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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成最高級被控官員

1 : GS(14)@2015-01-27 14:58:01





【醜聞不絕】曾蔭權一旦被控,將會取代許仕仁,成為香港歷史上被刑事起訴的最高級官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一項普通法罪行,源自十八世紀英國案例。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及最高監禁七年。終審法院於二○○二年岑國社案和二○○五年冼錦華案先後就有關定行的犯罪元素作出定義。



許仕仁判監六年

去年底,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在高等法院經陪審團裁定多項涉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罪名成立,共判監七年半。其中以許任職政務司司長期間,獲取報酬,以優待新鴻基地產或其附屬公司的控罪判刑最重,各項控罪判監六年。岑國社案涉及政府產業署前總產業經理不當地把多項政府服務的管理合約,批予其親戚控制的關聯公司,但沒有向政府披露親戚關係,被判監三十個月。冼錦華案則涉及前高級警司接受他人安排妓女提供免費性服務,被判監兩年。冼案的判詞將犯罪元素定為: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情況下;蓄意作出失當的行為或不作出恰當的行為,例如蓄意疏忽職守或不履行職務;沒有合理解釋或理由;及其行為偏離公職職責範圍或宗旨屬嚴重而非微不足道。律政司只能在證據達致合理的定罪機會才會提出檢控。根據判詞定義考慮前特首曾蔭權的情況,曾無疑是公職人員,豪遊廉租事件發生於他執行公職期間,是否檢控便須要視乎控方能否證明曾明知或蓄意罔顧其行為可能不合法,及有關行為屬嚴重而非微不足道;以及曾能否就接受款待及沒有履行避免利益衝突責任等提出合理解釋。■記者張婷婷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127/1901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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