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CAREFREE - 順叔 買樓自由行(下)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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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12-14 23:59:48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85310
早排有位神秘人,捐咗幾十本遠古「樓書」俾香港博物館,大家攞住近年的新盤銷售資料,入香港博物館對比一下,就會知道近二十年,香港地產商賣樓手法的轉變,變得愈嚟愈離譜愈搵笨,「預售」之前仲有「預留」,牛池灣變成清水灣,垃圾堆填區變園林美景,有時仲出現疑似股票莊家式搭棚托市的手法,44樓變88樓可以話風水,收800方呎價錢,賣600方呎單位俾消費者,就唔單止係呃秤,而係明搶。
立法規管樓花銷售呢家嘢,大大話話講咗最少廿年,絕對冇誇張,早在1992年,法律改革委員會,已經成立專責小組研究有關問題,先後在1995年及2002年,提出有關規管樓花及售樓說明的立法建議,但最後都係不了了之。
物極必反,拖足廿年,公眾對新樓市場種種混帳現象忍無可忍,政府終於被迫出招,上個月,終於推出「有關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建議法例諮詢文件」,進行公眾諮詢,搞得嚟,如無意外,有關法例最快要由下年選出的新一屆立法會通過。
政府今次講明,目前香港一手住宅市場,買賣雙方「地位並不對等」,地產商有「較大優勢」(措辭太婉轉了),「社會上有強烈意見」,要求立法規管銷售,提供清晰準確的物業資料,以保障消費者。幾項重要立法建議,包括有關「實用面積」及「價單」的規定,要發展商「須讓買家參觀有關一手已落成住宅物業」、以及引入「冷靜期」等,基本上同去年6月推出的所謂「9招12式」相若,算係幾認真,經過立法會變成點就有待觀察,希望香港政府及政客,今次真心要在一手住宅市場,還香港置業人士一個公道及「自由」。
就住呢個拖咗廿年的立法諮詢,順叔作為外行人,都有幾句嘢想講,仲未講完,下回再續:完結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