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公關七宗罪

1 : GS(14)@2011-06-27 21:51:19

http://www.inv.com.hk/columns/pr-notes/issue31_47/
最近,我們去Pitching的時候便遇到一位上市公司IR Manager指控前公關公司的「七宗罪」,包括:
1. 欠主動,即使客戶出了公告更換財務總監亦不知道;
2. 新聞稿內容出錯;
3. 交給公司的文件竟然打錯了公司名;
4. 需要翻譯的文件擬似是以Google Translate;
5. 個多月前已要求公關安排業績發布會場地,但最終都訂不到;
6. 年報中主席報告書有欠新意,每年都只稍為修改一些字眼;
7. 與內地媒體關係欠佳。

...

作為財經公關的我並不認同公關的工作是例行工事,因為只要公關能主動與客戶定期溝通,並要發掘公司亮點,以不同的PR計劃來配合公司的未來大計,使得各界投資者都能了解到公司的每一步的發展,藉以加強投資信心。與此同時,我們亦會因應客戶的需要,策略性地提供PR 推廣計劃,若然客戶公布重大消息時,希望有關消息的亮點可以海量地滲透至中港媒體,我們會以短期宣傳策略配合以達致最佳效果;若然客戶只希望維持有限度的暴光率,我們亦會調整宣傳策略,以配合客戶的要求。

是咪即是呃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06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