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天津市政府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天津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毫不動搖地維護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要求加強購房人購房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調控政策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購房手續,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對擅自放松購房條件的,將嚴格進行追責問責。要切實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例,積極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要嚴格按照“三價聯控”原則,根據出讓地塊周邊新建商品住房區片指導價格,確定土地出讓最高限價,確保地價處於合理水平。