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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研MPF幫補首次置業

1 : GS(14)@2015-05-19 01:05:09

■黃友嘉認為以強積金用作置業,不違背累積財富的原則。陳奕釗攝


【本報訊】今年是強積金(MPF)推行15周年,政府剛刊憲宣佈今年8月起容許末期病患者可提早領取強積金。隨社會越來越多聲音要求放寬強積金用途,強積金管理局新任主席黃友嘉認為,可研究用強積金作首次置業,幫補繳付部份首期,由於這也是累積財富的方法,與強積金推行原意脗合,相信市民會支持,但強調僅屬初步構想,仍待社會討論。新加坡早於1955年實行中央公積金制度,55歲或以下僱員的月薪兩成作供款,可動用部份公積金購置政府組合房屋或支付醫療費用等。黃接受訪問時表示,兩地制度不同,最大分別是供款率相差很多倍,「唔能夠直接參考」。



不違累積財富原則


但他認為,強積金原意是累積財富,給打工仔作退休保障,長遠而言,置業也是累積財富的重要手段。有評論認為,強積金累積的供款不足以繳付樓價首期,作用不大。黃不認同,「任何人儲首期,每1蚊儲番嚟都好唔容易」。現時僱員平均的強積金資產約13.2萬元,他認為作為首期的一部份,也十分重要,「可能就係差嗰10幾萬」。他指若容許提取強積金作置業,只適用於首次置業人士,也屬一次性質,並強調「始終都係初步諗法」,非目前首要工作。他指強積金不能輕易提取,但樂見社會積極討論,「我相信去問一般市民,支持都唔會少。好多人對強積金嘅長久印象唔好,但聽到有咁嘅嘢(用作置業),都好喎,唔係咁負面」。他指有關建議須深思熟慮,毋須現階段立即去馬。上任主席兩個月,黃友嘉稱首務是落實前稱核心基金的預設投資策略,基金管理費不高於0.75%,料明年底推行,期望屆時能帶動其他基金收費向下調。目前強積金供款僱主及僱員各佔5%,黃認為在今天的民意,加大供款有困難,除非是自願性供款部份,以減稅作誘因,「扣稅安排有鼓勵性,或者都係好事,但政府要從財政角度考慮,因為收少咗稅」。強積金推行15年,黃坦承「開個頭係開得唔好」,初期累積供款低,管理費偏高,給打工仔第一個印象欠佳,「你要洗底就好難」。但他認為,局方經多年努力,「希望市民睇到係有進步」。至於強積金對沖問題,他認為需正視,由勞、資及政府三方商討,「唔係官話,係政治現實,中間點討價還價,點去達成共識,唔係積金局講咗就算數」。■記者王家文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8/1915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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