病人,中國每年有近100萬,其中相當一部分人需要做腎移植。腎移植是中國臨床開展最早、例數最多、技術最成熟的大器官移植,但中國2011年全年所進行的腎移植還不到4000例。
中國肝移植技術亦處於上升階段,移植數量僅次於腎移植。中國每年有30萬終末期肝病患者需要做肝臟移植,但2011年肝臟移植總數不足1500例。
目前中國器官供給和需求之間存在巨大缺口。2007年中國頒佈實施《器官移植條例》,意味著器官移植開始法制化、規範化及與世界接軌。但是,受到法律約束,舊的器官來源急劇減少,而建立新的器官捐獻制度仍困難重重。在2011年12月16日召開的「臟器移植術後監測和數據網絡高峰論壇」上,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再次強調,中國的器官缺口很大。器官從哪裡來,應該怎麼分配器官,必須從中國文化、中國人能接受的層面來規範。與此同時,衛生部門相應的制度建設也在加緊進行。
擺脫死囚依賴
2007年無疑是中國器官移植史上最關鍵的一年。2007年5月1日,《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正式施行。條例強調了器官供體的權益,規定要尊重供者意願、鼓勵自願捐獻,將活體移植限於親屬範疇等,並明確器官供給遵循倫理學優先原則和倫理委員會審查制度。該條例使得中國器官移植有法可依,但也使得器官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同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此後死刑僅限於少數嚴重的刑事罪犯。死囚的減少進一步加劇了供需矛盾。此前,死囚一直是中國器官的主要供體。
正是在這一年,肝移植數量出現了大幅下降。
根據中國腎移植註冊系統的統計,腎移植數量明顯下降拐點出現在2009年。當年12月28日,衛生部出台了《關於規範活體器官移植的若干規定》,嚴格規定活體器官捐獻人與接受人僅限於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因幫扶等形成的親情關係。此後,活體腎移植數量出現了大幅降低。
衛生部數據顯示,中國每年約有150萬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術僅有1萬例左右,器官需求數量與供給數量的比例是150︰1。這個數字,遠高於世界衛生組織所統計的全球20至30比1的供需比,更遠高於同期美國的5︰1、英國的3︰1。
在黃潔夫看來,之所以出現這一局面,與中國器官來源對死囚的依賴有關。這一現狀至今未能全面扭轉。
在發表於2011年第一期《中華器官移植雜誌》的一篇文章中,黃潔夫坦言,中國現在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主要使用死刑犯器官作為屍體器官來源的國家。截至2009年底,衛生部統計數據顯示,有超過65%的器官移植的器官來源於死刑。這種做法在國際移植界一直備受批評和爭議。移植學界認為死刑犯所處的環境本身就是一種壓力,可能使本人違背其意願或宗教、文化、信仰,被迫成為捐獻者。
除了死囚器官來源的爭議,黃潔夫還指出,在中國,活體器官來源同樣也存在著嚴重問題。「採用活體器官捐獻是在無法得到屍體器官前提下的不得已手段,這種供者手術有可能會導致捐獻者術後出現併發症。」他說,「根據我國目前的醫療服務能力和衛生政策,也不宜鼓勵和廣泛推廣活體器官移植。」
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中國連續出台多項器官移植法規,試圖建立一個符合倫理規範、可持續發展器官移植體系。但是,由於公民捐獻意願不足,器官數量出現了顯著下滑。
儘管如此,在黃潔夫看來,這些都是必須要承受的陣痛。他在前述高峰論壇上告誡與會的眾多器官移植醫生,「如果我們繼續依靠死刑器官,而不努力地去建立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的移植體系,我國的器官移植髮展就將面臨無源之水的困境,最終被徹底斷送。」
破冰器官分配
中國公民為何不願捐獻器官?
一般認為,首要原因仍是文化的影響。有倫理學專家指出,由於受到中國幾千年傳統倫理思想「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影響,國內民眾在遺體捐獻問題上思想阻力很大,一方面認為器官是父母所賜,不能輕易毀傷或給別人;另一方面也因「不孝」的顧慮,不願意將已故父母兄弟的「身體遺物」捐獻出去。
但這不是惟一的原因。一位30多歲的白領對財新《新世紀》表示,她十分願意捐獻自己的器官,可是她擔心「器官捐獻後會被權貴使用,而不能幫助最應得到幫助的人」。
2011年初,針對有關「我國有望年內實現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願登記」的消息,有不少網友評論表示,捐獻的器官去向不明、器官分配過程是否合理,成為阻礙其捐獻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些質疑並非毫無根據。和美劇裡頗為規範的器官等待不同,在很長時間裡,中國並沒有一個科學的器官分配系統。山東省一位器官移植醫師坦率地說,以往器官來源都主要靠醫院和司法機構的關係,器官分配體系談何公平公正?
面對器官移植的尖銳供求衝突,除了加強捐獻體系本身的建設,當務之急是建立一套公平分配機制。
據負責研發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的香港大學外科學系研究主任王海波醫生對財新《新世紀》記者介紹,2009年,衛生部委託中國肝移植註冊中心負責國際器官分配政策研究,提出中國器官分配的政策草案,並研發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協助各移植醫院在器官分配與共享工作中準確地執行相關政策,確保公平、公正和公開地分配人體器官。中國肝移植註冊中心,正是建在香港大學醫學院。
2010年12月,衛生部印發了經過多方專家論證的《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和肝臟與腎臟移植核心政策》,器官分配從此有章可循。2011年4月,執行分配政策的國家器官分配系統正式上線試運行。
除了分配系統,在器官移植的制度建設方面,目前還建成了四個器官註冊系統,包括以香港大學醫學院為中心的中國肝臟移植註冊、以解放軍第309醫院為中心的中國腎臟移植註冊、以北京阜外醫院為中心的心臟移植註冊,以及以無錫市人民醫院為中心的中國肺臟移植註冊。
據王海波介紹,這些註冊系統的建設最早是為了學術進步,但現在,其監管意義日益重要。「衛生部要求所有具有器官移植資格的醫院,開展任何一例器官移植手術,都必須向相關註冊系統上報,這已經成為追溯器官來源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阻止非法器官來源。」 2010年,就有貴州一家醫院因違反這一強制規定,未上報器官移植手術,被衛生部暫停了器官移植資質。
此外,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執業醫師註冊系統、非本院移植隨訪上報系統、違法違規器官獲取與移植舉報系統也在建設之中。這八個系統,共同構成了中國器官移植制度化的基礎。
更公正、更有效率
王海波表示,國家統一的政策是器官分配的核心,而計算機化的分配過程則使分配更加公正和更加有效率。
「我們所有的總則就是為了實現《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明確規定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器官分配,性別、種族、年齡、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等都不應該成為器官分配的理由。」王海波說,「具體的分配過程一旦觸發,完全是由計算機自動執行,人無法干預。整個分配過程是在多方監管下進行的。」
以肝移植為例,據王海波介紹,在醫生將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信息上傳時,一個核心信息就是病人的血液化驗結果。「從這些客觀的血液學結果中,能夠準確地預測出患者不接受器官移植死亡的幾率,死亡幾率越高的患者越應該優先獲得器官。」
如果有醫生偽造血液檢查結果怎麼辦?王海波指出,目前的平台中設計了諸多防造假機制。比如,在計算機分配系統中,處於超緊急狀態的暴發性肝衰竭患者最容易獲得器官,但大量科學研究表明,該類患者的預期壽命在七天左右,如果有醫院偽造了患者的血液檢查並獲取超緊急狀態,那麼在第七天時分配系統會強制性要求醫院提供新的醫學證據證明患者的超緊急狀態,超過14天時分配系統會自動偵測到這些超出預期壽命的患者,並觸發對該醫院所有數據的全面數據核查。
「在國家分配系統中,數據造假騙取器官很容易被偵測到,而衛生部對數據造假一直是『零容忍』政策。」王海波說,「當然技術替代不了管理和制度建設,必須配合國家的政策才有效果。」
2011年4月20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成功完成了中國首例依據統一國家器官分配政策、利用中國器官分配系統進行的器官分配。一位在該醫院匹配名單中排第一位的47歲女性患者獲分配到一個O型供肝。該患者患有急性肝壞死、乙型肝炎、肝細胞肝癌,如果不接受肝移植手術,她在三個月內的死亡率高達52%。
前述高峰論壇學術報告中的數字顯示,中國已經通過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分配了逾200例器官,這標誌著這個複雜的分配系統初步通過了試運行檢驗。
不過,這些剛剛起步的系統仍然面臨諸多挑戰,其中涉及機構、制度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和改革。要實現所有公民捐獻器官都通過這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系統進行分配,還需要較長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