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服人:NGO的盲點 倪以理
1 :
GS(14)@2013-04-12 00:44:55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411/18223683
每捐1元給慈善機構,有多少直接幫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又有幾多會花費在機構的行政成本?相信是不少捐贈者心中的疑問。但以行政成本高低,衡量慈善組織效益,是否得宜?麥肯錫香港區總經理倪以理就認為未必,無論是慈善組織、捐贈者,都需要新思維,去想想如何做善事。
問:金融中心 答:倪以理(Joe)
問:Joe,香港最近就慈善團體立法研究,而在美國,對慈善團體營運模式,也引發不少討論。
答:美國著名非牟利組織籌款專家Dan Pallotta最近在Ted forum做了一個非常震撼的演講,題目為「The way we think about charity is dead wrong」。Pallotta指出,美國的貧窮率過去十年一直維持在12%,處處都是社會問題。但過去幾十年,NGO組織無甚作為,未見對改善這情況有太大幫助。
開支受局限 影響功能
問:那麼Pallotta如何分析背後的原因?
答:他提出了多項社會對NGO的偏見,導致NGO的行為文化受到局限,很難發揮機構更大的功能和創新能力。
第一點是NGO的薪酬架構帶來人才限制。Pallotta說,社會認同商業機構可以巨額人工補償員工的貢獻,但是在NGO任職,就自然應該是low pay的,需要用理想和工作性質去維持動力。
舉個簡單的例子,史丹福大學MBA畢業的學生,平均十年後(38歲左右)的收入是40萬美元,但是一家慈善組織的CEO平均收入只有8.4萬美元。
如果是數口精的,就會發現投身慈善事業,倒不如在商業機構打工,然後每年捐10萬美元,坐在NGO董事會指指點點,又有面子,又可享philanthropist(慈善家)之美名。
Pallotta認為,這就是我們社會價值矛盾之處。對於一位發明暴力電子遊戲的CEO,一年賺幾千萬美金,又可以上《Fortune》雜誌。但是對於一個想消滅疾病的慈善組織CEO,一年賺幾十萬美元都嫌多,甚至認為他沒有足夠的奉獻。
第二個大問題,是社會對於NGO經費的看法,尤其是認為籌得的善款應該花到受益人身上,對於所有日常經費開支(overhead),都顯得相當反感。
Pallotta舉一個營銷的案例:在商業社會,推廣、賣廣告是必然的經費。當賣廣告的marginal benefit(邊際效益)多於marginal cost(邊際成本)時,推廣是值得的。
換一句話,一般的零售品牌可以透過廣告將產品的優點介紹給大眾。但是大部份NGO都不敢在傳統媒體賣廣告,怕提高了overhead成本。結果限制了NGO的營銷手法,不能夠讓廣大市民了解和參與。
1998年,美國癌症協會只花了100萬美元,宣傳反吸煙相關的立法。同年,五大香煙品牌花在廣告、宣傳的使費多過美國癌症協會6,000倍。
Pallotta的總結是,NGO其中一個做不大的原因是沒有投資在「做大個餅」。Amazon在發展的時候,是不計成本地去擴張它們的服務,創立他們的品牌和規模,試問如果NGO今天看到一個同樣有潛力的機會時,他們會否有同樣的膽識?
問:Pallotta的想法,好像是要把NGO引入更多商業標準。Joe,你認同嗎?
答:Pallotta為了make a point,當然他的觀點是比較極端。早前香港研究監管慈善團體的法例時,也討論過應否監管overhead比例。但我覺得透明度更為重要,行政成本多與少應該受到監查,管理層應該要為行政使費,作出合理的交代,但毋須要去為行政成本去劃一個「硬指標」,更不應盲目下定論,以為行政成本越低越好,以此評定慈善機構的表現和社會貢獻。
另一點是,傳統思維會認為NGO管理人才,以及商業人才,來自兩個不同世界,薪酬根本不需要比較。但商業與NGO人才之間這條線越來越模糊,cross-over越來越多,更多出身商界的人才創辦NGO。
我不認為NGO沒有金錢的報酬,就一定請不到適合的人才。不過,NGO對社會的貢獻不比商業機構少,當有NGO管理層的薪酬貼近私人市場時,不應該將之視為「不道德」。我們應該看他們在做出甚麼樣的貢獻,值不值這個報酬。
增加透明度 說服大眾
問:作為NGO,應該如何去說服捐贈者去接受這一套想法?
答:我相信,不少人對Pallotta的說法,會覺得唔舒服。尤其知道大慈善團體的overhead比重較多,自不然覺得不滿善款未能去到有需要的人手上。
NGO可考慮的做法,就是把捐款分戶兩個基金,一個是做營運,另一個給受助人,令捐贈者更清楚資金運用。
另一個重點是,機構與捐贈者要達成共識。香港社會也有很多人口老化、貧窮等問題,這些都是年月累積下來。若果要解決這些社會問題,NGO可扮演一個怎樣的角色?捐贈者是希望機構長遠發展,解決社會問題?或是將資源直接分配給有需要的人?機構一定要跟支持者說明機構的目標和遠景。
香港有很蓬勃的NGO生態,各種各類都有,資源非常分散。它們大部份的首要目標,通常是關注受助人數等指標每年的增長,同時也努力確保overhead低。
無論是商界或是其他捐贈者,近年從做慈善轉而重視impact investing,除了幫助有需要的人,也關注到捐款持續性,正正反映慈善事業的發展處於轉型的階段。
有人批評利用Pallotta的商業觀點和手法去評估NGO是不應該的,但他的說法,仍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Pallotta正正提醒我們,如何更有效地運用資源發展NGO這一行業,尤其慈善組織對於社會的最終影響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