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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資產管理鬆綁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1-18/100328918_all.html

  券商的資產管理業務正在迎來監管的逐步放鬆。

 

  繼東方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資管公司獨立後,海通證券、光大證券亦上報方案,欲將資產管理部門獨立成子公司,目前方案已經上報證監會。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券商的資管業務發展緩慢。

  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6月底,券商資產管理業務受託資金2487億元,這一數據完全無法與公募基金管理的2.4萬億份相比。

  同時,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業中的證券理財產品規模分別達到7萬億元和3000億元左右,甚至僅僅依託於信託賬戶的陽光私募基金的規模也已超過了1700億元,券商資管業務與之差距太大。

  在這一背景下,監管層釋放了放鬆監管的信號。9月中旬,證監會向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下發關於修訂《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其中涉及擬取消集合計劃審批、產品創新、產品相關終止條件刪除等重要條款。

  最為業內振奮的是原《試行辦法》中關於「集合計劃審批」的相關規定已建議調整。

  「這是備案制即將成行的信號,意味著監管層已經加快推進集合計劃實行備案管理的改革目標。」第一創業證券創金資產產品業務負責人黃越岷表示。

從審批到備案

  雖然存量規模相差甚大,但券商資管的增量規模正在迎頭趕上公募、私募基金。

  數據顯示,截至10月28日,券商資管的集合理財產品共計發行了83只,其中偏股型的產品(非限定)數量75只,公佈規模的69只,合計規模 482.77億元,平均每隻產品發行規模7億元;公募基金方面,除固定收益類的產品和分級基金,公募基金公司共計發行偏股型基金101只,合計規模 978.35億元,平均每隻基金募資11億元;而陽光私募今年以來共計發行555只,募資規模接近690億元。券商資管業務大有緊追公募、私募基金的勢 頭。

  對於起步較晚的券商資管來說,能夠在短短幾年之內在發行增量上迅速縮小與公募基金的差距,實為來之不易。

  2005年,光大證券成立國內首隻集合理財產品——光大陽光1號,使歷史上曾全軍覆沒、沉默經年的券商資管業務重新啟動。不過,除十來家試點券 商外,多數券商仍被拒於資管業務門外,到2007年底,券商資管僅有30只產品,規模不過600億元。2009年,監管層開始適當放鬆政策監管,產品審批 速度明顯加快。2010年,東方證券和國泰君安證券率先將資產管理部門分立出來,單獨成立子公司。到2010年底,市場上所有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份額已近 1091.94億份。中信證券、中金證券和國泰君安在2010年底分列券商資管規模前三位。

  以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公司為例,一年之內,該公司管理的客戶資產規模由90億元增長至現在的近200億元,管理的產品數量由7只增加至20只。接近國泰君安資管公司的人士透露,自子公司獨立以來,所獲取的利潤已超過上海某證券公司的全部利潤。

  今年以來,新獲批進行券商資管業務的券商開始擴延至中小券商範圍。中原證券、方正證券、紅塔證券、山西證券和西南證券等相繼開始涉足資管。資產管理業務的市場格局也發生變化,招商證券、廣發證券、宏源證券迅速擴張,擠入資管規模前十。

  根據2003年發佈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三條,「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的規定,對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申請進行審查。」

  在此次意見稿中,上述表述已經消失。「這次僅原則規定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應當依法履行報批或報備程序。根據『放鬆管制』,鼓勵創新的 修訂原則,此次調整意味著監管層已經加快推進集合計劃實行備案管理的改革目標,備案制指日可待。」黃越岷表示,他瞭解到,配套《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備案管理指引》正在制定過程中,將釐清備案管理中的具體要求,此舉對券商集合理財發展意義重大。

  意見稿稱,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面臨基金、銀行、信託、保險等機構的激烈競爭,業務總體規模偏小,市場份額佔比僅為1%,與巨大的市場發展前景和證券公司作為專業投資和服務機構的市場地位不匹配,面臨巨大挑戰。

  「這次修改,主要源於證券公司體量變大,立法環境、行業現狀和監管環境都發生了變化。」黃越岷表示。根據意見稿,監管層希望券商資管能夠突出特 色,「在客戶適當性方面堅持面向具有一定金融投資經驗和較強風險承受能力的客戶准入原則,與其他金融機構理財產品進行錯位競爭。」

  今年年初,證監會在其制定的證券機構行政許可工作調整方案中即表示,作為證監會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將分期分批授權36家派出機構審核五項行政許可事項。同時,證監會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擬取消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三項行政許可事項,改為事前告知性備案管理。

鬆綁關聯交易

  根據剛剛下發的意見稿,從投資交易、自有資金門檻、清盤條件等方面提出很多政策修訂內容。

  「解除了券商資管業務上的限制,幾乎每條都對行業有較大革新。」國泰君安資管公司人士表示,「尤其是關聯交易方面。」

  此次意見稿,對涉及指數化產品的「雙十限制」及3%關聯交易投資限制作出豁免規定。

  「雙十限制」,即指一個理財計劃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最高不得超過該資產計劃淨值的10%;同一管理人管理的所有集合理財計劃,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最高不得超過該公司發行證券額的10%。

  此前對券商資管投資作「雙十限制」意在防止券商資管操縱股價。「券商上一輪危機主要是倒在受託理財上,所以從保障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政策上 對券商投資規制較多。」北京前述券商資管負責人表示,近兩年券商自身的風控能力有所增強,各種政策規制逐漸向理財大佬——基金靠攏。

  前述北京券商高管表示,以前在審批、規模、存續期、宣傳等方面,券商和基金差異較大。自2009年下半年券商放開存續期限制,審批加速後,券商與基金所受到的約束逐漸趨同。

  2009年,指數基金已開始放行「雙十限制」投資。多位資管人士表示,對於以跟蹤指數為特徵的產品運作,「雙十限制」會使得指數產品不能按照權重比例配置,失去其跟蹤指數的特性;同時,必須使得券商資管旗下其他產品進行大幅調整為指數產品騰挪出足夠空間。

  此外,在股指期貨出現後,「雙十限制」還使得券商資管的指數化對沖產品無法出爐,同時還使券商無法對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權的大客戶開展資管服務。

  「現實中,有很多公司大股東,比如持有上市公司20%的股權,他不準備賣掉,但也需要對這些股權進行市值管理。」北京一位券商資管人士表示,「雙十限制」導致券商資管無法對一些大型客戶進行服務,坐失市場份額。

  此次發佈的徵求意見稿認為,指數化產品實施「雙十限制」及3%關聯交易的限制,影響指數化產品跟蹤基準指數的精確度,擴大跟蹤誤差,影響產品的業績,不利於保護客戶權益。

  對於客戶贖回而導致的券商集合計劃被動減倉問題,意見稿表示,允許集合計劃份額在現有客戶間有條件轉讓。

市場化生存

  意見稿對券商資管的多項操作環節都進行了調整,內容涉及充實公平交易、信息披露、投資經理資質問題,總體方向是進行市場化監管,讓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設計產品、投資交易。

  修訂的限制性條款包括取消「集合計劃資產中的證券,不得用於回購」的限制性規定。

  「此前不允許券商集合計劃進行債券回購,主要是此前存在制度風險,現在隨著交易所債券回購交易制度的完善,集合計劃的資產託管制已基本消除制度風險,有了回購這一工具,有利於債券類產品提高收益水平。」黃越岷說。

  意見稿亦刪除了原「連續20 個交易日計劃資產淨值低於1億元」的終止條件規定。

  今年以來,A股低迷震盪,各類投資產品業績均大幅虧損。

  Wind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246只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中累計淨值低於1元的產品共計165只。截至10月,終止清算的集合理財產品共計16只,其中8只因到期而清盤。除1只特例外,另外7只是由於資產淨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億元被迫清盤。

  黃越岷表示,今年以來市場上陸續有產品依據此規定清盤。此次取消資產淨值限制,是更為市場化的表現。「投資人可依據合同自主判斷和決定去留;對於管理人來說,當規模縮小到一定程度,超過運行成本,管理人自然會考慮是否終止的問題。」

  意見稿表示,理財產品是否因資產淨值低於一定下限而終止,應當由合同各方自主判斷和決定,由市場來選擇。從國內外監管實踐看,對於理財產品因資產淨值低於一定下限而強制要求終止的監管要求並不多見。

  此外,意見稿還調整《定向細則》關於同一客戶只能委託一家證券公司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規定。客戶根據其資金規模和理財需要,將資金委託給理財能力、業務特色不同的多家證券公司管理,有利於滿足客戶多樣化的理財需求,分散風險,保護客戶權益。

  關於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集合計劃的比例限制,意見稿將以往對證券公司參與一個集合計劃的自有資金,不得超過計劃成立規模的5%,且不得超過 2億元的限制,提高到「不超過計劃總份額的20%」。此外,還將刪除關於「限制參與多個集合計劃的自有資金總額不得超過證券公司淨資本的15%」的規定。

  「上述幾款都是一些大型的修改,是券商資管運行中遇到的比較現實的瓶頸,這次基本的調整使得券商有更大的自主權。」國泰君安資管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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