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男涉遙控女友呃錢
1 :
GS(14)@2012-05-17 00:20:07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516/16341172
外表斯文、樣子清秀的侯於律師行當接待員,她供稱08年9月在酒吧結識被告,被告自稱姓溫,洋名 Jason,做健身器材買賣;被告當晚主動以黑色保時捷送她回家,之後兩人不時見面,「我認為我哋其後係男女朋友關係」。
「諗辦法搵錢畀佢出院」
至09年5月,
被告致電她,聲稱在上海公幹時跌倒,弄斷了腳趾骨入院,叫她「諗辦法搵錢畀佢出院」;侯昨說到此時,哭了起來。結果她籌得3萬元後,欲親身將款項送到上海,但被告指「一個女仔袋咁多錢喺身唔安全」,着她把現金放進又一城的貯物櫃內,他會安排朋友接收;為制止侯往上海,被告遂指款項不夠,叫侯留在香港籌錢。
侯說前後共籌了近20萬元,每次也按指示把現金放入貯物櫃交收,「但佢不斷逼我問身邊啲人借錢,借到冇得借就教我做啲犯法嘢。」被告教她偷公司客戶資料、購買保時捷及寶馬上會,可先套現,待找到買家便高價售出又可以「賺多啲」,被告形容,此舉僅屬「技術性犯規」。侯遂依指示,偷取陳姓客戶身份證影印本及稅單,又冒陳簽名,成功購得兩名車。她取得車匙及有關文件後,同樣放進商場貯物櫃交給被告;其後她無力供款,被告又遙控教她拖延,避免被「拖車」。
2 :
GS(14)@2012-05-17 00:20:28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516/16341173
被告沈恩成其貌不揚,卻有本事令女事主義無反顧;女事主說,為幫愛郎籌醫藥費,「去銀行做私人貸款,財務公司、朋友、屋企人,總之咩辦法都用盡晒」,後來被告誘她犯法,她未待被告開口已表示:「我唔怕,你講啦,我幫你做!」
女事主侯穎芝為了幫手呃貸款,耐心待所有員工下班,獨自留守公司剪貼偽造假月結單、瞞騙車會,以證明自己有能力買名車,實在愛得徹底。
為愛郎偷資料頂超速
身為律師行職員的侯不惜知法犯法,前年2月被告向侯稱其寶馬在試車時遭影快相,由於警方稍後會郵寄通知書,要求身為「車主」的侯提供司機資料,被告不肯向侯提供真正司機身份之餘,更教她找市面願意「賣分」的司機、市價約1,000蚊一分,又叫她嘗試找朋友「頂分」。
剛巧一名友人搬屋需向運輸署更新地址,侯自告奮勇幫對方填表,乘機套得友人資料、頂替作為肇事司機;為堵截友人揭發事件,更頻頻到訪友人家,以便「實」友人信箱,終成功截獲警方通知書。《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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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Yan(11362)@2012-05-17 00:31:42聽講的女一見到波子就出水,唔知有無關?
4 :
龍生(798)@2012-05-17 01:06:09我諗直頭係今次杯具既主因tim啦
5 :
GS(14)@2012-05-17 21:34:494樓提及
我諗直頭係今次杯具既主因tim啦
我都唔知點解咁多妹妹仔咁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