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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usiness of Art: 活化廳續租與藝發局 楊天帥

1 : GS(14)@2013-08-05 23:38:5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805/18364465

                「藝發局這種逐年續約、兩年公開招標一次的安排,說明藝發局只循僵化的官僚行政方法行事,既未能理解社區藝術發展所需的長遠性,也沒有為香港社區藝術導入更多的空間及資源,以及讓有心作社區發展的藝術團體們各自多元化地發揮所長,反需長期面對緊絀資源及人為競爭。」
這是活化廳總司令劉建華的話。社區藝術團體活化廳自2009年開始落戶油麻地上海街視覺藝術空間,四年來與油麻地街坊生活緊扣。他們辦的展覽,不展示主流的高雅藝術,卻大搞「街坊鄭生唱碟收藏展」。這種做法,獲不少文化界人士認同為社區藝術最佳例子之一。

要解決公平原則問題

                  也因此,當他們今年向藝發局申請續約失敗,就引起了一陣不小的爭議。
上海街的基地改由戲劇與社區藝術工作者莫昭如營運。現任社區文化發展中心總幹事莫昭如,是本土文化界老前輩了,其名聲絕不亞於活化廳。請想像:如果藝發局把場地改租給Gucci、LV、信和藝術,那事件引發的風波,豈止於此。但現實是,下任人選不是他們,而是莫昭如。於是文化圈的矛頭,只好對局不對人,從競爭者指向引發「人為競爭」的藝發局政策了。
政策被批的關鍵問題,正如劉建華所言,在於場地租約每年更新。這批評其實不是新事,藝發局每年公佈資助結果,總被批評資助時間太短,藝團未能發展便要無得留低,要一筆「out」銷。而藝發局本身亦非不明此道,官方的邀請計劃書便有列明,為使藝團能作延續性發展,表現良好的話會延續資助一年。只是當局同時亦強調最多只延續資助一次。活化廳已經營四年,在這項政策底下,已是一件奇事了。
為何藝發局要每一、兩年招標一次?那自然是因為政府一貫的「公平原則」。不僅是藝發局,所有部門亦然,遇上招標工作,即使明知某公司或機構經驗豐富、盡心盡力、表現超群,為表「公平」仍不可多次採用合作,以避免遭受「黑箱作業」或「官商勾結」的批評。
換句話說,要藝發局更改政策,便要先解決「公平原則」的問題。要打破「公平原則」的掣肘,持份者便要對政策該如何更改,達至誰也不能反對的共識。
問題在於,現時沒有這種共識。一個社區藝團,怎樣才算做得好?該給它多久時間做好?
活化廳的工作,讚譽者眾,但質疑者亦不是有。這項計劃的評審(鄧凝姿、馮漢紀、王禾璧、徐子雄及林玉蓮)便直言,期望「活化廳豐富計劃內容及增加活動模式的多樣化,以更提升公眾的藝術水平。」這等於在問:「街坊鄭生唱碟收藏展」很有趣,但那是藝術嗎?那展覽能提升公眾藝術水平嗎?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因為它問到了重心。這重心問題不在於老套的「藝術是甚麼」,而在於「我們想藝術是甚麼」。我們想不想藝術就是「街坊鄭生唱碟收藏展」?有人想,有人不想,但更多人對這個問題,則是連想都沒想。想不夠、討論不夠,便無法解拆藝發局的政策問題。
不如在或讚或彈之前,我們先談這個,好嗎?

                  楊天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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