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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視野:丁權制度 應該檢討

1 : GS(14)@2012-11-03 14:45:3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1103/18055822
發展局公佈可供發展的土地數量,預留給新界原居民的土地大幅度超越一般可供發展用地,引起市民對原居民丁權制度的反思。
新界原居民享有丁權是受基本法保障,而且受惠人數不少,每次政府提出檢討丁屋政策必然引起政治風暴。
不平等問題惹爭議
根據現行丁屋政策,所有原居民的男性後代均可享有丁權。擁有丁權的男丁又可分為兩種情況,如有香港身份證者,可向政府申請批地蓋建丁屋,但申請者是否已移民他國或在港出生並不重要,政府預留的土地就是為了滿足這方面的需求;沒有身份證者則不可申請批地,但仍可申請「丁牌」在私人農地上搭建丁屋。
標準丁屋是三層高共2100方呎的「別墅」,大多配備花園及車位,土地的使用效率遠低於一般住宅用地。相比市區一般家庭的住宅單位面積平均只是數百呎,丁屋是十分奢華了。
新界原居民不少已移民,其在外地出生的後代仍可享有丁權。筆者曾遇到有些案例是為了丁屋安排申請者才回港三兩轉,蓋好了的丁屋他們也從不會入住,只是轉賣圖利。這些從沒有在港付過稅的人,為甚麼仍可享有此優待?另一方面,在男女平等的社會共識下,只有男性才享有丁權是否不合時宜?
原居民後代人數沒有上限,丁屋用地的需求未來只會有增無減。
政府最近指出丁屋政策可檢討,筆者絕對贊成全面探討及審視丁權制度,並建議可考慮取消不在港定居的原居民丁權,亦可考慮以不過千呎的居屋單位取代丁屋。
陳超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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